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管生产线撤线人员分流安置的议案
各位代表:
《雷管生产线撤线人员分流安置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向大会提请审议。
一、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二车间雷管生产线撤线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妥善安置雷管生产线不符合内退的撤线人员上岗,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根据《股份公司关于富余人员分流总体意见》(南岭民爆人力〔2013〕61号文)、《新天地集团关于富余人员分流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新天地〔2013〕98号文)、《一六九公司富余人员分流实施方案》(169人字〔2013〕98号)、《169公司雷管生产线撤线工作方案》(169发〔2016〕13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现状,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二车间雷管生产线撤线后人员安置拟定如下方案。
二、适用范围
全公司范围内(子公司及高管人员除外)。
三、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一)人员分流安置方式
1、内部退养:根据《一六九公司富余人员分流实施方案》(169人字〔2013〕98号)相关规定对符合退养条件的员工实行内部退养管理。
2、转岗:根据调整后的岗位定编和缺编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转岗。
3、其他方式:根据《一六九公司富余人员分流实施方案》(169人字〔2013〕98号)相关规定,经员工自愿申请,可采取特殊工种退休、停薪留职、解除劳动合同、息岗等方式分流。
(二)在岗员工符合内部退养人员情况及内退方法和步骤
1、截止到2016年3月底符合内部退养人员共计73人。
按年龄段分为:距退休年龄1年的人员4人,距退休年龄2年的人员13人,距退休年龄3年的人员14人,距退休年龄4年的人员15人,距退休年龄5年的人员27人。
按建制单位分为:一车间1人,二车间20人,三车间18人,涟化分公司8人,武装保卫部10人,生产部2人,供销经营部3人,安全环保部3人,科技质管部3人,169爆破公司1人,医院1人,运输公司3人。
2、内部退养方法和步骤:
(1)按照《一六九公司富余人员分流实施方案》(169人字〔2013〕98号)有关规定,鼓励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员工自愿申请内部退养。
(2)在规定的时间内(到2016年4月10日)办理完自愿内部退养的员工内部退养后,再根据空出的岗位是否能全部安置撤线人员上岗的情况,对其余符合退养条件的人员划定适当的年龄段实行一次性办理内部退养。最终确保不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能够全部上岗。
(3)因调整或增加有关岗位需要时间落实(如五一总库启用等),今后如岗位调整或增加到位,需要增加人员,公司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关办法从本次一次性办理内退的人员中,公开、公平、公正安排人员重新上岗。
(三)转岗人员情况及转岗方法和步骤
1、本次转岗人员共计80人。其中:二车间72人、生产部3人、供销经营部1人、科技质管部4人。中层正职1人、中层副职2人、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75人。
2、目前公司岗位缺编及调整情况(见附表)
3、转岗方法和步骤
(1)根据调整后的岗位定编和缺编情况,公示岗位需求表。
(2)员工根据岗位需求表岗位要求和本人实际情况填写转岗报名表。
(3)人力资源部对转岗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经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并公示,对无异议的员工才能安排转岗。如岗位有多人报名,则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竞争办法另行制定)。管理岗位的竞聘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竞聘。管理岗位的竞聘方式原则上包括但不限于笔试和面试,竞聘办法另行制定。
(4)未填写转岗报名表或参加竞聘转岗未获得岗位的人员,公司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妥善安置到缺员岗位,不服从安排的,按待岗处理。
(5)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及特殊情况的员工转岗,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相关待遇规定
1、调整退养员工工资政策。
内部退养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含年终奖)和工龄工资组成。内部退养人员当年度的基本工资按本人退养时所在岗位的在岗人员的当年度岗位工资确定。提前内退的,每提前一年核减基本工资的2%,内退以后,在办理内退的时间点到正常内退的时间点之间,每减少一年取消相应核减比例,达到正常退养时间点不再核减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当年度在岗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50%确定。年终奖按当年度普通员工年终奖的50%确定。工龄工资按在岗职工工龄工资标准执行。
2、原合同制员工办理内退,基本工资按本人内退前实际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执行原岗位工资调整政策。
3、现已退养人员(不含解除停薪留职协议回公司办理内退的人员)的工资按照“1、调整退养员工工资政策”执行。
4、解除停薪留职协议回公司办理内退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原规定执行。
5、退养人员的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6、特退、解除劳动合同等人员待遇按公司原相关规定执行。
7、取消《薪酬改革方案》(169发〔2012〕59号)中退养人员“男职工工龄不足37年、管理岗位女职工工龄不足32年、操作及服务岗位女职工工龄不足27年的每少一年扣减基本工资的2%”的规定。
四、其他规定
(一)工伤人员治疗期间的绩效工资参照内退人员政策执行。
(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且不符合国家病退和公司内退条件的长期病休人员,工资待遇按原规定执行。
(三)子公司根据转型发展需要,参照本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订有关政策执行。
(四)今后办理内退人员的待遇按本方案的有关政策执行。
(五)公司不干涉内退人员在外从事其它工作,内退人员在外工作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工伤事故、民事纠纷等概由其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内退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侵害本公司合法权益,否则,公司有权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内退人员。内退人员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
公司相关岗位缺员及岗位调整表
一、相关岗位缺员情况。
单 位 | 岗 位 | 人 数 | 备注 |
公司办 | 行政管理 | 1 | |
一车间 | 司炉工 | 1 | |
三车间 | 操作工 | 3 | |
安环部 | 环保卫生 | 5 | |
武装保卫部 | 总库装卸 | 1 | |
合计 | 11 |
二、岗位调整情况。
1、涟化总库产品装卸由公司负责,增加岗位10个左右,但2-3个月内不能到位。
2、五一总库启用增加岗位20个左右:门卫4个,巡察2个,装卸10个,保管5个,但2-3个月内不能到位。
3、运输公司增加14个左右:监控2人,门卫1人,押运员11人,但半年内不能到位,且运输公司即将改制,人员分流难度较大。
4、其他增加11个:销售部1人、党群部纪检干事1人、工会办干事1人、综合管理部1人、三车间质检员2人、一车间水泵工2人、四车间油相工2人、地面站核算员1人。
三、根据岗位调整和相关岗位缺员情况,可安置分流人员转岗70人左右,但有40多个岗位不能在短期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