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电器管理制度(永荣煤矿)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7-18 22:49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全矿井下使用的所有小型电器及4mm2以下的电缆由机电队统一领发、编号、管理。
2、小型电器需实行帐、卡、物、板管理,做到四相符,每件小型电器都要编号管理,修复后应有记录,库存的小型电器做到零部件齐全完整,摆放整齐。
3、新进的小型电器应有“三证” (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并经不延燃试验合格。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严禁下井使用。
4、井下使用的小型电器及信号电缆禁止倒装或挪用,拆除的小型电器必须在一周内回收上井。
5、地面修理后的小型电器必须件件合格,信号电缆绝缘电阻必须大于10兆欧方准下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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