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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作者:未知 2016-03-16 19:2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13年1月7日15时5分,山西阳泉煤业集团晋东公司寺家庄煤业15112工作面内错尾巷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1月7日8点班,15112工作面共出勤35人,其中掘进二队30人,通风队5人。

当班施工状况:掘进二队10人在切巷掘进施工, 5人在探巷施工,其余15人为辅助作业工。通风队5人在10#横贯闭墙处抹面。

1月7日15:05分,切巷内正在打锚索眼,探巷正在打锚杆,10#横贯闭墙处正在抹面堵漏。突然内错尾巷内部发生瓦斯爆炸,内错尾巷封闭区两端及7#、8#、9#、10#、11#横贯内的闭墙全部被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10#横贯处闭墙料石抛出,将通风队5名工人和途经此处的掘进二队1名工人埋压,同时冲击波激起的硬物击中切巷溜煤岗位工后脑致其死亡。事故共导致7名矿工遇难,其它人员全部安全升井。

二、事故原因

1、15112工作面内错尾巷一段巷道两端和6#~12#横贯封闭。因底板底鼓裂隙、探煤孔及抽放孔释放的瓦斯,导致封闭区内瓦斯积聚。 15112工作面切巷掘进施工顶板锚索钻孔时,钻杆穿空封闭区,因钻杆连接部位拧断,断裂面旋转、摩擦产生高温火源,引燃引爆内错尾巷里的瓦斯。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通风瓦斯技术管理能力薄弱,对调改风造成内错尾巷封闭区积存大量瓦斯这一潜在危险认识不足;切巷掘进没有对附近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施工锚索钻孔误穿封闭区;未能严格按标准封闭盲巷,闭墙施工质量差,抗灾能力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寺家庄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抢工期、抢进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精细化管理存在差距,管控能力不强,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集团公司、晋东公司及有关监管部门对该矿试运转期间管理不严格、专项检查缺位;监管不严、不细、不力,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安全第一”理念树立不牢,没有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赶时间、抢衔接的问题。部分管理干部和通风管理人员没有真正把安全第一的理念落实在岗位上和日常工作中。表现在该地点为了提早打探巷,在条件不十分具备的情况下,提前施工。

在技术管理、技术措施制定上不严、不细,现场安全预想不到位,对调整通风系统所存在的潜在危险认识不足,表现在瓦斯库的存在留下事故隐患。

现场管理薄弱,在调改风、封闭盲巷的闭墙工程施工和措施落实上未能严格执行标准、规定,表现在 “三断”不彻底、闭墙质量不高,抗灾能力差,造成闭墙全部摧毁。

掘开系统在施工中,没有对周边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没有建立有效的现场协调管控机制,表现在生产队组打钻误穿封闭区。

“一通三防”从业人员素质差,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表现在各级通风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还不能适应集团公司快速发展和通风瓦斯条件变化的需要。部分在职干部的知识水平、从业经历、现场管理经验不能适应岗位需求,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把握不准、把关不严,直接影响到瓦斯治理效果。

干部作风漂浮,深入现场不扎实,对于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把关不严,甚至出现缺位现象。

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对重点安全工程监管不力,没有从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有效的监管,没能及时发现重大隐患的存在。

四、防范措施

1、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一是规范各区域公司总工程师、通风处长,高突矿井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区长的任职条件,严格准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首先进行事故后各项措施的学习和落实,对培训不及格的管理人员一律免职。

2、 健全管理机制,理顺管理权限。严格对重大贯通、排瓦斯、调改系统等环节的管理。重大工程实施前必须由矿通风副总或总工牵头现场跟工程,组织研究制定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专人贯彻落实,技术措施报集团或区域公司审批。

3、提高盲巷留设审批级别,严格控制盲巷的留设。巷道掘进严格按设计顺序施工,未形成全风压通风前,不得停止掘进。严禁因风量不足等原因将全风压通风巷道封闭。严格盲巷封闭标准,切断盲巷闭墙前后1米范围内进入封闭区的一切导电体,并按规定在盲巷内全长留设风筒和抽放管路。

4、严格通风系统技术管理。严禁人为因素造成角联通风、串联通风和扩散通风;严禁顺槽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就开口掘进。

5、保障通风、抽采“两个能力”建设投入。各矿都必须严格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高突矿井保证安全费用不少于50%用于“一通三防”。

6、对高突矿井实行分级督导,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副总及部门领导成立集团公司督导组,重点对突出矿井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域公司各矿均相应成立现场督导组,进行下矿下井督查,定期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排查会诊会,研究解决各类现场难题。

7、控制杂散电流的产生。加强高低压供电系统管理,按规定对橡套电缆进行绝缘测试,按规定使用检漏装置。严格杜绝杂散电流进入瓦斯区,定期检查井下大巷与采区,采区与工作面的轨道绝缘,确保绝缘有效,所有闭墙施工都必须切断进入闭墙内的导电体。

8、加强采掘工作面过空巷的管理,间距小于20米的,一律按巷道贯通进行管理,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提前排除空巷内积存瓦斯。

五、事故点评

阳煤寺家庄矿“1.7”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由于局部巷道封闭造成瓦斯积聚,在切巷施工顶板锚索钻机的钻杆穿透封闭区,钻杆接头断裂、摩擦,产生高温,引燃引爆封闭区域内高浓度瓦斯的责任事故。

反思此次瓦斯燃爆事故发生的原因,充分暴露在通风瓦斯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

“1.7”瓦斯事故的发生,充分说明了“细节决定成败”、“绳子断在细处”这个道理,损失巨大、教训深刻。我们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力度,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严肃认真对待作业现场的每一项工程,落实“一通三防” 瓦斯治理各项措施制度,坚决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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