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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9-24 08:42 来源:煤矿安全网

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为了适应矿井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矿井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规范“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矿井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及分工: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由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工作,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编制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

2.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3.机电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4.通风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计划及本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5.综合科:负责编制落实人员工资方面的指标。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计划

根据矿井生产实际情况每五年编制下一期“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矿井“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确保矿井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稳健有序增长,并经矿领导班子决策通过后,上报县煤炭局。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报、审查、决策制度

(一)管理职责与分工:

1.矿井职工代表大会是矿最高决策层,负责对矿井全局性、长远性等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具体事项为:

(1)重大的经济合同及投资方案,技术引进和对外联营方案;

(2)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行;

(3)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重要经营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发展战略;

2.矿长是矿的决策核心,研究决策矿井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矿长是煤矿第一管理者,全面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日常管理业务和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进行决策。矿长对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中的较大问题进行决策时,应召开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办公会进行讨论,征求意见,报煤矿进行决策。矿长决策的事项:

(1)矿井的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年度生产作业计划;

(2)劳动组织改革,重要组织机构变动,下属经营部门的增设、合并、撤销方案;

(3)经济承包责任制定及考评奖励办法的制定和修改;

(4)年度财务决算的审查意见;

(5)矿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

(6)劳动保护措施和改善职工福利方案;

3.各分管副矿长是矿长的参谋和助手,协助矿长做好审查、决策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生产规划指导工作。

4.总工程师负责协助矿长做好“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审查、决策工作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编制审查工作。

5.矿井各单位是决策执行层。负责各项决策的贯彻和落实,确保决策付诸实施。各单位在落实上级各项决策的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部门内部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确保矿各项目标的完成。

(二)编报、审查程序及制度:

1.煤炭产量: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生产副总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先拿出回采工作面衔接计划,测算工作面生产能力,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2.掘进进尺:

生产技术科牵头,与矿生产副总工程师及有关技术设计人员先拿出掘进与开拓队衔接计划,测算出逐条巷道衔接进尺,衔接日期、衔接时间、衔接队组等。报生产矿长审查批准后,报技术科汇总。

3.其它指标:

根据矿井产量、进尺、品种煤计划,由各单项指标管理单位提出建议规划,报矿井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报生产科汇总。

(二)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决策制度

1.技术科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资料的编制汇总工作,经各分管副矿长审查后,由矿长进行最终审查,上报安委会审议通过后,报请矿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最终审议决策后,上报县煤炭局。

2.生产技术科负责“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最终方案的编制、汇总、下发工作。

三、考核:

(一)为将快速、准确、及时将“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上报煤矿及下达各单位,要求编制规划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编报,对由于工作失误,基础数据测算不细,衔接工程考虑不周,需矿解决的问题反映不全面,影响了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单位领导及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依据矿井发展计划部对矿反馈意见进行考核,凡有反馈意见,经落实确属个人工作差错的,有一项扣罚100—500元。

(三)为确保上报资料的时效性和严肃性,矿属各单位上报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并报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及时上报,每迟报一小时,按照误时考核500元,由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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