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检查、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由通防部门安排专人管理,各专管人员负责分管自范围内仪器、仪表的保管、检查、校检、维修和送检工作。
2.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分类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如实填写,并做好仪器仪表的说明书、合格证、校验记录等,以备检查。
3.保持管理室及仪器仪表的卫生,做到手抹无尘。
4.各类仪器仪表严格按各自说明书要求进行日常检查、校准和维护维修(设备充放电)工作,确保仪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检修记录。
5.严格按通风计量器具年度周检计划,做好定期送检工作,未按规定送检者承担相关事故责任。
6.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对已损坏无法修理的仪器仪表要及时上报工区,并进行认真登记。
8.严格仪器仪表的发放及回收工作,要认真做好外观检查及仪器仪表发放、回收记录,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工区并认真处理。
9.对外来人员仪器仪表的发放,需经工区同意,并跟踪收回,做好记录,严禁私自发放,出现问题由本人负责。
10.严格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使用:
(1)各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在下井前凭领用牌到仪器发放室领取(测风、测尘人员自行管理各自使用的仪器仪表)。
(2)各使用人员入井前要与发放人员一齐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损坏,应让发放室及时修复或更换。
(3)携带中要避免碰撞,严禁敲击,凡人为损坏或丢失者,要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4)在现场要爱护、爱惜使用的仪器仪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格按所用仪器仪表的有关标准、规定使用;升井后立即交回发放室,凡不交者,一经发现,按违章论处,并罚款50元。
(5)使用人员严禁拆除仪器、仪表的外套和随意将其打开。
(6)仪器仪表在现场出现问题后,必须及时汇报发放室,以及时处理。
11.违反仪器仪表管理规定的,按矿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