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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矿区十四工区赵某矿石冒落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3-16 10:49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二矿区十四工区赵某矿石冒落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1999年1月21日17时10分许,十四工区生产班长、凿岩工赵某(男,28岁)在1138分段1盘区3分层48#进路凿岩过程中,被矿石砸在背部而致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9年1月21日白班,二矿区十四工区生产班班长赵某和张某根据工作安排到1138分段1盘区3分层48#进路打眼放炮。二人下井后,先对48#进路进行了检查,之后进行了捡撬,等待铲运机出矿,出完矿,到下午14时15分,二人又进行了一次敲帮问顶检查后就开始接风水绳打眼,16时15分,打完眼,接着进行装药。17时10分,张某装完上部眼,赵某装最后两个底眼,当他向右底眼装第四节药卷时,突然从右帮拱角处掉下一块长180×宽100×高150mm的矿石,砸在赵某的背部,经现场人员抢救,将赵某送往医院后,诊断为胸椎第十二节错位,并压缩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浮石冒落伤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思想麻痹,存在侥幸心理,只顾赶紧装药点炮下班,没有按规定程序再次检撬确认,浮石未捡撬干净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工区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到现场进行认真检查,工区管理不严,执行制度不力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工区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导致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认真落实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三检制”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克服工作中的麻痹思想,认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

2、要求工区值班人员必须带班下井,做到先检查处理隐患,后组织生产,加强班中检查,并把当班安全情况与值班人员挂钩,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3、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认真做好顶板浮石捡撬工作,在确保浮石捡撬干净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否则按带浮石违章作业处理。

四、事故教训

捡撬认真不认真不仅体现的是工作态度问题,也体现的是安全责任心的问题。如果你糊弄它,它自然也会糊弄你,那就是它会用事故来答复你,而你却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或者血的代价,这就是现实。因此,我们在这里呼吁各位工友,在工作中切忌马马虎虎,浮皮潦草,一定要认认真真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好自己的工作,切实通过提高工作质量,来提高作业现场的本质安全化水平,这样,才能保证你我他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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