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安全活动制度(枣泉煤矿综采队)
为了实现我矿全年的安全奋斗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认真抓好我队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活动制度:
1.每周五为职安全活动日,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安全活动时间不许请假(有病、特殊情况例外),休息者可以不参加活动,如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一次罚款2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
3.职工参加安全活动与年底评选安全先进个人挂钩,做为职工安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活动内容:
a.总结一周来本队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吸取教训。
b.由技术员主讲三大规程,质量标准化和有关技术知识。
c.学习有关安全文件、通报、简报等 。
5.学习由队长或书记亲自主持点名考勤,队长书记不在时由技术员或付队长主持,并做好记录。
6.全年安全活动次数不得少于4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