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2015年工资管理办法
淮北矿业2015年工资管理办法
为做好工资管理工作,发挥工资激励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实现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工资预算编制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推行全面工资预算,预算涵盖集团公司所有成员单位;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坚持基本工资制度在工资预算中的主导作用;
(二)预算编制方法
预算项目包括:岗绩工资、浮动工资、预付年薪、年功工资、下井津贴、夜班津贴、班中餐、交通费、班队长津贴、技能津贴、双突及大水矿井补助、安全奖、新区补贴、不在岗和分流人员生活费。
各项目核定方法如下:
岗绩工资:标准为每个岗位系数900元,按定员核定。
浮动工资:标准实行差异化,核定方法同岗绩工资。
预付年薪:2015年在岗预付年薪标准是生产矿(含工程处)正处10400元/月,其它单位正处9600元/月,副处按正处的80%执行,副总按副处的80%执行。
年功工资: 标准为5、10、15、20元/年,参照单位上年实际发生总额核定;
下井津贴: 标准为采掘岗位30元/工,井下辅助岗位20元/工,机关安、技、调岗位15元/工, 按定员核定;
夜班津贴: 标准为采掘岗位15元/工、辅助岗位12元/工,地面生产岗位6元/工,值夜班3元/工,按定员核定;
班中餐: 标准为地面岗位6元/工、井下辅助岗位7元/工、采掘岗位8元/工,按定员核定;
交通费: 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定员核定;
班队长津贴: 标准为采掘岗位10元/工、井下辅助岗位8元/工,地面生产岗位6元/工,按聘用人数核定;
技能津贴按2014年10月末实际聘用人员分系统(采掘岗位、井下辅助岗位、地面岗位)、分技能等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核定;
双突及大水矿井补助:一类矿井增加工资预算的5%,包括:芦岭矿、朱仙庄矿、临涣矿、海孜矿、桃园矿、祁南矿、许疃矿、袁店一矿、青东矿、杨柳矿;二类矿井增加工资预算的2%,包括:朱庄矿、杨庄矿、石台矿、童亭矿、邹庄矿。
新区补贴:标准为邹庄矿500元/人月,信湖筹备处1500元/人月,按定员核定;
安全奖:按照2015年安全1号文规定的标准核定,预留集团公司,考核发放;
不在岗人员生活费:调研员按同岗位预付年薪的80%核定;科级(含副总)及以下离岗待退管技人员按岗绩工资、浮动工资的80%、年功工资和交通费核定;内部退养人员按集团公司审批的内退生活费核定;长伤、长学按标准核定;其它不在岗人员不予核定。
提前改任调研员的年薪待遇按同岗位60%核定;科级(含副总)及以下管技人员提前离岗的,除浮动工资按60%核定外,其它同正常离岗人员核定。
分流人员生活费:按1115元/人月标准核定。
(三)预算调整方法
成建制调动次月起按定员调整预算,一般零星调动不调整预算。除政策性增人增加预算外,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
二、月度工资管理
实行工资审批制和前备案制。
1、审批制单位包括:袁庄矿、朱庄矿、杨庄矿、芦岭矿、朱仙庄矿、临涣矿、海孜矿、童亭矿、桃园矿、祁南矿、许疃矿、涡北矿、孙疃矿、杨柳矿、青东矿、袁店二矿、袁店一矿、邹庄矿、工程处(矿建分公司、钻探分公司、安拆分公司、设备修理及其他)
淮北选煤厂、临涣选煤厂、涡北选煤厂、铁路运输处、物资分公司、运销分公司、淮矿电力公司、华塑股份、临涣焦化、雷鸣科化、临涣水务
救护队、信湖筹备处、地产公司、金园房地产、财务公司、淮鑫融资租赁公司、设备租赁中心、安徽亳州煤业、府谷长城公司、成达公司、庆阳公司、宿州电厂筹备处、众和煤业
审批制生产矿井(含工程处)月度工资管理按以下三种情况实施:
(1)绩效考核结果低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3300元(不含安全奖),按月度定员人均工资3300元执行。
(2)绩效考核结果大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不含安全奖),按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介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3300元-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之间,按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审批制地面单位月度工资管理按以下三种情况实施:
(1)绩效考核结果低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2800元(不含安全奖),按月度定员人均工资2800元执行。
(2)绩效考核结果大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不含安全奖),按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执行。
(3)绩效考核结果介于月度定员人均工资2800元-月度定员人均工资1.2倍之间,按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2、前备案制单位包括:双龙矿业、岱河矿业、朔里矿业、石台矿业、亳州股份、工程建设公司(土建、安装)、范家村项目部、华塑物流、大榭公司、天津能源、新疆相城能源、上海金意、金达公司、煤联工贸、信盛国际、江苏炜伦、职防院、信息开发分公司、新闻传媒公司、检测检验中心、相王府宾馆、物业公司(行政事务管理中心)、设计院、煤电技师学院、绿原公司。
实行月度工资总额前备案制单位,工资总额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每月8日前申报月度发放工资总额,经集团公司研究核定后发放。
3、结余管理:月度考核较好的单位,超过定员人均工资上限的部分作为结余工资,结余工资后续月份调剂使用。年终决算结余工资滚动到下年使用。
4、当年结余、历年结余和借资管理:月度考核较差的单位,按已设定的定员人均工资下限执行。定员人均工资下限和月度考核结果差额,先从当年结余工资内支付;当年没有工资结余的,且有历年工资结余的,使用历年工资结余;没有历年工资结余的,履行借资手续。
借资按照有借有还的原则,月度考核结果大于月度预算的,结余工资归还当年借资后,仍有结余的执行封顶政策,当年不能归还的结余工资滚动到下年归还。
三、劳务费管理
2015年劳务费预算总额列入各单位成本,月度安排发放,年度总额控制,超支不补,结余自留。
1、计划清退的劳务人员按半年核定劳务费预算,保留的全额核定劳务费预算。
2、返聘的退休人员已在定员内核定工资预算,不再另外核定劳务费预算。
3、季度未完成清退外委劳务人员指标的单位,次月停止劳务费支出。并按未完成指标人数每人每月100元扣减党政负责人预付年薪。
四、相关规定
1、全面推行内部市场化,用内部市场化分配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市场化工资日清日结。
2、动态调整内部分配,确保分配比例关系合理。采掘、下辅、地面各系统之间技能岗位要保持合理的分配比例关系,原则上各系统保持在2.6: 1.5:1,各系统内部管技岗位和技能岗位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采掘区正职岗位收入必须控制在本单位在岗职工平均收入的3倍以内。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内部分配比例关系负责。
3、严肃工资分配纪律
一是各单位不得通过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发放各类奖励;
二是各单位不得擅自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给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配给单位负责人;
三是禁止在工资总额外违规发放各类生活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野外补贴、新区补贴等;
四是禁止在工资总额外兑现各种抵押金;
五是禁止单位支付应由职工个人负担或欠交的个人所得税;
六是单位内部分配控制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内,严禁超发,对超发工资单位按超发额双倍扣减下月工资总额。非煤子公司超额发放的,在考核委派人员绩效年薪时,按超发额双倍扣减子公司当年实际利润指标完成额,并按照扣减后的利润计算委派人员绩效年薪,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4、严肃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工资报表要真实反映单位分配状况,禁止人为调整工资报表。各单位使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做帐,市场化工资和奖励全部进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劳资报表自动生成,提高工作效率。
单位工资负责人对单位劳资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5、减员奖励及减员指标完成考核
(1)减员奖励按月考核兑现,减员奖励人员范围:内部退养、提前离岗、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断劳动关系,每减1人一次性奖励单位工资总额1万元;(2)未按规定完成在册减员任务的,次月按每人每月1万元扣减单位工资总额,累计考核月度兑现。
6、许疃矿等新区8对矿井执行每人每月260元新区补贴政策,月度由集团公司考核后单位支付,考核指标为单位成本和利润各占50%。
7、内部劳务对接
矿井新老区地面后勤服务对接:先核定新区岗位定员,按岗位定员核定工资总额,新区地面后勤服务先通过内部岗位优化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实行劳务对接,对接劳务费双方协商确定。
其它单位之间劳务对接:劳务对内发包,由单位之间自行协商承包办法,鼓励发包单位通过岗位优化挣取劳务费。
8、科级(含副总)及以下离岗待退管技人员离岗待遇按预算标准执行。
9、公司机关执行2014年工资政策,西北公司(府谷长城公司、成达公司、庆阳公司)、新疆相城能源科级及以下人员月度岗绩工资按1.6倍核定,月度工资总额按考核结果兑现。
10、工资前备案制单位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月度工资发放总额的,劳资部不得拨付工资,财务部门不得安排资金发放。
五、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