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玲:感悟严于律己
如果说严以修身是一种对自身培养和浸润的话,那么严以律己就是一种自我限定和约束,往大了说是人生观的问题,实际来说就是每个人对待自我的人生态度。
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周一早上六点坐车上班,五点起床,到点了,自己必须起床了,但内心是我实在不想起,赖在床上10分钟、20分钟,到最后还是起了,在规定的时间到达乘车地点。这里“我”与“自己”都是我们本身,很多时候,我与自己是合二为一的,当遇到某些事时,我必须服从于自己。“我”就是潜藏于内心角落的本真,“自己”则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自我,作为个人整体形象的真实存在,即人们眼中的你,与内心的我有区别也有关联,所以我们就是我与自己的纠结与统一。
你的形象取决与自己能战胜多少我,这正是不断律己的过程,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是现实要求我们该做什么、必须怎样做,不遵从会有惩罚,那是他律,带有一定强迫性,表现为我容易服从自己。而律己则是从内在建立一种平衡,让“自己”在你的生活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或者说逐渐养成一种强大的习惯,让“我”变得缩小,我完全臣服于自己,律己就能作为一种意识左右自己的思维存在,自己的形象就会越来越好。
当律己在自己的身上成为一种美好的精神体验,自身就能发现很多不足,拉动不断完善自己的内在需要,主动地去习和修身,三字经里有一句“教之道,贵以专”,当然律己也是这样,要想有长期效果,贵在坚持,这对自我提高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