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仪器送检鉴定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24 09:08
来源:煤矿安全网
1、通风安全监测、检查仪器、仪表、由通风科、通风队共同负责维护、维修、发放,通风科负责管理、监督工作。
2、安全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在投入井下使用前必须具有“计量鉴定资质部门”鉴定的合格证件方能投入井下使用。
3、井下使用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的表面必须在醒目位置粘贴计量检定合格证。
4、安全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必须建立计量器具鉴定使用台帐。
5、安全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按照计量器具行业标准的要求定期送计量鉴定部门鉴定。
6、到期的安全仪器、仪表在鉴定部门鉴定前,必须首先在检修室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送检前的检修,确保送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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