2014年“三八妇女节”正值星期六,企业女员工可否向公司主张调休或加班工资?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04 22: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的规定,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