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学习制度
教育培训学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监理培训学习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践行精英公司超前管理“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监理业务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山西煤矿精英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第四条 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学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五条 按照精英公司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各项目部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学习制度。
第六条 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煤矿作业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监理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等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具备与其从事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 驻矿项目部按照职责,对本部门安全监理的培训学习实施管理。
第八条 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培训学习:新作业地点在开工以前,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点名,学习形式可多种多样,培训时间可根据安全监理上班工作时间进行变换,在制定培训学习制度时,要明确规定培训时间,培训结束要组织考试,并由员工对授课人进行效果性、有效性评价,考试成绩要记录存档。
第二章 有关培训职责
第九条 总监、副总监负责对安全监理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监督。
第十条 安全监理的培训学习,要针对性地开展好丰富多样的安全培训学习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公司领导做好定期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各监理项目部总监负责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副总监负责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学员考勤、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培训学习、时间与内容
(一)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每专业工程师每月必须接受一次精英公司组织的学习考核,时间不得少于2个学时。
(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技术技能应达到古县“511工程”要求的B类安全资格证准入标准。
第四章 培训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编制培训计划的目的:
根据培训工作重点,科学、合理、有效地实施员工培训学习工作。
第十四条 培训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培训计划的编制:以重视员工智力开发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为目的,把岗位安全知识与技能操作水平作为提高员工素质的一项根本任务。
(二)培训计划要与本监理项目部各专业、各特点,及当前员工素质状况与精英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把员工培训学习效果同提高精英公司超前管理理念紧密联系起来,切实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
第十五条 培训计划编制程序:员工的详细培训计划编制工作由各项目部总监负责,副总监在计划的编制过程中应通力合作,以保证员工培训计划的实效性和实用性,并在项目部档案文件里有备案。
第五章 培训班管理
第十六条 学习方式:分为岗前培训学习、安全例会培训学习、业余三种。
第十七条 培训学习计划的内容:1、培训学习计划;2、培训学习教案;3培训学习通知;4、培训学习须知;5、培训学习点名册;6、培训学习效果性评估、有效性评估;7、培训学习考核;8、培训学习总结计划。
第十八条 项目部员工培训学习的要求:员工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听从培训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好课程预习。要坚持自学并做好复习。
第十九条 对学员的奖惩:坚持每日一题,依照安全监理员井下所检查的隐患每日抽出一题进行有效性技能测试,安全监理员应积极配合执行。奖罚要有理有据,做出详细记录,原始奖罚资料要妥善保存。
奖罚标准:
1、安全监理员在培训学习期间,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元;旷课一次罚款1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论处。
2、参加公司安全知识竞赛被评为优秀员工的给公司申报奖励。
第二十条 培训学习考勤管理:根据培训学习的特点和学习内容制定不同的点名方式进行考勤。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有事不能上课,必须提前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日期等。由总监或副总监签字。
第二十二条 培训结束考核:考试成绩不及格可给予补考一次。
第二十三条培训结束前,依据《培训效果评估办法》对教学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