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白矿务局南桥煤矿 “3.22”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1998年3月22日12时48分南桥煤矿掘进三队在18509回风顺槽距18509工程巷29米处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伤亡一人。
一、事故经过:1998年3月22日早上八点,掘进三队队长贾某正召开班前会,零点班班长王某七时左右电话汇报“工作面及巷道压力大,有片帮、断棚现象”。贾某安排早班班长李某组织本班人员,对压力大的地方,由外向里加棚维修,棚子必须背实、刹紧,并指定班长李某观察顶板,全面协调指挥,加棚时注意安全,维修好后再生产。李某带领杜某、白某、范某、任某四名工人加棚维修,其余八名工人由外向里运送材料。维修到距工作面13米处,发现顶板掉碴和断棚响声,有人喊:“向外跑”,人员快速撤退,李某摔倒,当即被冒落下来的棚梁、煤、石头埋压。清点人员不见李某,就赶快到冒顶地点扒煤抢救。12时46分将李某扒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1、直接原因:支架失去稳定性,发生推垮型冒顶事故。
2、重要原因:
(1)生产管理和现场管理不严、不细,致使工程质量低劣,巷道部分支架刹顶不实,背帮较差,受相邻矿采动压力影响,片帮严重,导致支架失稳。
(2)对压力异常增大的事故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不力。
3、间接原因:
(2)业务保安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区队干部安排工作不具体,处理重大隐患,队干没有现场跟班指挥。
三、事故点评:
这起事故发生在新掘巷道的架棚维修期间,可以说明,该巷道在初始的支护强度设计方面就存在不足,对地质变化和围岩压力的预测预判工作做的不到位,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不得不采取紧 急的加棚维护措施。同时,施工区队在巷道支护已发生严重破坏的情况下,进行加棚维修时,没有制定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区队管理人员对维修工作重视不够,既未向生产技术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及时汇报,又无区队管理人员跟班现场指导、指挥,只是凭借以往经验仓促上阵,致使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巷道维修原则施工,在外段支架未彻底加固、退路不畅的情况下,在里段盲目施工,最终,外段支架被压断,李某在外撤途中摔倒,被棚梁和煤岩埋压致死。
再者,这也是一起典型的因工程质量低劣而引发的事故。巷道在施工初期,就因区队生产管理、现场管理和质量验收不严、不细,导致工程质量低劣,部分支架背帮、刹顶不实,导致巷道因受相邻矿区采动影响,而发生片帮和围岩、支架破坏等隐患。这提醒我们,在生产安全管理中,必须加强生产现场和工程质量管理,必须要加强科队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责任落实工作,及时消除各种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