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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03 07:2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井下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朔里矿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6、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7、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支护顶板,特别是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8、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9、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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