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集团孙庄采矿公司社保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孙庄采矿公司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近日,社保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条例的通过,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显示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首先,学习了《条例》全文内容共十三条,并就相关条款进行了认真解读,指出《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着力强调四个看点:一是覆盖全体党员、瞄准“关键少数”。二是六种问责情形、体现纪法分开。三是七种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四是规定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
最后,党员同志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要密切联系实际,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司其职抓好各项工作。支部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反复学习体会,要把学习《问责条例》和学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做合格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自身认识,认真查找自身问题,规范和约束自我行为,提高个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一名党员身上。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党员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广大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学习原文,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吃透精神、准确把握;自觉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自己摆进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争做一名“四讲四有”的合格共产党员。
(马永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