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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投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与其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指哪些情形?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29 14: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投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与其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指哪些情形?

答: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系统的;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

⑶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⑷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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