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矿区采矿二工区张某片帮冒顶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2012年12月3日17:40,二矿区采矿二工区采矿甲班岩爆工张某(男,39岁)在井下1078分段Ⅵ盘区四分层1#川脉道作业面装药过程中,因右帮矿石突然滑落砸在身上而导致右侧肱骨开放性骨折和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一、事故经过
2012年12月3日白班,二矿区采矿二工区采矿甲班按照排班时的工作安排,在值班长李某的带领下来到井下作业现场进行生产作业。17:00时左右,1078分段Ⅵ盘区四分层1#川脉道凿岩结束,当班班长杨某将凿岩台车退出工作面,安排张某和丁某两人对1#川脉道作业面进行装药前的浮石检撬,检撬结束后,班长杨某进行了安全确认,并填写了“三检三撬”安全确认记录本。然后张某和丁某到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领取了炸药和导爆管,来到1#川脉道作业面进行装药作业,班长杨某在后面进行监护并配合装药。张某和丁某两人共同装完底眼后,由丁某负责装左顶部辅助眼,张某负责装底部辅助眼和右边帮眼。约17:40分时,张某在装完底部辅助眼,开始装右帮眼时,右帮矿石突然滑落,滑下的矿石有3—4块300mm×300mm的大块和一些碎矿,由于张某躲闪不及,被滑落的矿石和碎矿砸在右胳膊上。班长杨某和作业人员丁某见状后连忙将张某身上的矿石扒开,并将张某抬到了安全的地方,随后,现场人员先后将张某送往八冶医院和集团公司职工医院进行救治,经检查诊断为:1、右侧肱骨开放性骨折;2、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由于捡撬不到位,滑落的矿石砸在张某身上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没有严格按照流程化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作业,也没有认真落实《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顶帮三检三撬实施办法》,对装药前的浮石检撬不认真、不彻底,“三检三撬”及流程化作业落实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采矿二工区在日常的管理中存在严重漏洞,各种记录的填写代签现象非常严重,现场工程质量差,川脉道规格控制不好,顶板夹缝较大,说明上一分层进路充填时,对进路两帮底脚的矿石未开干净或未清理干净,造成浮石较多。作业现场岩石比较破碎,虽然对两帮进行了素喷支护,但是喷浆厚度不够,不符合相关支护技术标准,支护质量差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工区平时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差,在作业过程中未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且事故发生后,从班长、值班人员到工区管理人员未严格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汇报。工区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制度学习、日常管理不到位,则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5、当班班长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面浮石检撬复检不认真、不负责任,对装药作业前的安全确认不到位,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采矿二工区内部对1078分段Ⅵ盘区四分层1#川脉道进行停产整顿,立即展开全方位的隐患排查,逐项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从中认真汲取教训,狠抓各项安全责任的落实。积极查找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和对作业现场的查危补漏,狠抓各层级管理员工和操作员工的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顶帮三检三撬实施办法》,加强职工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和增强处理安全隐患的技能。
5、进一步加强现场的安全监督,把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细做实。严格执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顶帮三检三撬实施办法》,把三检三撬真正落到实处。
6、组织职工系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加强顶板、两帮及掌子面的管理,严格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顶帮三检三撬实施办法》认真检撬和安全确认,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7、加强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班组长对《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学习,熟悉掌握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以免延误受伤人员的抢救时间。
四、事故教训
做好“三检三撬”是井下采掘作业现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正因为如此,在安全管理上公司和二矿区都制定了“三检三撬”管理制度。问题在于是否得到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到落实,就等于一纸空文。尤其是在装药作业前,人员整体暴露在裸露的岩石下,如果不能进行认真的捡撬,无疑等于头上悬了一把利剑。因此,告诫各位工友,一定要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然我们的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