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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管各类危险化学物品?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8-13 21: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如何保管各类危险化学物品?

答: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重点如下:

⑴易爆炸或分解及易形成爆炸混合物的物质,如苦味酸、各种炸药类化合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氛酸盐、过氛酸盐等,要在耐火仓库中保存,同时不能

和其他易燃烧物共同存放。

⑵压缩气体,如氨、乙炔、甲烷、硫化氢等易燃易爆气体钢瓶不能同其他物质共同存放,应单独放在耐火仓库中或置室外太阳不能照射的凉棚下。装有氢气、氧气等助燃气体的钢瓶,不能和易氧化的物质放在一起(氧气遇到油脂时会发生剧烈氧化而爆炸)。此外,贮藏气体钢瓶要进行定期检查。

⑶容易自燃的物质,如金属钾、钠、钙,粉状的铝、锌粉、碳化钙、过氧化物,白磷、黄磷、磷的钠、钙化合物,不能和易燃物质放在一起,应保存在耐用火材料的仓库中。

⑷剧毒物质,如氰化物,氰酸盐、砒霜(}a0}) ,汞、氟化物、有机碱等,必须与其他物质分开保管在专用的锁闭房间内,并严格统计收发的数量。

⑸引起其他可燃性物质发火的物质,如浓硫酸、浓硝酸、溟、高锰酸钾、铬酸醉等,必须与其他化学品分开,也不能与棉花、麻类、炭黑、木炭等物质并存。

⑹易于起火的液体物质,如丙酮、汽油、醇类、苯类、煤油、醚类等,必须与其他易燃物质分别保管在耐火材料仓库内。

⑺易于起火的固体物质,如蔡、樟脑、红磷、赛璐路等,必须与各类易燃物分开保管在耐火仓库内或地下室内或将容器另藏在大铁桶内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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