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铺矿通风区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一通三防”生产责任制………………………………………(3)
通风区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值班)制度………………………(20)
通风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22)
火铺矿安全监测中心站联合值守制度…………………………(24)
火铺矿通风区安全培训制度……………………………………(26)
通风安全设施施工、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29)
通风区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31)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33)
通风区安全检查制度……………………………………………(38)
“一通三防”生产责任制
一、矿长
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建立健全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平衡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资金,确保“一通三防”工程按计划、设计施工。在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程、队伍、资金和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
负责新采区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通风工程到位。
3、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开采层瓦斯抽放钻孔全部联网抽放,并保证一定的预抽期。
4、每日批阅通风瓦斯、监测日报和瓦斯抽放、打钻日报,并签署具体的处理意见。
5、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负责”一通三防”特殊岗位人员配备,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7、按规定提取“一通三防”维简、成本等资金;保证矿所转拨的各种资金和奖金及时兑现。
二、总工程师
1、总工程师对矿”一通三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战线人员的使用、调动、奖惩。
2、总工程师在技术工作上做出的决定,未经矿长同意或安办会讨论通过,任何人不得改变其决定。对确保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权安排使用人力、物力和资金。
3、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年度成本、维简计划,”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4、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开采层瓦斯抽放钻孔全部联网抽放,并保证一定的预抽期。
5、保证生产、开拓延深地区通风系统合理。采区无专用回风巷负直接责任。
6、严把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审批关,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规定要求。
7、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及”一通三防”会议,并按要求处理隐患。
8、每日批阅通风瓦斯、监测日报和抽放打钻日报,并签署具体的处理意见。
9、每月对全矿井”一通三防”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停产进行整改。
三、生产副矿长
1、负责采煤工作面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通风防突工程到位、作业规程贯彻落实。
2、负责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管理责任。
3、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开采层瓦斯抽放钻孔全部联网抽放,并保证一定的预抽期。
4、对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管理责任。
5、对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管理责任。
6、组织采煤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保证推进度符合规定。
四、掘进副矿长
1、负责掘进工作面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通风工程到位、作业规程贯彻落实。
2、负责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管理责任。
3、对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管理责任。
4、对掘进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管理责任。
5、严格按工程设计施工,对随意增开掘进工作面负直接责任。
五、机电副矿长
1、对按有关规定审批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管理责任。
2、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电源稳定可靠。对因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管理责任。
3、负责掘进工作面未实行“三专”、“双风机”、“双电源”、“风电瓦斯电闭锁”供电方式。
4、保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供电稳定可靠。
六、安全副矿长
1、对各战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
2、组织、参加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追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对煤与瓦斯突出等“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汇报负监督责任。
七、采煤副矿长
1、负责落实采煤战线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组织生产技术科做好“一通三防”保安工作。
2、负责落实处理回采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
3、组织采煤单位落实和解决总工程师决定的“一通三防”工程和措施实施,对回采过程中发生的“一通三防”事故负管理责任。
4、负责监督检查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措施的落实和管理,负责采煤工作面的“一通三防”与生产的协调平衡。
5、安排采煤计划时,必须考虑防突计划和防突措施,做到无防治突出计划、措施,不生产不采煤。
八、经营副矿长
1、按要求保证防突材料费用和材料供应。
2、按要求保证防突安全技措工程所需资金。
3、组织落实总工程师决定的防突工程。
九、后勤副矿长
1、为防突工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十、通风、安全、采煤、掘进、机电、地测、技术副总工程师
1、协助总工程师抓好“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协助总工程师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落实”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爆破、巷道维修、瓦斯检查等业务副职
1、对经总工程师组织编审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管理责任。
2、负责爆破、巷道维修、瓦斯检查等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特殊工种人员的配备。
3、对爆破、巷道维修、瓦斯检查等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管理责任。
对在突出危险区、自然发火区、严重塌落区、独头巷道、水威胁区等特殊地点巷道维修安全施工负管理责任。
4、对高突矿井及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采掘工作面爆破未使用三级煤矿含水炸药负管理责任。
十二、通风区区长
1、对矿井防突、抽放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建立健全防突、抽放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突出采区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阶段划分及分级管理工作。
4、负责石门揭煤、突出威胁工作面综掘机使用和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情况针对性措施的组织编制,并负责监督落实。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防突、抽放计划的实施和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
7、按规定对防突、抽放安全仪器仪表进行维修、更换和计量检定。
十三、生产技术科科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采煤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到位。
十四、开拓区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保持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措施落实、设施完好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十五、采区区长
1、负责所辖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严防瓦斯事故发生。
2、负责采掘工作面投入生产前的验收,确保“一通三防”系统完善、装备设施齐全、通风工程到位、作业规程贯彻落实。
3、保证采掘进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稳定、安全设施完好,技术数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4、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现场情况,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一通三防”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十六、机电科科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电源稳定可靠。对因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3、对掘进工作面未实行“三专”、“双风机、双电源、风电瓦斯电闭锁”供电方式负直接责任。
4、对“一通三防”电气设备定期防爆性能检查负业务保安责任。
十七、安检科科长
1、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
3、负责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及汇报。
十八、计划、人事、财务、工资、供应等科室科长负责分管”一通三防”业务范围内职责。
十九、宣传教育科科长
1、负责“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方面的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各种宣传力量,运用一切宣传手段不断加强安全宣传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法》,牢因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深入基层,了解“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精神宣传效果。
二十、财务科科长
1、协助总会计师管好用好安全技措资金,优先保证供应“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2、积极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和有关 “一通三防”及防突规定。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处理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存在的问题。
二十一、矿安全调度主任
1、规划和设计中对安全技措工程必须优先考虑,一般工程项目必须对矿井“五大灾害”的预防和治理有益,遵循设计先进、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原则。
2、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对新采区技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和检查。
3、工程设计中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精心设计和审查,对原生产系统中不符合“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要求的应积极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补充和改造 。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搞好“一通三防”及防突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十二、通风区打钻、抽放副区长
1、对矿井防突、抽放日常业务工作责任,对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管理责任。
2、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3、组织防突、抽放计划的具体落实。
4、负责全区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劳动组织和生产管理,合理调配劳动力。
二十三、通风区技术副区长
1、对矿井防突、抽放日常技术工作责任,对业务范围内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突出采区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阶段划分及分级管理工作。
4、负责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情况针对性措施的组织编制,并负责监督落实。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防突、抽放计划的实施和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
7、按规定对防突、抽放安全仪器仪表进行维修、更换和计量检定。负责全矿瓦斯抽放技术业务及基础技术管理,对抽放参数进行收集、分析、总结,推广瓦斯抽放新技术、新工艺。
二十四、通风区技术员
1、负责本区范围内”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突出采区突出危险性区域划分、回采工作面投产前阶段划分及分级管理工作。
4、负责石门揭煤、突出危险工作面发生瓦斯异常情况针对性措施的组织编制,并负责监督落实。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负责基础技术资料收集、管理。
二十五、采区、开拓区
1、监督检查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保证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稳定、安全设施完好。
3、监督检查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杜绝瓦斯超限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4、突出工作面防突技术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
5、监督检查突出采掘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二十六、安检科
1、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检查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和“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对“一通三防”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3、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及汇报。
二十七、矿团委
1、负责对全矿团员青年的“一通三防”安全思想教育。
2、把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作为主要工作来抓。
3、针对矿不同时期的“一通三防”工作重点,组织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4、深入井下,深入现场,检查基层单位“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二十八、矿工会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措施。
2、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的“一通三防”业务素质。
3、领导“群监线”和“协管线”,开展经常性的群众“一通三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九、地质副科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按规定及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构造带、煤层变化带等异常状态,加强地质素描工作。
3、负责为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提供准确地测资料,并及时发出地质预报。
三十、巷修队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对巷道维修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3、对在突出危险区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三十一、机电队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电源稳定可靠。对因供电系统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直接责任。
3、对与”一通三防”相关联设备、设施的使用、检修制度和规定的落实负直接责任。
三十二、采煤队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突出危险采煤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3、对突出采煤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4、对突出采煤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直接责任。
5、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保持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6、炮采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三、掘进队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现场落实。对因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负直接责任。
3、对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直接责任。
4、对突出煤层掘进、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反向风门、防突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直接责任。
5、工作面响炮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四、职教中心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作为职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2、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一通三防”及防突工作列入职工教育委员会的议事日程,经常了解矿井“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不违章、不违纪。
3、认真落实矿下达的“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培训计划,搞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4、深入井下施工现场,查找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
三十五、矿安全调度
1、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对“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按期落实。
2、对妨碍“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的问题、事故隐患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利用信息管理,强化调度指挥,全方位收集和捕捉“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增强预测能力,实现超前管理,把问题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十六、综采队队长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综采工作面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现场落实,严防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
3、确保综采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措施落实到位、综合防尘设施、监测监控装置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
4、保持综采工作面上、下出口及动压区畅通,出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三十七、综采队副队长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2、及时向队长反映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队长搞好“一通三防”安全工作。
3、协助队长组织好安全月活动,按要求参加上级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
三十八、综采队主管技术员
1、在队长领导下,对全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安全技术责任。
2、负责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负责向全体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及“五大灾害”的予防措施。
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作业规程及“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上好技术课,搞好安全日活动,不断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
三十九、综采队当班班组长
1、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2、及时检查生产中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并组织人力排除。
3、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四十、采区生产、机电副区长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严防瓦斯超限事故发生。
2、协助区长抓好“一通三防”工作,确保采掘工作面防治自然发火措施现场落实到位,采掘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并正常使用,监测装置完好正常使用。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帮助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通风难题。
四十一、采区技术区长
1、组织落实本战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
2、采掘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检查“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根椐现场实际情况指导施工单位及时补充安全措施。
4、协助区长搞好全区“一通三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技术例会。
四十二、采区技术员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参加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工作,新工作面投产前参加基层队贯彻作业规程会议。
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参加技术例会和事故追查分析会议,对发生的“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和处理。
四十三、掘进队主管技术员
1、负责管理本队“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工作。
2、认真编写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和工程设计、并根据现场变化,及时补充、修改安全措施,负责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井下施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四十四、掘进队当班班组长
1、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2、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3、正常使用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设施,按规定移动、吊挂传感器和电缆,保证监测监控装置不人为损坏、丢失。
四十五、机电队主管技术员
1、负责管理本队“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工作。
2、对“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负责。
3、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督促检查“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四十六、机电队当班班组长
1、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2、认真检查各岗位“一通三防”及防突不安全因素,如果发现,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四十七、通风队副队长
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及时调整和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消灭不合理通风。
3、积极配合队长搞好通风质量达标,保证矿井通风质量达标达到行业级标准。
4、及时处理盲巷、封闭结束采面,按规定进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和井下火区管理工作。
四十八、通风队主管技术员
1、对全队“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对“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制定和完善各工种“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队长搞好安全工作。
3、经常深入井下,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隐患,及时对“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进行修补。
4、组织抓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十九、通风队当班班组长
1、组织班组职工学习“一通三防”及防突业务知识,提高“一通三防”及防突业务技能,增强自主安全管理意识。
2、负责班组“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3、负责组织安排职工现场落实实施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巷道启封或封闭、通风设施的拆除或构筑、局部通风管理、瓦斯检查、防灭火管理等工作。
4、负责抓好班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巩固提高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水平。
5、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及防突各种报表、台帐、记录的编制、填写,保证内容准确,上报及时。
五十、通风队队长职责
1、通风队长是本队负责范围内瓦斯治理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职工落实各种”一通三防”措施,发现隐患必须在现场指挥排除,隐患未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五十一、抽放打钻队队长职责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落实防突、抽放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本队职工防突、抽放技术知识培训。
五十二、监测队队长职责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直接责任。
2、负责安全监测维护管理制度落实,按规定装齐各类传感器和断电控制装置。负责高突矿井监测分站实行专用电源。
3、负责各种图纸、台账、记录等技术资料齐全、符合规定。
通风区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值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我区管理人员值班、带班标准及入井次数规定,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1、区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一线,熟悉区队生产管理环节,现场跟班指挥生产。
2、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晚20:00点至次日8:00必须在通风区办公范围内值班,值班人员有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必须向分管矿领导请假,正职还必须向矿党政领导请假,并到矿调度或办公室做好相关登记手续,便于调整值班人员。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全权处理本班所发生的生产和安全问题。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时,必须有一人到现场解决问题。安全生产正常时,在中后夜要到各要害场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按标准上岗。
5、值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区队干部带班制度
1、区队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分班次入井带班,且坚持与职工同下同上,不准迟下早上,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区队跟班干部必须时刻掌握动态生产下可能出现的各类隐患,超前防范、严格落实预防措施,现场指挥处理各类隐患。
3、区队干部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当班存在的问题必须向下班交待清楚,在下班的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队长、技术员除参加矿各类会议和其它工作外,每月必须完成区规定的入井次数。队长原则上必须每天入井检查本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副职请假,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能联系到人;技术员无特殊安排,必须入井检查、跟踪各项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情况,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必须立即制止,并限令整改。
三、对各级管理人员值班(带班)及入井情况的考核
1、迟下早升井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弄虚作假、虚报入井者,取消当月所有安全奖励,并给予200元/次的罚款处罚。
3、每月入井少于规定次数的,少一次扣当月工资的10%,特殊情况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需经相关管理人员签字认可。
4、每天入井必须汇报所到工作面和所查出的安全隐患,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汇报错误一次罚款20元。
5、入井必须按规定次数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不汇报罚款50元。
6、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一次不填写罚款100元,填写不合格罚款50元。
7、调度室每月将汇总结果及时报矿调度核实,若发现下井次数不够或弄虚作假者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风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根据矿发【2011】175号文件“关于印发《火铺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通风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长
副组长:各分管区长
成 员:各队队长 技术员 区调度室主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通风区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卢朝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我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和报送工作。
2、通风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由技术副区长具体安排、落实。通风区各队组设立专职信息员,负责本队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并报送区调度室进行汇总、报送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安检科。
二、报送内容
各队组严格按照《火铺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制度》(矿发【2010】37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实施细则》、《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矿井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公司发【2008】13号),重点对各自分管范围内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综合防突、监测监控、综合防尘防灭火、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先探后掘、安全重点工程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各队组需将本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本队组无力解决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策和建议,随时报送通风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即区调度室,并在每周二下午六点前书面报到区调度室进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安检科,由区长在每周五矿安全办公会上汇报我区本周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保证信息质量
调度室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负责跟踪所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的时间、隐患整改的结果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信息报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内容详实、文字简明,报送材料必须明确所查出隐患的内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时间、整改的结果、整改的负责人。各队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安全隐患当做危险来对待,把安全问题当做隐患来排查,必须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严禁带隐患作业,严禁带隐患生产。
四、信息报送具体要求
每周三由区调度室主任对各队组专职信息员报送的安全隐患进行筛选、分类、汇总后形成书面报送材料,经通风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查通过后,于每周三下午三点前报送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专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永珊。
安检科科长办公室电话:3711260
报送信息时,同时填写信息报送联系表,方便联系。
火铺矿安全监测中心站联合值守制度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火铺矿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测系统中心站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使监测系统能够监控有效可靠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加强监测及计算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尽快掌握有关知识及技能。同时实现和通风调度实现联合联合值守。
二、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要能对监测系统中心站有关设备和软件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操作,随时查看监测主机防病毒软件的升级情况,定时对监测主机进行查杀毒操作, 随时查看公司安全监测网页中本矿监测数据的传输情况是否正常等。
三、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要定期对监测数据按要求进行备份。
四、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井下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对故障作好记录同时汇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按时打印监测日报表,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
五、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监测数据上传程序的运行情况,发现上传程序出现故障(如出现打×情况)首先将其关闭,然后重启上传程序并观察其运行是否正常,如仍有问题则重启主机。
六、监测主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关闭和重启,不得随意安装和使用与监测系统无关的应用程序和文件,不得使用或让无关人员使用未经许可的硬件设备(如磁盘、U盘等),以防传染病毒。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监测中心站设备及软件的操作规程及方法,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测系统中心站设备和软件。
八、监测数据传输网线及与集团公司的连接网线必须安插在主交换机插口上,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插接位置。
九、矿将监测中心站设置在通风区,通风区加强通风调度于监测中心站机房的管理,任何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机房,更不得随便调换网线安插位置,不得随意动网络设备。
十、通风区调度室机房交换机柜必须接入不间断备用电源,预防系统停电造成监测数据传输中断。中心站必须接入不间断备用电源保证停电后能正常供电不低于2小时。
十一、矿调度及通风调度室必须安设监测终端,随时观察井下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并对故障作好记录同时汇报值班领导,及时联系井下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处理。
十二、中心站监测值班人员要定期对调度室不间断电源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定期对其进行正常维护,确保供电电源稳定可靠。
十三、调度室中心站机房要备有一定数量的网线、水晶头、光电转换模块、网卡、光缆尾纤及数据交换机等。
火铺矿通风区安全培训制度
为认真落实矿制定的职工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来提高我区职工的整体素质,改变职工的思想观念,提高职工的综合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管理领导机构:
组 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技术副区长
成 员:各分管副区长、各队队长、技术员
二、责任区域
1、打钻队、抽放队由打钻副区长负责。
2、通风一队、通风二队由通风副区长负责。
3、监测队:监测副区长负责。
4、防突小组:技术副区长负责。
5、各队技术员负责各队日常培训工作并出题考试,考试成绩考核按《通风区加强队伍建设措施暨职工培训办法》执行。
6、具体每月培训主讲人由技术副区长定,主讲人每次讲课前必须备好课,讲完课后教案及相关资料由技术室技术员统一保管,配合书记完成职工培训的检查。
7、培训的具体时间由技术副区长通知。
三、考核管理办法
1、每月正常按矿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各队组正常组织安排人员参加,每缺一人未参加培训,罚款队长50元。
2、学习人数按正常出勤人数(包括队长)计算,每少一天/每人次,罚款带班队长5元/人.次,累计计算,有事情必须向技术副区长或主讲教师请假,得到允许后准假。
3、各队组要根据区培训安排和要求,安排好本队组的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有步骤、有记录、有措施,每月没有完成区里安排的培训计划的,罚款队长50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队长100元/每次。
4、各队组技术员没有完成本队组培训计划的,罚款分管技术员300元。
5、区分管职工培训的技术员每个月要按照《火铺矿矿发6#文》的考评标准,对全区的职工培训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主要检查每日一题和职工岗位行为规范,逐项落实,做好监督工作,发现每日一题记录不全,罚款分管技术员1元人/条,职工岗位行为规范记录不全的,罚款队长100元,分管技术员50元。
6、做好规程措施的考试工作,每一个规程措施由分管技术员贯彻及考试,规程措施贯彻及考试不得置后2天,发现贯彻不及时或未考试的,罚款分管技术员200元/次。
7、在每季度末安培中心对各单位的职工培训考试中,我区考试为60人,对考试不合格的队组,考试合格率少于80%,罚款队长100元,分管技术员100元。考试不及格人数超过12人,即全区考试合格率低于80%时,罚款区分管技术员1000元,考试合格率低于80%的队组,罚款队长1000元,分管技术员500元。
8、在每季度末矿职工培训工作检查中,我区合格分数为85分,低于85分时,罚款区分管技术员1000元。
9、矿制定的培训计划考核中,试卷必须用B4纸或A3纸正反叶打印,填空题每空不得高于1分,选择1题高于2分,判断每题不得高于1分,简答每题不得高于5分的题量进行出题,发现不合格的,罚款本次培训技术员100元。
10、区培训管理领导机构成员不定期对职工的手指口述及安全警示卡背诵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一人不会背或背诵不熟练的,罚款职工所在队组的队长50元/人。
四、具体要求
1、凡参加人员必须自带笔、本,并认真听课,做好笔记。
2、每期培训后都必须进行闭卷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培训考试,直至考试及格为止。
3、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的,发现后罚款当事人100元,并重新进行培训考试。
4、对监考人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次,罚款监考人50元,从工资中扣除。
5、对新调来的新工,由技术室负责进行10到15天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老职工的带领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可单岗作业。
6、职工每月的培训任务不按时完成的,罚款此次培训任务的主管技术员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7、凡当月由区组织培训的,培训和考试统一由技术副区长安排,由本队分管技术员组织本队职工进行培训,并由本队组的分管技术员进行考试。
8、职工岗位行为规范由队长班前会组织学习20分钟,每日一题由本队分管技术员抄写在本队学习室的黑板上。
通风安全设施施工、检查及维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通风设施施工质量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井下通风系统稳定,确保我井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通风区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及相关规定合理确定通风设施的设置位置,安排专人对通风设施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风门门墙两帮和顶板必须掏槽,掏槽深度、墙体厚度、门框安装角度、风门制作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必须进行加固。
3、两道正向风门之间必须设置可靠的风门连锁装置,避免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并由瓦检员每班对风门连锁装置进行检查、调度。
4、密闭两帮、顶、底板必须按规定掏槽,墙体材料、厚度、墙面必须符合要求,保证密闭严密不漏风,密闭墙内外5m内的支架进行加固。
5、巷道贯通调整风流前,通风区必须提前备足调整风流设施的材料,以便及时调整风流。
6、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警标和检查牌板,瓦检员必须每班对密闭进行检查,发现密闭漏风、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7、井下的通风设施由通风区负责按质量标准化建筑,风门要能自动关闭,需要通车的风门要满足行车要求。
8、风门闭锁在砌筑风门同时由通风区安装,主要风门的遥讯装置由通风区负责安装并确保完好。
9、井下风门实行辖区管理,即谁施工区域内的设施由谁负责使用管理,风门验收时安装好风门管理标志牌,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发现风门破坏,按“一通三防”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风门调节装置要安装好固定装置,以便调节和固定。
11、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发现同时打开,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通风系统风流紊乱导致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2、运输大件难以通过风门时,应通知通风区进行处理,若私自拆除损坏风门者,按破坏通风设施论处。
13、通风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由通风区负责,必须由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故意损坏通风设施的,按破坏通风设施给予重罚。
14、所有通风设施前后5m内不得堆放杂物、材料、设备,要保持清洁畅通。
15、通风区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技术业务管理,必须建立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台帐,定期标入通风系统图。
16、通风区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井下严禁施工临时通风设施,若确需施工临时通风设施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通风区技术区长、区长、总工程师、公司通风部批准后方可施工,并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结束。
17、通风设施的建造质量由班组长现场负责,通风区各级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造。
18、通风设施施工结束后,由通风区申请、矿安全调度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新施工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19、生产队组必须管好、用好本工作面所设置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区,并定期清理杂物。
通风区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
为规范通风区管理,规范重点岗位交接班,切实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特制定通风区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通风区重点岗位有瓦斯检查员和打钻防突工。
一、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采面瓦检员必须在上隅角交接班,掘进工作面瓦检员必须在迎头交接班,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地点交接班的罚款100元。
2、瓦检员接班将联锁牌打开,并且将自己牌子挂好后,将上一班瓦检员牌子和钥匙交给上一班的值班瓦检员,相互交换报单签字,上一班瓦检员要把当班的各种情况详细告知下一班瓦检员,一次交接班不按照规定交接班的罚款200元,报单双方未签字罚款50元/张。
3、瓦检员工具交接班,丢失工具必须在上一班报单背面写明并签上名字、时间,否则当班瓦检员照价赔偿,吸气筒出现部件损坏,部件丢失原价赔偿。
4、地面记录填写不规范、漏填,当班瓦检员无工无分。
5、地面钥匙发放出现错误罚款责任人50元,井下报单和钥匙回抽出现少,并且无记录罚款责任人50元,钥匙和牌子未交给班长的罚款50元/次。
6、当班交接班后两小时内必须将所带的设施牌板检查填写完毕,两小时内检查不完,少写一处扣当班工分2分;当班瓦检员管辖范围内不填写瓦斯检查牌板,漏一处罚款责任人500元/处。
7、井下栅栏钥匙和炮箱钥匙一把不交接班或者丢失的罚款50元/次。
8、瓦检器不在指定地点(主井底弯道,北三一步架空人车机头)调零的罚款500元/次。
9、光学瓦检器出现漏气罚款200元/次,光学瓦检器显示不出瓦斯数据500元/次。
二、 打钻防突工交接班制度
1、各点班带班班队长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升井,八点班升井时间为17:00,四点班升井时间为1:00,零点班升井时间为9:30,不按照规定时间升井的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撤销班队长职务。
2、钻孔施工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联锁牌交接班,不在现场进行联锁牌交接班的罚款1000元/人.次,接班人如果举报交班人未在现场交班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对举报人奖励200元/次,该片区负责人一次罚款200元。
3、现场情况交接不清楚,如钻孔施工小票填写有误、填写数据不完整、一人代签字、上一点班孔号、角度、点位、煤岩、钻杆数量、钻机完好等情况不清楚,取消该台钻机安全负责人当班应得工分。
4、以上情况被区或其它人员查出,交接班一个月出现一次罚款队长100元,第二次取消当月的安全质量奖。现场具体交接情况不清楚罚款队长10元/次。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好矿有关文件精神,提高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2006年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区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 长:区长、书记
副组长:各位副区长、工会主席
成 员:各队队(组)长、技术员、团支部书记、调度长
职 责:负责全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考核。
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
各专业全年达到一级
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规定:
1、在全年质量标准化考核过程中,以一级标准作为考核条件。每月矿进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责任范围达不到一级的,负激励责任队(组)长300元,在每季公司检查时,各队队(组)长、技术员、调度长交300员质量抵押金,达一级时则返还抵押金,并等额给予奖励,达不到一级时,该押金充公,作为区奖金使用,并在下季度继续交抵押金。
2、在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因物料乱堆乱放,影响巷道生产造成后果的,每处负激励责任队长50元。
3、每月8号、28号(2月为6号、26号)由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对全矿范围内的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自查,自查中对达不到一级的负责队长负激励50元,在每月8号查上个月的地面资料,对分管范围内资料不齐的责任技术员负激励50元。
4、参加自查的人员必须带好各种测量工具,将现场检查的结果交技术室整理,由检查领导小组通报检查结果。
5、自查过程中发现监测探头与便携试一台次数据超差,负激励责任队长20元,责任人50元,探头一台次位置不符合规定,负激励队长20元,责任人50元。
6、自查过程中采面上隅角不挂便携式负激励责任队长50元,责任人100元。
7、自查过程中煤尘超限的负激励责任队长50元,责任人100元。
8、公司季度检查中隔爆水槽不清洗干净的,每处负激励责任队长20元,负激励责任人50元,钩子不符合规定,水槽水量不足的每处负激励责任队长20元。
9、调度室记录有误的负激励调度长30元/次。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1、照公司发矿井通风质量标准检查评比办法执行。
2、施工永久设施时必须拉线、掏槽,施工临时设施时墙体四周正反面都要抹泥,凡是不按照质量标准施工的一次负激励责任队长20元,责任人100元。
3、新施工的设施、新接的风筒、新安装的瓦斯监测装置,施工完毕后,由队长提出申请,分管区长组织验收,不合格的每次负激励责任队长50元,责任人100元。
4、制作风门、调节窗、栅栏等不符合要求,风门距轨道高度不超过5cm,不符合要求的,每次负激励责任队长、安全管理组长30元。
五、打钻抽放工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打钻抽放工作的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打钻抽放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列规定。
1、钻机电气部分质量标准化管理:
1)钻机接线工艺以及防爆面处理等符合机电防爆标准,不允许出现失爆。
2)钻机电源线和负荷线必须用编织带吊挂,且吊挂位置以打钻地点其它电缆吊挂一致,必须整齐平直,严禁电缆落地或与其它管路接触。
3)多余电缆不能缠在电机或其它物体上,只允许不小于10米往返折回。
4)钻机开关必须摆放在开关架上,且垂直摆放,严禁出现歪斜或摆放在巷道底板上。
5)钻机开关3台或以上摆放在一起时必须打设牢固符合规定的接地级。
2、钻机机体质量标准化管理:
1)钻机泵站严禁有油污或其它杂物,时时保持干净整洁。
2)钻机操作台严禁直接摆放在巷道底板上,操作台下方保持干净通畅,操作台上保持干净整洁,压力表齐全完好。
3)钻机跑道与动力头夹持器一体必须保持螺丝齐全完好,严禁漏油,保持干净整洁。
4)钻机各油嘴螺丝安设方向必须一致,严禁螺丝松动漏油。
5)钻机所用风水管、油管必须吊挂整齐平直,严禁落地,各连接头严禁漏油(水)。
3、打钻地点质量标准化管理:
1)钻机泵站与操作台必须摆放在同一侧,以便管路吊挂人员行走。
2)打钻地点必须捞出满足钻孔排水的水沟,严禁钻孔排水四处流淌。
3)打钻地点从泵站到开孔位置一段的浮货打钻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严禁浮货掩埋泵站底座。
4)打钻所有能的钻杆必须上架(好、坏钻杆分开摆放),严禁钻杆架子陷入煤泥,钻杆摆放在巷道底板或乱丢。
5)工具包指定摆放在操作台处,垂直吊挂在巷道帮上。
6)打钻工《安全警示卡》吊挂在工具包一侧,平行摆放且保持清晰干净整洁。
7)打钻所有临时小型备用件必须摆放在工具包内,更换的配件必须当班带到地面上交。
8)井下留用的备用件必须上架,挂牌管理并说明型号规定用途等。
4、抽放维护工作质量标准化管理:
1)各条石门根据瓦斯管路腐蚀情况,至少每二个季度刷一次灰色防绣漆。
2)各条石门的瓦斯管路必须挂牌管理,说明管路用途、长度、瓦斯浓度等内容。
3)每组钻孔必须挂牌管理,且保持牌板清晰干净整洁,牌板吊挂位置为每一组总管观测孔处,垂直吊挂。
4)加强瓦斯管路巡视检查,按照责任范围每天8点班巡视检查一次瓦斯抽放系统,严禁出现漏气积水。
5)钻孔施工完毕后封孔管伸出煤壁为200-250mm,胶管与封孔管和阀门连接长度为150-200mm。
6)钻孔与钻孔之间的连接管必须平直,不允许有弯曲,避免浪费和以防积水。
7)一组放水器只允许连接6-8个钻孔,且保证正常抽放负压。
8)下行钻孔和迎头抽放钻孔每一组必须安设一个放水桶。
9)所有放水器阀门必须完好,所有观测孔螺丝必须涂抹黄油且保证用手能拧开且不漏气。
10)所有放水器出水端必须朝低洼处,所有阀门和测孔必须朝上。
11)所有钻孔必须编号贴号挂牌,说明施工人员、封孔人员、钻孔深度等内容。
六、其他事项、
1、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有突破和创新的奖励责任队500—1000元。
2、所有考核结果在当月的工资分配中执行。
通风区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区长为第一责任者,生产区长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区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各队、班、组,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安全生产监察系统: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区部设置安全监管小组,负责对全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监察体系,对全区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系统:以区部为主体,严格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各队组设置群监员,随时跟踪、提醒各种不安全行为和“三违”行为。
4、地面各作业地点,定期安排人员配合矿、安检科对地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按期进行整改。
5、班组长及当班群监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检查不安全因素,组织全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7、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各队(组)班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本班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清楚、明白,有无安全隐患,采取了那些安全措施方案,建议如何处理等。
2、安全检查记录。各队组每班必须对井下硐室、密闭及角联巷道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并做好检查及处理记录。
3、安全会议记录。各队组必须每天、每班做好班前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做好各种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有日报表,月报表和统计图表。报表由统计资料人员负责登记,填报;各报表、图表都要如实的按矿规定填报项目,日期和格式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按照矿有关规定程序填写“轻伤登记表”;不需办理工伤手续的轻伤,严格按照区部制定的内部工伤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工伤人员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6、三违管理,矿相关人员、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下井对职工进行三违查处,对查出的三违人员按照区部制定的内部工伤管理办法,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7、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各种通报、处理意见必须及时张贴、公示。
8、事故发生后,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请示矿上协调处理。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政策,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矿上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别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严格按矿上有关规定分级管理。各队组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或妨碍矿上有关单位处理事故,必须如实反应有关情况,严禁假汇报、不汇报,一经发现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