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1998年10月7日500kV自渝Ⅱ回工程倒塔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1998年10月7日500kV自渝Ⅱ回工程倒塔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一、事故发生时间
1998年10月7日9时25分
二、事故等级及死亡情况
重大人身事故,死亡5人,重伤2人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原因
1998年10月7日,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二分公司施工十二队进行500kV自渝Ⅱ回N433塔组立施工。
在施工进行到绞磨牵引横担进位时,右塔柱前侧横担片高于柱顶就位位置30cm,而右塔柱上作业人员用磨绳将前侧横担片右端与柱顶直接缠绕,并用木棒绞紧,企图使横担片就位。左塔柱两个作业人员用力蹬横担片,在蹬不动的情况下,就叫控制调整大绳的三名民工用力压大绳(大绳的一端绑在一棵大树上),在未排除吊件在左柱上的故障下,这样大大地增加了抱杆的横向弯矩。此时大绳已张紧,三人又同时用力拉压侧面大绳,引起木抱杆荷载及横向弯矩突然大增,造成右木抱杆突然折断,横担片急剧下坠,打断右塔柱前侧上、下两层临时拉线,接着又拉断左柱上、下两层临时拉线,致使右、左柱上失稳分别向右后侧倒下,右柱上四人、左柱上三人随之倒下,造成五人死亡,两人重伤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四、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及违反规程的相应条款
1、作业人员越权指挥、违章指挥。违反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5.1条“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的规定。
2、现场工作负责人没有完全控制吊装的全过程,对故障情况和危险点认识不足,准备不足,指挥不力,没有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违反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第6.4.1条“起重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分工明确。参加其中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规定。
五、应吸取的事故教训
1、在杆塔组立施工时,所有作业人员都应听从现场工作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其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指挥现场人员。
2、作业人员在干踏上组立过程中,遇到塔材组装存在问题,不能顺利就位时,应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后继续施工,不得采取强行施工、野蛮施工的方式进行施工。
六、针对事故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在杆塔组立工作中设专人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2、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意识,坚决制止现场施工指挥混乱和强行、野蛮施工。
3、加强作业人员的现场施工纪律教育,加强安全规程学习,不得随意越级违章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