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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及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4-26 18:17 来源:煤矿安全网
、温度为20℃标准状态下的数值。

二、考核办法

1、每年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根据计划制定本矿井瓦斯抽采利用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完不成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奖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效果检验无效。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组织生产的对矿长、生产矿长各罚款10000元,对总工、安全矿长各罚款8000元,并进行行政处分。

3、抽放系统不完善的,各种计量装置安装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4、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10%的抽采量不计入矿井抽采完成指标。

5、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2000~5000元。

6、每季度对各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7、奖罚

⑴对完成季度抽采量计划的矿井,每抽出1m3瓦斯奖励0.05元,超出计划部分每1m3奖励0.1元,奖励计算公式:

奖金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超过计划量(m3)×0.1(元)

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矿井,每利用1m3瓦斯奖励0.05元,超出计划部分每1m3奖励0.1元,奖励计算公式:

奖金额=计划利用量(m3)×0.05(元)+超过计划量(m3)×0.1(元)

⑶对没完成季度抽采量计划的矿井对等罚款,即按季度计划抽采量每1m3瓦斯罚0.05元,欠完成部分每1m3罚0.1元,罚款计算公式:

罚款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计划抽采量-实际抽采量)(m3)×0.1(元)

⑷对没完成季度利用量计划的矿井对等罚款,即按季度计划利用量每1m3瓦斯罚0.05元,欠完成部分每1m3罚0.1元,罚款计算公式:

罚款额=计划抽采量(m3)×0.05(元)+(计划抽采量-实际抽采量)(m3)×0.1(元)

⑸瓦斯抽采利用奖金的分配:对瓦斯抽采利用有贡献的人,其中奖金总额的40%用于中层以上瓦斯抽放相关人员奖励,60%用于基层瓦斯抽放相关人员奖励,对班子成员奖金总额不计入年薪。

三、本文自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文件与本文件有冲突的,按本文件执行。

瓦斯抽采管理办法 接收回传

为强化钻孔施工、抽采管理,提高矿井抽采率,从源头消除矿井通风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钻孔施工及考核

1、钻孔设计

(1)瓦斯抽采钻孔、防突措施钻孔由通风安全部负责设计,地质钻孔、防水孔由地测部负责设计。

(2)各种钻孔设计必须说明钻孔的性质、目的、用途、参数(包括方位、倾角、孔深、开孔位置、终孔位置、孔径、封孔长度、抽采钻孔投抽时间等)。

(3)钻孔施工必须经通风安全部同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4)钻孔设计必须与现场相一致,按比例进行设计,要有正规的图纸资料。

(5)现场条件发生变化需修改设计,原则上是谁设计谁修改。

2、钻孔施工管理

(1)放线

地质孔、防水孔、由地测人员负责放线,瓦斯抽采孔、防突措施孔由通维队技术员、分管钻探班的管理人员负责放线。放线必须现场标明钻场编号和每个钻孔的头尾。钻孔谁放线谁校核。

(2)施工与终孔

A.施工现场必须悬挂设计施工图表。

B.开孔时施钻人员必须核对孔号及参数,确认无误后方可开钻。

C.钻孔施工时,必须作好原始记录,准确记录钻孔实际参数、长度、瓦斯涌出、见煤(岩)情况和在施钻过程中出现的其它异常情况等。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必须实事求是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维队每月将原始记录和钻孔施工明细表报通风安全部。

D.顺层钻孔未达到设计深度见岩的必须停止施工,并重新补孔,如经三次调整仍不能达到设计深度则停止施工,将资料报通风安全部修改设计后施工。对前三个孔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

E.顺层钻孔施工若遇喷孔严重,钻孔深度达不到设计深度,经通风安全部同意后方可终孔,但进尺按如下规定结算:深度达设计孔深的90%或达到50米以上的按实际长度结算进尺;达设计孔深的80%但小于50米的按孔深的1/2结算进尺;小于设计孔深的80%不结算进尺。

F.穿层钻孔达到设计孔深但未达到设计终孔层位不得终孔,否则不结算进尺。若超设计孔深10米以上,经通风安全部同意后方可终孔,钻孔按实际长度结算,同时将资料报通风安全部。由通风安全部牵头会同地测部门研究分析修改设计后施工。

G.现场条件变化需修改设计参数,必须经通风安全部同意,否则不得施工。施工单位将资料抄报通风安全部后,通风安全部必须24小时内修改好设计交施工单位。特殊情况施工单位可自行修改设计,但8小时内必须向通风安全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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