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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014年全国煤矿顶板事故案例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16 07: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10月30日,2012年全年煤矿顶板安全事故32起,死亡93人。2013年全年煤矿顶板安全事故32起,死亡50人。2014年全年煤矿顶板安全事故17起,死亡51人。

2012年—2014年共发生顶板事故81起,根据本单位煤层地址构造情况特精选10起顶板事故加以学习总结

近年来,顶板事故一直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数的30%以上。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将近三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全国煤矿顶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出来,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教训,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格按照《顶板管理若干规定》扎扎实实的做好矿井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

针对顶板管理现对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1、强化技术管理。合理选择支护方式和参数。各矿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分管业务部门,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要加强矿井地质勘探和矿压观测工作,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做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规律,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应力集中区,要采取增加支护强度的有效措施

2、强化现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顶板管理若干规定》。各矿采掘工作面、巷道维修工程要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遇有过老巷、煤柱、地质构造破碎带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补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实施。采用锚杆、锚索、锚喷支护的巷道,要加强对支护质量的检查,确保锚杆、锚索的材质、拉力和预紧力、喷层厚度和强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加强巷道顶底板移近量的观测工作,防止因锚杆、锚索支护质量问题引发巷道冒落。要加强对作业人员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防范顶板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生产科

2014年10月30日

目录

第一节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 1

一、概述 1

二、事故案例 1

案例1:神华亿利能源黄玉川煤矿2013.9.16顶板事故 1

案例2:遵义县平正乡野彪一号煤矿2012.6.6顶板事故 4

案例3:沈阳焦煤清水二井煤矿2012.5.20事故 6

案例4:东源泸西煤业2012.5.21事故 7

案例5:辽宁省北票煤业2012.5.21事故 8

第二节回采工作面冒顶片帮伤亡事故 10

一、概述 10

二、事故案例 10

案例1:慈林山煤业公司夏店煤矿2014.8.27顶板事故 10

案例2:朱集东矿2014.1.14顶板事故 13

第三节大巷冒落事故 14

一、概述 14

二、事故案例 14

案例1: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2013.3.9顶板事故 14

案例2:云南省昭通市山脚煤矿2012.9.5顶板事故 17

案例3:福建省永安煤业小华煤矿2012.6.17顶板事故 19

2012年—2014年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是指在地下采煤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生产终止等的事故。

第一节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

一、概述

在掘进过程中由于支护质量不达标、未及时支护空顶作业,造成顶板冒落引发的事故即为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

冒顶事故的特点是覆盖面积大、造成伤亡多、处理难度大。

二、事故案例

案例1: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黄玉川煤矿2013.9.16顶板事故

2013年9月16日23时54分,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黄玉川煤矿216上02胶带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在进行支护作业中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9月16日15时,项目部综掘一队队长张永申组织召开班前会,中班10人参加了班前会,要求补打帮锚杆和顶锚索后再掘进。16时20分10名作业人员到达掘进面,班长张永建安排康登地启动掘进机,开始掘进,同时安排工人蒋伟明、施振国、高立波开始支护顶锚杆、锚索,张计平、景志军支护帮锚杆、挂帮网,王清社、蒋庆海、刘有负责开胶带输送机。20时30分,已经完成了4m全断面掘进后,开始在巷道左侧掘进,掘进了4m后,掘进机移到右半面掘了一刀,约23时54分顶板突然冒落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永建、景志军、张计平、施振国4人被冒落的煤渣掩埋。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216上02胶带运输顺槽综掘工作面接近DF6断层,顶板出现破碎,施工队在没有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情况下,连续3个班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共欠14根顶锚索,32根帮锚杆),违章掘进,导致大面积顶板冒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二)间接原因

1、榆林胜利公司黄玉川煤矿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安全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工人违章未及时制止。

2、榆林胜利公司对所属黄玉川煤矿项目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没有及时改正。

3、黄玉川煤矿安检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检查不到位,对榆林胜利公司黄玉川煤矿项目部安全监管不严,工人违章无人及时制止。

4、神东公司对外委施工队榆林胜利公司黄玉川煤矿项目部监督不到位,对黄玉川煤矿地质条件复杂、新建矿管理基础薄弱等实际情况未予重视,未配备专职安全副矿长,安检人员配备不足。

5、准格尔旗煤炭局对榆林胜利公司黄玉川煤矿项目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没有及时发现并责令改正。

三、防范措施

1、要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适时根据顶板实际情况调整支护方式,加强支护强度和质量。

2、应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加强煤矿安全管理,根据煤矿实际管理需要配足安检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加强对外委施工队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规程》落实情况的监管。

3、要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现场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杜绝“三违”作业。

4、按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5、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强化对基建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

案例2:遵义县平正乡野彪一号煤矿2012.6.6顶板事故

2012年6月6日6时48分,遵义县平正乡野彪一号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4人死亡。

野彪一号煤矿隶属贵州思瑞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

一、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为:10503采面2#切眼掘进工作面未及时支护顶板,工人空顶作业,顶板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间接原因有:1、煤矿技术管理差。在掘进工作面煤层厚度、倾角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加强顶板支护。2、煤矿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循环进度超过规定且未及时支护顶板;在未采取临时支护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空顶作业。3、思瑞丰公司对安全措施审查把关不严。对10503采面遇地质构造后重新开掘切眼的安全措施未严格审核,批复后也未及时进行监管。4、驻矿安监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现10503采面2#切眼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后,未汇报,未处置。

二、煤矿顶板事故的防治对策分析

(一)前期加强对地质构造的调研和分析

进行煤矿开采之前,首先要对矿区范围内的地质构造进行调研和分析,重点调研煤层顶板的变化情况,其岩性、煤层结构等情况,并且将能够影响到顶板变化的地质因素、分布区域等要在采掘图上标注,并且随时补充、修改。

(二)采用合理的支护方法

煤矿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其煤层的贮存条件以及顶板的特点都是不同的,应该根据实际的岩层情况,坚持使用前探梁,应用松动圈理论,对支护方法改进,增强对围岩的应力检测。巷道放炮之后,首先进行临时支护,尽量降低空顶时间;合理选择工作面的支护方法,据其顶、底板的力学性质;特殊的区域范围可以采用锚喷的方式,或者可缩性的支设,联合的支护方法等多种方法提高顶板和巷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预防煤矿顶板事故最基本的就是要提高煤矿各员工的的安全意识,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员工学习正确的操作规程法律法规。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并且积极主动的做好预防煤矿顶板事故的各项工作。并且定期对员工培训顶板事故的危害、预防等内容,将顶板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扼制顶板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要依据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个岗位等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规定,有现场跟班制度、矿井检查养护制度等,做到环环相扣预防煤矿顶板事故,发生疏忽有“法”可依。

(五)加强现场管理

一般发生煤矿顶板事故时,都是在采掘工作面,因此,现场管理做得好很大程度上能够预防煤矿顶板事故。首先,安全管理层必须对矿井的煤层、结构、顶板等的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定时巡查每个工作面时,能够及时的发现顶板管理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一线的采矿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和素质,我国的很多中小煤矿的一线采掘人员都是未经培训的工人,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煤矿顶板事故发生的几率,在进行采掘工作时能够预防顶板事故;指定专人在安全地点观察顶板的情况,一旦有事故预兆,及时排除或者通知撤离人员;

除此之外,还有加强顶板支护技术措施的落实,实时的应用新的采掘技术,合理安排开采方法,加强地质测量工作等方法来积极有效的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案例3:沈阳焦煤清水二井煤矿2012.5.20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2年5月20日,辽宁省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2人被困,其中3人获救、9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该矿南二采区07工作面运输顺槽掘进时采用锚杆、锚索挂网喷浆支护,锚索支护不及时;

2、因遇到地质构造带顶板压力增大,原有支护方式强度不够,该矿决定采用架棚(架设36U型钢可缩支架)方式加强支护,但施工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大面积冒顶,导致事故发生。

三、防范措施

1、加强现场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现场施工质量,确保现场施工顺序合理紧凑,不拖延不强先。

2、加强地址报告分析。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时时掌握施工工作面的地址情况,遇到地址构造区需由技术员编订合理的采掘支护方案。

3、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

4、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无证上岗。

案例4:东源泸西煤业2012.5.21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2年5月21日,云南省东源泸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红升一号井发生一起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造成7人被困,抢险救援工作仍在进行。该矿为国有煤矿、资源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范围与云南省东源泸西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龙煤业公司一号井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重叠,形成“楼上楼”现象。

二、事故原因

1、该矿K7煤层回风巷采用木支护,支护强度不够;

2、巷道底部存在老空区;由于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巷道垮塌、通风阻力大,在矿长带领有关人员下井进入该巷道检查时,巷道底板陷落、顶板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三、防范措施

1、选择合理的支护方式。要严格按照全省小煤矿顶板管理工作现场会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坚决淘汰使用木支护。

2、加强管理与巡查制度。在隐患的排查上严禁避重就轻,对重大隐患视而不见,要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消号闭合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3、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干部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培训力度,并完善稳定职工队伍措施,保证煤矿企业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队伍。

4、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方法,通过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案例5:辽宁省北票煤业2012.5.21事故

一、事故经过:5月21日,辽宁省北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台吉煤矿四井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4人被困,其中2人获救、2人死亡。北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北票矿务局改制而成,为民营股份制企业。该矿属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8万吨/年。

二、事故原因:该矿-590米水平西一石门机巷掘进工作面位于采场应力集中区,采用梯形木棚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掘进放炮后顶板冒落,导致事故发生。

三、综合防护措施

1、要做好敲帮问顶和临时支护工作,严禁空顶作业和随意放大循环进尺;

2、永久支护设计要科学合理,确保足够的支护强度;

3、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尤其是锚杆支护材料,要保证每一批次的材料质量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定;

4、要坚持做好班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每个循环、每个班次的工程质量、工作量符合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

5、要定期观测、检查巷道顶板支护情况,锚杆支护巷道要做好离层指示仪的安装、观测和汇报工作,随时掌握顶板支护状况;

6、要超前掌握工作面的变化情况,要及时掌掘进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构造、动压影响、岩性变化、立体交岔、采空区、贯通等影响顶板管理的异常因素,并提前制定针对性的安技措施和应急预案;

7、要及时掌握工作面每班的动态情况,在班前会上要把每班的工作重点和安全要点落实到位。

8、坚持做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危险源辨识、事故案例教育等活动,提高职工的认知判断能力、安全警惕意识和危险处置能力。

第二节回采工作面冒顶片帮伤亡事故

一、概述

冒顶片帮事故是指回采工作面在回采过程中顶板或煤壁大面积垮塌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矿井回采工作面、巷道煤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变形、破坏而脱落的现象称为片帮,顶部垮落的现象称为冒顶,二者常同时发生。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最常见的事故就是冒顶片帮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顶板管理方法不当、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操作不当、地质条件变化等等。

二、事故案例

案例1:慈林山煤业公司夏店煤矿2014.8.27顶板事故

2014年8月27日8点班,慈林山煤业公司夏店煤矿综采队在3112工作面进行设备调试,当采煤机割透机尾向机头方向返刀停机处理后滚筒缠网时,在支架还未拉出、逼帮板也未打起存在空顶的情况下,未敲帮问顶也未进行临时护帮护顶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近煤墙作业,造成机尾三角区煤墙片帮事故,致使1人死亡。

此次事故再次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强化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势在必行。

为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回采工作面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回采工作面顶板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高效生产,现提出以下要求:

1、吸取顶板事故教训,积极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活动。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职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安全意识薄弱、现场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现象依然存在。对此,各矿必须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2、强化基础管理,做好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干部、员工岗位素质。各岗位要全面深入学习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和作业规程等顶板管理基础知识;转岗人员参与作业前,必须严格经过转岗培训,实现达标上岗、持证上岗、安全上岗,严禁不达标、未持证、不安全人员上岗作业,充分吸取此次事故教训。

3、强化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提高两端头、两巷超前支护强度,做到精细管理、重点管理。加强工作面支架初撑力管理,支架初撑力不低于泵站压力的80%,达标率不低于支架总数的90%,过渡支架初撑力必须达标;两端头、两巷超前支护应改用端头支架、超前支架等支护强度较高的支护方式,逐步淘汰支护强度较低的支护方式;重点突出对综采工作面近煤墙、三角区、顶板破碎区、采空区等危险系数较高区域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安全确认”制度,杜绝任何“三违”作业行为,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全程可控,杜绝各类顶板事故发生。

4、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做到责任明确,监管有效。重点突出对综采工作面近煤墙、三角区、顶板破碎区、采空区等危险系数较高区域作业的安全监管,以上区域作业必须有跟班副队长、安全员现场监管,共同确认作业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后方可作业。

5、强化超前管理,做到措施超前,部署周密。各环节作业前必须超前考虑,防微杜渐,进行周密布置,做到措施不完善不作业、采取措施不到位不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不作业,将安全工作超前部署,以大超前的思维作为安全工作的的抓手。

6、认真贯彻上述要求,做到整改落实到位,切实引起重视。

各矿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活动,深化推进顶板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顶板治理隐患排查,对现有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特别针对回采工作面近煤墙、三角区、顶板破碎区域、采空区等危险区域作业环节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顶板管理措施。活动结束后,于11月10日前将排查结果和顶板管理措施上报至生产处采煤科,顶板管理工作将作为四季度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案例2:朱集东矿2014.1.14顶板事故

2014年1月14日9时56分,朱集东矿1122(1)上风巷发生一起顶板事故,事故发生在综采工作面沿空留巷处,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被堵21人经全力救援脱险。

一、事故经过

1月14日早班,根据综采二队和机电安装队工作安排,1122(1)上风巷有3班人员平行作业:综采二队采煤班卧底、补锚索和刷帮,机电班延链板机,机电安装队拆除瓦斯管路。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沿空留巷锚梁网(索)支护巷道受采动等因素影响,修巷时顶帮支护质量差,顶板离层整体切落埋压2人,堵塞独头巷道造成21人被困。

(二)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独头巷道修巷工作多茬平行作业。修巷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帮部刷扩没有及时完成永久支护;扩刷卧底期间,巷道两侧临时支护单体没有达到措施规定的数量。

2、技术管理不到位。修巷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集办〔2009〕98号、集技〔2009〕99号和集政〔2011〕244号文有关规定编制。1122(1)上风巷修巷方案设计类比1121(1)修巷设计方案,未采纳其中超前喷浆、深浅孔注浆加固顶板离层围岩后再加补锚索、扩刷巷帮的方案;修巷安全技术措施依据修巷设计编制,没有采纳设计中要求的撕帮时超前20m布置两排单体支柱方案。

三、防范措施

(一)重新编制修巷支护设计和修巷安全技术措施

(二)沿空留巷锚梁网(索)巷道修巷时,必须采取架棚或挑棚等加固措施。

(三)严格按照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独头巷道维修必须由外向里施工,严禁多茬平行作业。

第三节大巷冒落事故

一、概述

大巷因失修、压力显现而顶板冒落造成的事故即为大巷冒落事故。大巷冒落事故的特点是影响范围大、处理不及时易造成通风不畅,事故扩大化。

二、事故案例

案例1: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2013.3.9顶板事故

2013年3月9日16时36分,马关县小兴煤矿小马白井1080m水平西运输巷维修作业点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2013年3月9日下午15时50分,小兴煤矿小马白井中班作业人员罗金坤、杨开学、杨绍高、马绍五、何永斌、韦文方,共6人入井至1080m水平西运输巷进行巷修作业,16时10分左右到达作业点。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1080m水平西运输巷布置在煤层中,巷道右帮煤层在无支护状态下脱落。

2.作业人员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违章进入空顶区域作业。

(二)间接原因

1.煤矿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对已先后两次发现的1080m水平西运输巷维修作业点巷道垮落,顶板冒落过高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2.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矿井仅配备1名安全检查员,导致事故当班无安全检查员跟班检查安全工作,且未安排班组长带班。

3.煤矿安全技术管理混乱。煤矿编制的《小兴煤矿1080m运输巷维修整改方案》无针对性,且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导致从业人员不掌握安全措施,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煤矿依法管矿意识淡薄。煤矿执行煤矿安全监管指令有差距。春节收假后,未经马关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安排作业人员入井维修巷道;未严格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事故当班带班领导马正贵离矿后,煤矿未安排其他带班领导下井带班。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一)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作业,杜绝擅自变更操作顺序和安全保护措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杜绝隐患长期存在导致发生事故。带班下井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力度,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状况,对发现的违章作业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按照要求配足配齐各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力度,统筹安排每班特种作业人员,杜绝重要岗位无人上岗、无证上岗;要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严格教育培训质量考核,确保从业人员熟知各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主次清楚、分工明确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责任混淆不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

(五)切实加强顶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开工前要根据巷道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合理选用支护材料,淘汰落后的木支护。

案例2:云南省昭通市山脚煤矿2012.9.5顶板事故

云南省昭通市山脚煤矿发生片帮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12年9月5日5时20分左右,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脚煤矿三水平南7伪斜至6伪斜二号开切眼维修时发生片帮事故,当班入井29人,安全升井26人,造成3人被埋,经全力救出后均已死亡。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地点煤质松软,且多处木支柱折断,压力显现明显;作业人员更换木支柱时未加固临近支护,撤掉原有支柱后上帮煤壁垮落导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根据急倾斜煤层、煤质松软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支护工艺、支护方式支护巷道,顶板管理差距较大。

2.煤矿技术管理不严格。361采煤工作面切眼掘进作业规程、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规定的支护形式及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性不强,未明确灾害征兆及应急处理措施。

3.煤矿现场管理不严格。带班矿领导和跟班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严格贯彻落实顶板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

4.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差距。安全员高忠先无证上岗,从业人员隐患识别能力低、安全意识差。

5.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有差距。镇雄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山脚煤矿顶板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未及时纠正。

二、采取的防范措施

1、各单位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等形式加强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自主保安意识。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掘进施工、加固修复巷道等井巷施工作业时,必须由班组长站在永久支护完好,退路畅通的安全地点,使用专用工具,由外向里随时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活煤炭,直到帮顶成为完整、坚硬的煤体为止。敲帮问顶期间由跟班队干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监护。采煤和安装回收期间,需要进煤墙进行作业时也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

3、跟班队干、班组长作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隐患未处理不生产”的原则,认真查找作业现场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先处理后生产。

4、井上井下任何施工,都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严禁无规程、措施进行开工,严禁没有学习规程措施的人员上岗作业。

5、加强现场互联保管理,每个互联保小组必须安排一名小组长进行不定期检查互联保情况,班长对各个互联保小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互联保真正落实到位。

6、必须加强安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加强规程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必须按照规程措施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现场安全监管到位。

7、针对本起事故并结合其它同类事故案例,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事故大讨论,深刻吸取经验教训。

案例3:福建省永安煤业小华煤矿2012.6.17顶板事故

2012年6月17日,福建省永安煤业小华煤矿发生冒顶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2年6月17日夜班(2日的零点至8点)安排对3210回风巷道进行维护,到3210回风巷口时,首先由跟班队长和安全员由外向里进行检查,查到距掘进头约40m左右处,发现有断梁折柱现象,决定由此开始进行维护。维护了3架棚后,巷道顶板冒落,3人被困。

二、事故原因分析

(1)3号煤层上分层开采形成的高支承压力、动载荷造成顶板岩体节理裂隙发育,构造节理纵横交错,由于巷道支护的强度不够,很难控制直接顶的下沉(再加上更换被压坏的棚梁、棚腿时的不稳定因素),直接顶的下沉又造成顶板岩体的松动甚至破碎,当岩体结构面上的滑移超过其位移的极限值时,顶板岩体结构崩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发现3210回风巷压力异常后未及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采取将木支护更换为金属支护以增加支护强度、棚间加装联锁装置以增加抗倒伏能力等有效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结论及建议

(1)在压力较大区域的巷道淘汰木棚支护,并加强支护管理。在采用金属支架支护时,棚间要装设联锁装将各棚连成一体,以增强抗倒伏能力,保证生产安全。

(2)要对工作面布置合理规划,在采取分层开采时,采过上分层后,待其顶板稳定后再布置下分层工作面,以减少和避免上分层巷道动载荷。

(3)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操作技能。

(4)增强矿井安全责任主体作用,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制定制度、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实安全责任,并且要执行到位。

(5)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管方法,通过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6)各煤矿企业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对人员抢险、减少事故损失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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