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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何种行政责任?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9-07 14:2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催缴;当月内仍不缴纳的,从次月起移送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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