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传递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9-17 22: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加强发票管理,使发票传递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发票传递速度,保证准确无误,经公司研究,特制定以下几点管理办法:
1、业务人员收到发票后,首先对物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税号、帐号、金额等项目进行认真的核实,经核实无误后,做好接受登记,每旬5号将发票送交财务科审核一次,并于当天将审核合格的发票送交仓库保管员,做好交接记录。对不合格的发票应在5日处理完毕。
2、仓库保管员收到发票后,必须在2日内将填写好、加盖仓库章的《收料单》篮联撕下附在发票后面,同时交业务人员,做好交接记录。
3、业务员在拿到保管员交给的发票后,附上采购合同,物资部部长签字后,2日内送交财务部冲帐、挂帐。
4、因供货质量不合格、无合同、与合同条款不符等问题而拒付的发票,由业务经办人员处理。
5、各业务人员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必须15日内办齐各种手续,并交财务科冲、挂帐。
6、在发票传递过程中,每经一道环节,经办人必须办理签字手续,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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