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经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内容
3、公司制定下发的各类安全制度文件。
4、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通知、通报。
5、各类检查上报的原始资料。
6、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原始记录。
7、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8、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记录和报告资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9、各安全监理项目部学习记录会议及上级文件传达记录。
10、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11、煤矿安全监理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规章制度,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经档案业务培训后上岗。
12、煤矿安全监理项目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
(二)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三)督促煤矿安全机构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形成的档案及时移交归档;
(四)做好档案的管理、提供、利用和信息开发工作;
(五)组织有关安全监理人员的学术交流和培训工作;
(六)其他有关工作。
13、安全监理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案卷,应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编目和加工整理。以一个煤矿为基础管理单位。
14、档案人员应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按照鉴定销毁工作程序对档案进行销毁和调整。
15、档案人员应经常对档案的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作相应处理。
16、 档案人员应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统计表。
17、煤矿安全监理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将文件材料全部归档,并还清所借档案。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安全监理项目部严肃考核: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安全档案的: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安全档案的:
3、涂改、伪造安全档案的: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档案管理不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