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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有何要求?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5-08-21 11: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有何要求?

《防突规定》第23条规定,突出矿井的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

(2)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的采区、突出煤层工作面都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是专用回风巷。

(3)在突出煤层中,严禁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4)煤(岩)与瓦斯突出煤层采区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安设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易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确需设置调节设施的,须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6)严禁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7)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压人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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