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掘四队“5.9” 窒息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经过:1983年5月9日13时30分,某矿掘四队炮工潘某,私自打开+380第四横川栅栏好板闭,进入盲巷斜坡藏钻杆等工具时,缺氧栽倒滚下后卧在巷壁窝里窒息死亡。
1、直接原因:窒息死亡。
2、重要原因:
(1)潘某违犯劳动纪律,擅自破坏通风设施强行进入盲巷。
(2)区队管理松懈,劳动纪律松驰,职工组织观念不强。
3、间接原因:
(1)考勤制度未能切实有效落实,管理不严不细,井口考勤员对入升井人员情况不明。
(2)职工安全意识差,互保意识不强。
三、事故点评: 本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
1、工人潘某组织纪律性差,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私自离岗后,损坏井下通风设施(栅栏),并冒险进入盲巷,属严重“三违”行为。说明职工煤矿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差,自保意识不强;区队在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方面存在漏洞,对井下停风地点的危险和通风设施的重要性向职工宣贯的不到位,对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不力。
2、该矿在通风设施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如果当时在该巷道口设置了清楚的“禁止进入”警标,潘某就可能不会进入盲巷;如果用永久密闭代替了栅栏,其就难以进入盲巷;如果潘某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懂得进入盲巷可能造成窒息死亡,他就不会不知死活,进入盲巷。
3、考勤制度和区队管理制度不严不细,区队与考勤系统的信息流通不畅,考勤预警机制不全,在管理上草率、马虎、不认真,从而失去了对潘某的营救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