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测测控异常上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7-19 22:25
来源:煤矿安全网
瓦斯监测测控异常上报制度
一、当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发生如下异常情况时
1、瓦斯浓度超限;
2、探头报警点定义不当;
3、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
4、主扇停风报警、馈电断电报警;
5、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无记录;
6、采掘跟踪图纸未及时按要求填充;
7、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
8、其它异常情况;
二、煤矿监控机房值班人员处理程序
1、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要求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报告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报警消除后的处理结果上报备案。
2、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向县局调度中心报告。
3、煤矿瓦斯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并将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只报送结果,以备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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