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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7-29 20:43 来源:煤矿安全网

露天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前 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托克逊煤矿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各项活动并保证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进行。根据公司内现场管理及生产等实际情况,现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各项制度及管理,供全体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执行,也供各级领导检查工作时作为参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将意见及时反馈,以便修改完善。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规程》的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规范员工的各项活动,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一、托克逊露天煤矿干部员工必须在贯彻执行《规程》的基础上,把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放到重要日程上,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托克逊露天煤矿领导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对贯彻执行本制度负责,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搞好自保、互保。

三、本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实行员工监督,每位员工都有权制止或检举他人违反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反对违返劳动纪律。

四、托克逊露天煤矿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五、托克逊露天煤矿每周组织一次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每天在现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协调会,要求会议记录齐全,落实到位。

六、托克逊露天煤矿必须存档和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排土场边坡管理制度

2.采场边坡管理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奖惩制度

5.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

6.安全检查制度

7.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8.班前会制度

9.交接班制度

10.洒水降尘制度

11.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1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3.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14.反“三违”制度

15.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制度

17.设备检修制度

18.电气管理制度

19.事故汇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

20.防洪制度

2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

23.业务保安制度

24.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

25.矿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

26.采煤作业规程

27.剥离作业规程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排土场边坡管理制度

1、随着排土场边坡的形成和发展,必须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如有不稳定因素应修改排土参数或采取防治措施

2、实施排土场前,必须测绘地形,查明基底岩层的赋存状态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排弃物料的力学参数,进行排土场设计和边坡稳定计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边坡稳定的松软土岩。

3、排土场最下1个台阶的坡底与采掘工作面之间必须留有足够30米安全距离。

4、排土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减少水流入排土场

采场边坡管理制度

由于本露天采区煤层倾角在5度—18度之间,沿倾向煤层变化较大,其中地表风化煤厚度不等,由于风化作用。距地表越浅,煤风化程度越高,煤层越破碎,煤的物理性质变化较大,因此非工作帮的边坡稳定是本采区的安全重点工作,为此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边坡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另外各单位的技术员为兼职边坡检查员。

1、组织机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技术科科长

成 员: 测量工程师、测量员、安全员

各单位负责人

2、边坡监测、整治

边坡检查员定期巡视公司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设明显标志牌,并报生产技术科。设有运输道路、采运机械和重要设施的边坡,必须经常巡视观测,发现有滑坡征兆时,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生产技术办在本采区非工作帮或有滑坡危险处设立固定观测点,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3、滑坡防治

为了保证非工作帮的稳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

(1)在非工作帮的最终帮坡角必须小于设计的角度;

(2)现在已经超过规定非工作帮的边坡角度的边坡要处理到要求的边坡角度。

(3)非工作帮的台阶坡面角保证小于等于设计的角度,台阶坡底不许超挖;

(4)非工作帮的台阶高度应保证在10米,严禁高台阶陡帮开采;

(5)采掘作业必须按设计进行,留足够的保安平台;

(6)在采煤需要爆破的煤台阶时, 非工作帮的到界界限应采取打预裂孔,以减少爆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

(7)在靠近运输线路的边坡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时要实行控制爆破,以减少爆破对运输线路的震动。

安全奖惩制度

一、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的。由公司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和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二、矿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评定各项奖的前提。

三、全矿范围内的任何人违反“三大规程”和本制度规定的,都要给以经济惩罚或行政处分。

四、矿所属各单位违反“三大规程”和本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隐患或尘毒危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忽视安全,玩忽职守的,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50~1000元;

2)发现事故预兆或险情,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的,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50~1000元;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给以经济罚款50~1000元。情节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

4)对制止违章、揭发事故真相的人员及安全监察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或借故报复的,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500~1000元和行政处分;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姑息包庇,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视情节给以经济罚款100~3000元和行政处分;

6)要害岗位的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给以经济罚款100~1000元;

7)重要机电设备岗位及其它固定岗位人员擅自脱岗,给以经济罚款50~1000元;

8)生产现场的指挥人员和其他生产工作人员酒后上岗,给以经济罚款200~2000元;

9)重要生产岗位的操作人员酒后上岗给以经济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

10)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醉酒驾驶,按公司规定:开除清退。

11)要害岗位的值班人员酒后上岗,给以经济罚款300~2000元,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1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员、汽车司机、挖掘机司机、装载机司机、电工、放炮员和水泵工)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给使用单位经济罚款5000元,并且立即停止其工作。

13)施工单位的采装、运输设备必须履行外雇设备入矿审批程序,办理“采坑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采坑作业。不履行外雇设备入矿审批程序进入采坑作业的,给使用单位经济罚款5000元,并且立即停止其作业。

六、由于违章造成人身事故,给以违章者经济罚款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给以经济罚款200~2000元,或按公司规定执行;

2)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给以当事人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按公司规定执行;

3)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给以经济罚款500~5000元,或按公司规定执行;

4)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给以当事人经济罚款300~5000元,或按公司规定执行;

七、由于违章造成机电、运输等非人身责任事故,根据责任按照损失价值的比例和范围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按以下规定分别给以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经济罚款或行政处分。

1)损失在300元以下的,给以主要责任者经济罚款不低于80元;

2)损失在300~2000元的,给以主要责任者经济罚款150元;

3)损失在2000~5000元的,给以主要责任者经济罚款300元;

4)损失在5000~10000元的,给以主要责任者按损失价值的5%罚款,但不低于300元;

5)损失在10000~20000元的,给以主要责任者按损失价值的4%罚款,但不低于500元;

6)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给以主要责任者按损失价值的3%罚款,但不低于800元;

7)对事故的次要责任者按主要责任的1/2罚款;对直接管理责任者按主要责任者的1/3罚款;对间接管理责任者副职按主要责任者的1/4罚款,正职按1/5罚款。

8)对事故的责任者,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凡违章情节恶劣的,均要从严从重处罚。

八、发生人身和非人身责任事故的单位,除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外,分别按以下规定对单位进行处罚。

1)直接生产单位,凡发生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按直接损失的20%罚款。一次性罚款额在3000元以上时,可视情况分月扣罚;

2)其它生产、辅助生产单位,凡发生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上的,按直接损失的20%罚款,一次性罚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可视情况分月扣罚;

九、对事故隐患无故未按限期整改的,按隐患程度和解决的职责范围,以区队、班组和岗位划分,给以经济罚款20~500元,需要矿协助、配合解决的,无故未按限期解决的,同时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的依据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规程》、《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评定办法》《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审批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种文件、指令和技术标准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剥离、采煤工作面在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施工队工程技术人员按照采区设计的要求,依据必备的文件,在深入现场广泛征求广大干部、工人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编写《作业规程》,编写完毕,经队技术负责人签后上报。

2、煤场由综合队按照现场的实际要求,依据必备的文件,在深入现场广泛征求工人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编写《煤场作业规程》,编写完毕,经队技术负责人签后上报。

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方式采用传审和会审的方式,传审由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按照一定顺序进行传审,相关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复审,总工程师审批。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复审、审批。

四、传达贯彻

1、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织全体人员对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传达、学习,做好学习记录并存档。

2、施工单位每月至少重新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而且要做好学习记录。

3、事故多发地点及工作面发生变化时,施工队或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编写补充措施,报有关业务部门和矿总工程师批准。

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托克逊露天煤矿内安全的违章行为,实行安全检查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特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各单位负责人

二、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职责

1)检查小组要认真填写隐患问题、整改意见表,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时间,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每有一条,罚单位50--2000元,

2)对查出的“三违”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否则将严肃处理。处罚标准见《安全奖罚制度》。

三、安全检查的方式

1)日常检查。由各队长和安全检查员检查班前准备工作和交接班的交接验收工作,督促本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各级领导要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整改。

2)定期检查。经理每月每季度以及年度要组织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不定期检查。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预先通知临时的安全抽查,从中可以看到安全生产的真实面貌。

4)专业性检查。在雨季和冬季要组织“三防”和防冻检查 开展专业性检查。

四、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1)、“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的进行检查,避免图形式、走过场。

2)、“帮”帮助被检查单位解决问题,能办的立即办,不能立即办的应帮助限期解决,以消除隐患为目的。

3)、“停”。发现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要立即令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追”。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应当面追究责任,令其改正。

5)、“回”。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或单位,要停一处整改一处,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进行复查。

6)、“蹲”。必要时派人蹲点,盯住不放,帮助想办法,制定措施,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7)、“处”。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出面处理,不能悬而不决,影响安全生产。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生产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充分发挥专业领导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作用,特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成立托克逊露天煤矿安全委员会:

组 长: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管理科长、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

二、要求:

1)安全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及时总结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工作中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

2)安全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经理外出时,由经理委托其他副经理主持召开。

3)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安全委员会成员。

4)传达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文件精神,分别听取有关部门对本月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汇报,分析讨论各类隐患问题,并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结合各专业存在的安全工作重点,研究和部署相应安全管理规定。

5)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要认真整理并形成《安全办公会议纪要》,凡会议涉及的部门和生产单位,必须及时认真传达贯彻,抓好落实。

6)对会议制定的各类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措施,应形成书面材料,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抓好监督、检查、落实、统计、归档工作,并且在下一次安全办公会议上通报整改情况。

7)《安全办公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以便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班前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使公司与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真正做到工作严谨、周密,安全措施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按照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协调会制度。

1、召开时间:每天下午六点。

2、召开地点:托克逊露天煤矿会议室。

3、主持人:值班矿长。

4、参加人员:矿领导,现场指挥人员、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带班队长、安全技术员等。

5、会议内容:

(1)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针、指令、指示,讲清本单位近期工作的总体安排。

(2)总结前一天或当前的安全、质量、生产工作,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消除隐患。

(3)认真布置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生产任务,强调注意事项。

6、要求:

(1)各项工作布置要具体,有针对性,有目标性。

(2)单位要认真落实会议所定事项。

(3)会议记录人要作好详细记录,各队要记录好本队的相关内容。

(4)各单位要在下午时以书面的形式,向现场值班房处汇报当日各队设备出动情况与数量,当天的产量车数。

交接班制度

1、从事作业环节连续的作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必须全体到齐,现场交接班,且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传达班前会精神。

2、交班人应将本班的设备运转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设备有无隐患及下一个班应注意事项等详细介绍给接班人员。

3、交接班双方人员要按照交接班规定项目逐项检查,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名。具体做好“五交清”。(1)交清当班任务完成情况。(2)交清安全情况及各类事故、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变化情况。(3)交清领导指示、上级通知、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4)交清正在处理和待处理的工作详细内容。(5)交清下一班生产任务预计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接班人员要“看清、问清、理解清”,对交班人员所交的任务、待办时宜和未解决的问题,不清楚的地方要当面核实。出现一次交代不清楚的或未交代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

4、交接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把文明生产搞好,做到设备及场所清洁、整齐。

5、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病态或喝酒,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拒绝交班,待领导派人来接班后,方准离岗。

6、交班时间已过,但接班人员尚未到达,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应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在此期间内继续坚持工作。

7、交班完毕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交接班,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

8、交接班记录簿应认真填写,并装订成册,月末交本单位档案管理员存档、备查。年底交公司档案室统一存档,保存期2年。

洒水降尘制度

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全面提高托克逊露天煤矿员工的安全综合素质,适应建设现代化矿井的需要,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安全生产,文明作业。根据有关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托克逊露天煤矿必须经常组织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三个体系”知识。并且实现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有考核、有记录。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成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安全科科长、机电管理科长、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

(二)、有关规定:

一、从事矿生产建设的管理人员及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未经培训的人员,不许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

二、矿建立安全教育室,并配备必要的教学培训设施,仪器、设备,选用适用的安全技术培训资料、图片等教材。

三、对从事公司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时间,规定如下:

1)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按主管部门的安排,按期参加培训;

2)正副科长,工程师、技术员、区队长、安全监察专职人员,按照公司的安排,按时参加培训;

3)特殊工种人员除按规定参加外培,还要参加公司安全技术培训。

4)爆破、采掘、运输、排土及其它技术工种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5)新进矿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小于1个月,并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实习3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6)对技术更新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7)每隔2年,必须对从事公司生产的职工进行一次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天。

四、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定等;

2)干部必须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公司灾害事故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3)工人必须学习公司安全基础知识,了解有关的事故发生预兆,学习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学习分析事故案例,了解和掌握事故发生的组成因素和各种原因,学习本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设备、仪器、仪表的操作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4)干部、工人都必须学习和掌握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五、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经理组织安全监察、生产等部门编制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

1)公司的安全技术培训由安监、生产等部门共同组织,按安全、生产技术等培训内容,分别由生产技术部门实施。安全部门必须监督培训计划的实施。

2)批准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应同公司的其它计划一样,必须保证完成。

六、职工培训必须建档,由培训部门保存。

七、被培训单位按时组织好职工培训,不能按时组织的要及时与培训部门联系调整时间培训,否则追究被培训单位负责人责任。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以及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安全隐患的排查是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方法和技术,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识别、分析、评价、奋进、监控和排斥,以消灭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2.隐患的分类

1)、按隐患危险程度分类

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2)按隐患危险程度分类

火灾、水灾、运输、机电、爆破、采剥和其他等;

3)按隐患的表现形式分类:

人的隐患、物的隐患、环境隐患和管理隐患。

3.隐患的分级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治理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协助解决的隐患;

C级隐患。对公司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须由队、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4.隐患的排查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职工和有关业务部门对隐患排查管理责任。

2)隐患的排查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领导和职工的综合安全素质,以推动隐患的排查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

3)实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由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召开隐患排查会议,对现场排查的事故隐患逐项提出具有针对的整改措施,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整改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人落实“五落实”,并且严格执行隐患整改验收制。

4)抓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系统,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信息搜集、整理、存储和反馈工作。

5)做好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在重大隐患地点悬挂标志牌,表明危险等级。

6)搞好隐患排查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反“三违”制度

为全面提高托克逊露天煤矿员工的安全综合素质,适应建设现代化矿井的需要,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将“三违”这块“绊脚石”严防狠打,特制定托克逊露天煤矿反“三违”制度。充分发挥群监组织的监督作用。发现“三违”人员,做到及时准确地将三违者制止,并将“三违”人员反馈到托克逊露天煤矿内。

1.建立健全托克逊露天煤矿内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制度、“三大规程”利用各单位在班前会组织学习,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2.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现场管理,将反“三违”提到托克逊露天煤矿管理的工作议程,使各单位的全体成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性,并要求其相互监督、相互帮助、相互纠正,将反“三违”做到一种道德行为来规范。

3.设立“三违”举报信息,鼓励员工自觉地行动起来,提高整体意识,更新观念,真正体现群防群治。

4.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求托克逊露天煤矿分管安全的领导、现场管理员工,各单位的现场管理员工要做到眼勤、手勤、脚勤、嘴勤,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对查出的“三违”人员绝不姑息迁就。

5. “三违”人员处罚办法。

1)发生一次一般“三违”,罚款200元;发生严重“三违”罚款400元;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三违”,按严重“三违”论处。

2)公司职工如在本年度发现二次一般“三违”或一次严重“三违”,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并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发生第三次“三违”开除留用一年。

3)外雇人员发生三次一般“三违”,予以清退。

4)发生严重“三违”的行为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的,按发生三次“三违”论处:正式职工开除留用一年;外雇人员予以清退。并按事故责任赔偿事故相应损失。

6.一般“三违”与严重“三违”分类见附表一;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的特点: 工业广场面积大;设备设施多,生产作业分散现;采场、煤场等火源多、分布面广;用火的工种和人员多,防火面积广,煤的自燃发火期短,夏天雨季更短,煤的防燃工作是公司的大事,如果不及早采取适当措施,发生煤自燃将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在岗、谁负责”的防火责任制。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成立采场与煤场的防、灭火工作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霍建树

副组长: 李全胜

成 员:林凤东 任传海 李常忠 孙福江 明干 郑永富 各单位负责人

二、工作制度:

为保持采场与煤场内没有明火,没有蓝烟的环境,使员工有一个不受烟熏,不受火害的生产作业场所,使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采场与煤场内安全防火工作制度如下:

1)加强生产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严格地安全防火会议制度。坚持安全防火工作的“五同时”,即在安排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安排安全防火计划,在布置安全生产作业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防火任务,在检查生产作业的同时检查安全防火工作,在总结生产作业经验的同时总结安全防火经验,在评比生产作业典型的同时评比安全防火典型。

2)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每个岗位、每台设备、每个工种的生产作业人员都要制定安全防火责任制,都要明确自己在安全防火工作中的责任和任务。使每项安全防火工作都有人管理、有人检查、有人负责。

3)严格现场生产安全防火管理,任何人都不准在采煤工作面、半煤岩工作面上生火和传播火源。

4)制定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如下:

1、采场:

a)在保证均衡生产的情况下,煤不进行超前爆破。一般情况下,爆破煤量一般雨季不大于3 天的采煤量,冬季不大于6天的采煤量;

b)煤爆破时,必须采用煤矿许用炸药,防止公司用炸药引发明火。

c)穿孔要保证在同一水平,爆破后必须把爆量全部采装干净,不准在煤顶留浮煤。开采爆破的各煤层台阶的煤顶要保证在同一水平。

d)各采煤台阶必须留有洒水车灭火的通道,严禁故障的采剥运输设备占用防灭火道路。

e)处理高温煤时,要及时拉运出去,处理下来的高温煤在工作面堆放不准超过2小时,否则每超过1小时将罚出煤单位1000元,带班队长100元。

f)灭火工要每天不间断的巡视采坑各煤台阶的煤的高温情况,发现有高温煤是要及时通知带班队长组织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要通知公司处理。

g)废煤要及时处理,并且要和优质煤保持一定的堆放距离。

h)采煤非工作帮必须把已爆破的浮煤清理干净,严禁浮煤长时间在坡底堆放;工作帮在暂不爆破台阶段,不宜留压碴煤堆。

i)在形成使用2个月以上的煤斜坡道时,应采取按坡比的降深穿孔的爆破方法,严禁一次爆到底,在爆堆上形成煤斜坡道,防止斜坡道煤高温自燃。

j)灭火工必须每天对采煤工作面进行巡查,发现高温煤要及时处理,有裂隙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裂缝煤高温。并且做好记录。

2、煤场与排土场:

a)排土场的风化煤或高温煤必须集中堆放,以最小的面积堆放最大的量,但台阶高度不超出6米,然后用土及时覆盖;

b)煤场的防自燃主要是采取的防止采坑煤高温进入煤场,因此我们发现采坑高温煤进入煤场时,要及时通知采坑停止上煤,并且要采取摊平和散开的办法降温,保证煤的散热并且低温堆放。

c)进入煤场的各品种的煤必须保证先进先出的原则安排煤的外销。

d)由于本地区的夏季地表温度较高,为了保证煤的低温堆放,沫煤必须保证高度不超出6米的堆放台阶;

e)煤场发现高温煤时,要及时用装载机摊平和散开的办法降温,有着火煤时,要及时用水浇灭,并且联系剥离队拉出煤场;

f)在排土场的排废煤排土区必须用岩石排土区隔离80米,保证废煤自燃不影响风化煤的堆放;

g)严禁在煤场使用明火,在使用电焊机或氧焊时,必须采取防燃措施,严禁在煤场抽烟;

3、灭燃的的方法与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发火的位置、发火的规模和自燃的程度不同可采取3种消火方式进行灭火或结合3种方法灭火。即:用水灭火、用挖掘机挖火和覆盖灭火。

a)当现场发现有明火时,带班队长要立即组织洒水车和安排灭火工灭火,并且采取措施把着过火的煤及时清理出采坑;

b)当有大的明火时,带班队长要立即通知指挥部值班领导,并且汇报火情情况。根据情况组织调动设备组织灭火;

c)当现场发现有明火时,带班队长要立即组织灭火,各单位在接到通知时必须在半小时内到位,同时所调用的设备也在半小时内也必须到位;如果所调用的设备在半小时内不能到位的,每耽误十分钟罚单位或设备租赁车主1000元,带班队长100元。

d)如果洒水车在接到通知,不能及时到位,要立即通知指挥部,联系神新的洒水车帮助灭火。

e)在人工进行灭火中应注意下列安全问题:

A.灭火前对每个火区进行检查,查清周围有无片帮、滑坡、下沉等危险,并向灭火工交待清楚,保证消火作业安全。

B.在灭火前对火区进行评估和分析,特别大火时,要注意防止火遇到水后产生大量气体烧伤或崩伤灭火人员。灭火工喷水灭火时,严禁身体正对火源,防止喷出火煤伤人。

C.灭火工应按规程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穿好胶鞋。

D.应注意坡面有无浮块、伞檐,尽量躲开,防止被滚下来的煤块砸伤。

E.在高台阶灭火时,一人持消火枪灭火,一人做辅助工作,同时要有专人指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灭火,撤到安全地点。在灭火中必须站在侧面给水,先灭伞檐和浮块,然后由下向上逐渐推进灭火。

F.对自燃的松动煤,采取分离、隔离、集中处理的办法灭燃。发现自燃的高温煤,采用挖掘机立即倒运到排土场;煤层的清理高温煤量大时,不宜集中排弃,要分散排弃,防止其自燃。

G.对自燃的采煤工作面,用装载机或挖掘机处理到一定宽度,保证再无高温煤的存在。

H.对残煤的灭燃,采用清理出工作现场或用土覆盖的办法灭火。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托克逊露天煤矿消防管理,确切落实“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 长:肖德港

副组长:李全胜

成 员:林凤东 霍建树 任传海 李常忠 孙福江 明干 郑永富 各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托克逊露天煤矿范围。

第三条:托克逊露天煤矿经理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四条: 健全各级领导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托克逊露天煤矿防火领导小组是托克逊露天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利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新疆自治区消防条例》。

〈2〉、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组织检查各单位的消防责任和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员工扑火救灾,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6〉、根据托克逊露天煤矿防火工作动态,及时召开防火安全会,解决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依照有关规定,对违反消防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予以处理。

二、火灾预防

第五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采取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修和管理。

第七条:托克逊露天煤矿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设备、器材,如有损坏,使用者要立即向兼职消防安监员汇报,说清情况,及时更换。

第八条:托克逊露天煤矿要和各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

第九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有义务向托克逊露天煤矿领导汇报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点、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条:起火的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扑火抢险和物资供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行动。

第十一条:火灾扑灭后,火灾单位必须向托克逊露天煤矿防火领导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三、奖励与惩罚

第十二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以下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托克逊露天煤矿将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灾隐患及时清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及时组织扑救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物、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表现突出的。

第十三条: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安全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防责任人有权给予单位50—300元罚款。

设备检修制度

1.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修和日常维修制度,制订各种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的大、中修及日常维修或设备的更新、改造、安装,都应有专人负责制订计划,参加检修的各工种应有统一的指挥。

3.检修工必须熟练掌握所修设备的结构、原理等知识,必须熟练掌握检修用的专用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方法和安全要求。

4.检修作业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程序进行。

5.检修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完好、齐全,必须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具。

6.检修工作场地应保持平整,清洁,物料堆放要稳固有序。

7.在现场检修时,应选择在安全、平坦、宽敞的地方,不准在高低压线下进行检修作业。检修精密部件,应采取防风沙措施。

8.检修设备时,必须切断供电电源、水源、气源、风源、油源等。不应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如必须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9.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时,必须将压力释放后方准拆卸。

10.拆装和检修有危险的设备和部件时,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业。

11.检修工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检修工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

2)拆、装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

3)两名检修工同时在一台机械设备上作业时,应相互照应,位于上方的人不得将工具、物品等掉到下方;

4)拆下的零部件应妥善放置,不得损伤或丢失;吊起和支承的部件要牢固;

5)清洗部件时,不得向吊车、电葫芦和其它电气设备上喷水;废油不准洒在地上。

12.电焊、气焊、气割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5m以上;

2)焊接或切割盛过易燃品或情况不明的容器时,应事先清理后方准作业;

3)检修筛分系统时必须对筛分系统的煤进行防燃处理,作业完工后,要对煤堆进行防火处理.

4)检修筛分系统筛面时,在筛面的人员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人员要系安全带.

5)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气割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6)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压力表、安全阀;

7)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得沾染油脂;

8)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在潮湿地点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配戴绝缘用品;

13.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作业。工件质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

14.使用千斤顶起重时,作业前应对其进行检查,试验和润滑;千斤顶必须放平、放正、放稳;千斤顶端必须用垫木,起升高度不准超过额定高度,起升重量不准超过 额定负荷,并防止压伤人员。

15.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病症以及其它不适应高空(3m以上)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不符合要求的禁止使用;

3)作业时应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4)使用梯子登高时,支承要牢固,梯角要有防滑措施;

5)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件应用吊绳,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或器材;

6)严防物体坠落。

16.检修内燃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禁止在自卸汽车箱斗下利用举升组支撑作业,必须在支起后加垫或按车辆原设计的安全设施(支杆、拉绳等)、固定箱斗;

4)在车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作业时,要防止火花溅落到下方作业区或油箱,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5)修理好的轮胎或更换的新轮胎应放在笼架内进行充气试验,以防爆破伤人;

6)严禁使用硬质绳索穿过轮胎中孔起吊,以防伤害他人;

7)修补轮胎应注意通风和防火,使用化学粘胶和打磨粘口时,人员应处在上风向;

8)搬运蓄电池时应防止电液溅出灼伤皮肤和眼睛;

17.修理液压设备时,防止喷油油管和接头伤人。

18.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试运转。

停送电管理制度

1.设备操作人员及专职电器维修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条例、安全技术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障设备良好运行。

2.停送电必须由队长统一指挥。

3.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该线路断开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4.停电后必须验电,检验是否停电正确。

5.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6.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由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方可恢复送电。

7.必须派专人与供电所办理工作票。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有经验的或经专门培训合格的电气维修人员持证进行。

2.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电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移动高压电缆,应使用电缆钩,戴好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

3.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和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0.35m。如不能满足时,必须设置安全护栏。

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

4.检修多用户使用的输配电线路时,应由线路主管单位会同用户制定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7m。

高压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电申请和工作票制度。

6.严禁在带电的架空线附近移动金属塔架。

7.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保护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

更换熔断器时应切断电源。在打雷或下雨时更换熔断器,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8.在架空线下或附近行驶或作业的机械设备,其提升(伸出)部分最高(最远)点至电线的垂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7m。

9.各种情况下的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照明方式 电压等级(V)

固定式照明 ≤220

手灯或移动照明 <50

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 ≤25

检查修理设备照明 <50

同地点安装不同照明电压等级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标

事故汇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确保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中事故;尽快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汇报制度。

二、事故报告的目的。

1)便于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机构组织、指挥、抢救事故、减少事故的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

2)有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公司日常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公司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应组织紧急抢救,并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在抢救中需要变动事故现场时,应做好标记;死亡或一次中上人以上的事故现场,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勘察同意后,方可清理。

3)一般死亡事故,在事故发生侯小时内报至省级煤矿安全检察机构,重大伤亡事故发生24小时内报至国家煤矿安全检察机构特大伤亡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

四、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现场示意图。

防洪制度

本采区煤层上部覆盖多属黄土,遇暴雨坑边易受冲刷,暴雨持续时间长,也会给坑内形成大的流沙或淹没设备的危险,因此,雨季前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1.在每年汛期来临之前,要成立采区防洪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织有关人员对采坑所有的防洪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洪系统如有薄弱环节,应及时加高、加宽,以保证防洪需要,并在雨季来临前,准备好必要的防洪材料,以备现场使用,提前安排好防洪设备和组织好防洪突击人员。

2.每天下班停产时所有采掘设备必须停放在较高处,所有的运输设备及辅助设备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3.采坑边坡如遇大的雨情,应采取筑土疏通等临时性措施,防止雨水淹没设备及工作面。

4.雨季托克逊露天煤矿要保证昼夜领导值班,有雨情及时汇报以便防洪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尽快采取措施。

5.要准备足够的排水设备、防洪器材、物品。

一旦发生险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坑下人员立即撤出,汇报领导,并迅速观测判断水情,在不危及人员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把设备撤离到安全地点。

(2)尽快组织防洪力量,沿堤巡视,发现薄弱环节,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3)洪水暂退时期,要增设现场值班人员,昼夜观测水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托克逊露天煤矿领导。

6、如遇暴雨冲刷,边坡遭到破坏,有大量雨水泄入时,要将坑下设备转移到地形较高之处,并加强排水和疏通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而进行的有目的有意义的活动。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国家专门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公司根据我国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改善我公司环境和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2.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我公司环境。

3.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尘毒、物理因素,水质等进行定期监测,使其符合国家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测定的时间间隔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每月测定一次作业地点粉尘和有毒物质浓度。

2)噪声、放射线及其它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3)饮用水的水质检验:理化检验,夏季每月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季测定一次;细菌检验,复季每旬测定一次。其它季节每月测定一次。

4)所有的测定结果必须保存记录,并报有关单位。

5)粉尘、烟尘高的地方应采取洒水或除尘净化措施。爆破作业应采用无毒或少毒,少烟的炸药。

6)粉尘、毒物超标的作业场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同时加强作业人员的个体劳动保护。

7)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体检。

8)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作业的工人应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

4.防止废渣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岩石要及时内排,上面要用沙土覆盖;锅炉产生的废渣也要及时倒入采坑内排(垫路及外销除外),避免对环境污染。

5.防止废水的污染,生活汗水及矿井水必须按国家指标排放,坚持不符合标准不排放防止废气污染。锅炉的废气排放必须符合排放标准,坚持不符合标准的排放的原则。

6.防止粉尘污染。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粉尘,对于产生粉尘的源头,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治理。(如道路粉尘要及时洒水等)。

7.防止噪声及振动的危害。生产、辅助生产、建筑、生活中的设备消音设施要齐全,防止 对居民产生危害。爆破时要合理设计,按章操作,避免产生的噪声及振动对居民和周围建筑造成危害。

8.搞好公共卫生。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

9.坚持复垦,搞好绿化、美化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破坏原有的自然环境,要迅速将采空区回填,并逐渐在回填后的土地上搞种植。恢复地貌,达到绿化、美化环境。

10.大力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配合环境保护机关及内部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是我们每个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政、工、团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广泛动员,形成一种宣教育声势,使每个职工都树立“环境人人有关,环保人人有责”的观念,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风尚,推动公司环境工作的开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管理制度

1、应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职工在生产劳动中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维护保养、更换和定期报废等规章制度。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应根据标准,监督检查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并且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进公司的检查验收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3、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应按“三同时”原则供给劳动防护用品。离开生产岗位时,由所在单位收回。

4、应严格执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准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成现金发给职工,不准将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商品进行转卖转买。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二;

业务保安制度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章行为,实行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特制定采剥托克逊露天煤矿业务保安制度。

一、成立托克逊露天煤矿业务保安领导小组:

组 长:肖德港

副组长:霍建树

成 员:林凤东 李全胜 任传海 李常忠 孙福江 明干 郑永富 各单位负责人

二、职责:

1、负责组织全托克逊露天煤矿员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三级培训”中的公司培训工作。使员工懂安全,遵章守纪,确保安全生产。

2、严格托克逊露天煤矿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3、对托克逊露天煤矿内日常生产中出现的“三违”和“事故”严厉打击,并做好事后处理和分析原因,引导全员吸取教训。

4、通过强化各单位的现场管理,更好地调动各单位积极性,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神东天隆新疆五彩湾煤炭有限

2009年7月10日

附 件

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三、各单位,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四、本制度的条文如与国家安全法规有抵触或本制度未作规定的,按国家安全法规执行。公司其它规程、规定、细则、制度等,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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