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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外国人与港澳台地区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04 22: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在中国内地就业应办理相应用工手续,其产生的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如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用工手续的,应认定有关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外国人、港澳台地区居民已经付出劳动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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