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队事故分析制度(永荣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7-18 22: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凡在生产中(包括在生产领域)发生的一切事故,当班作业人员必须向值班队干汇报,较严重的事故,应立即向矿值班人员汇报,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隐瞒、虚报和谎报。
2、值班队干接到事故汇报后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及时转报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和矿领导,以便尽快组织事故的抢救处理。
3、对于发生的一般事故,都要以“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对于发生的较大事故,要及时移交矿安全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
4、在事故分析调查过程中,事故当事人、目击者、知情人及有关人员主动如实提供有关事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包庇、嫁祸于人,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5、对所有事故要进行认真分类,做好统计,并报矿安全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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