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铺矿安全会议制度汇编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财、物,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反馈安全信息,掌握矿井安全工作动态,把握安全工作重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矿决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具体规定如下:
1.会议时间:星期五15点30分。
2.会议主持:安全副矿长。
3.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
3.1.各单位的区(科、厂)长必须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主持会议的矿领导请假,由单位党支部书记代替参加会议,各业务科室的科长、矿调度室主任参加会议。
3.2.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3.矿党、政、工、团领导参加会议。
4.会议内容:
4.1.由安全副矿长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司及矿安全文件、安全指示、安全指令。
4.2.由安全副总工程师安排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会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
4.3.由安检科通报一周来的安全情况、事故情况、质量标准化情况、“三违”情况,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意见。
4.4.由参加会议的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汇报以下工作内容:
4.4.1.本周的安全工作情况。
4.4.2.本周的质量标准化情况。
4.4.3.本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4.4.4.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4.4.6.需矿及相关单位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
4.4.7.安全工作需矿解决的人、财、物。
4.5.各业务科室领导对相关的安全工作提具体要求。
4.6.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提要求。
4.7.矿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所提的安全工作问题,并对安全工作作具体要求。
4.8.安全副矿长总结,分析上周的安全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一周的安全工作。
5.要求:
5.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提前按会议内容作好准备。单位之间能协调解决的问题,会上不要再提,对会议作的决定、安排的工作要认真落实到位,谁开会、谁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5.2.安全工作会议地点:矿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第二节火铺矿安全调度会议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信息畅通,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火铺矿安全调度会议制度,望各相关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1.会议时间:7:30-8:00
2.会议主持人:矿长
3.参加人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生产准备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洗煤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后勤副矿长,生产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矿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
4.会议内容:
4.1首先由矿调度室主任汇报各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结果,通报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及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4.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汇报各自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情况,以及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4.3其他矿领导谈有关安全工作。
4.4矿长传达上级安全工作指示、指令。
4.5矿长安排、协调强调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5.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节火铺矿“一通三防”会议制度
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将“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矿决定每月召开一次火铺矿“一通三防”会议,具体规定如下:
1.会议时间:每月第一个星期三,13点30分
2.会议主持人:矿长
3.参加会议人员:
3.1.各生产单位的区(科)长、技术副区(科)长、机电副区(科)长参加会议,各业务科室的科长、矿调度室主任参加会议。
3.2.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参加会议。
3.3.矿党、政、工、团领导参加会议。
4.会议内容:
4.1.由矿总工程师贯彻落实公司、矿“一通三防”文件及会议精神、指令。
4.2.通风区区长总结汇报上月的“一通三防”工作:
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对相关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提出要求;
汇报矿通风质量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在“一通三防”工作上需矿解决的人、财、物;
本月“一通三防”工作的重点,提出建议及整改措施。
4.3.各单位汇报相关的“一通三防”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需矿解决的人、财、物。
4.4.各业务科室从业务保安方面对“一通三防”提具体的要求。
4.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提具体的要求。
4.6.矿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所提的问题,并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7.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的“一通三防”工作,安排布置本月的“一通三防”工作。
4.8.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作具体的安排和要求。
5.会议要求: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提前按会议要求做好准备。对会议的决定、安排的工作要认真落实,谁开会谁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6.会议地点:矿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7.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节火铺矿区科班队长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
矿安字〔2004〕25号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班前会内容,切实把安全质量工作放在首位,理顺安全生产环节,提高区(科)班、队长班前会质量,有针对性的安排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1.规范安全生产班前会的单位
采区、开拓区、机电科、井运区、通风区、安检科。
2.参加安全生产班前会的人员:
区科班子成员,队长(车间主任),技术员,当班副队长(车间副主任)、当班的班长、副班长、调度员。
3.安全生产班前会的时间
八点班: 7:00
四点班: 15:30
零点班: 23:30
4.安全生产班前会主持人
八点班和四点班:区科长或书记
零点班:24小时值班区、科领导
5.安全生产班前会内容
5.1.二十四小时值班领导通报安全质量信息、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5.3.分管副区、科长安排安全质量工作和生产工作计划,落实安全质量和生产工作计划责任。
5.4.由主持人协调、平衡解决各队不能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和生产问题。
5.5.由区科长传达落实矿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内容。
6.记录由当班调度员负责,用专门的记录本。
7.要求:安全生产班前会开会前,参加会议人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语言简练,言之有物,内容准确不重复。开会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主动承担工作,凡事有安排、有负责人,认真按规程、制度、措施安排、落实工作。
8.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在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