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铺矿安全生产投入及专项工程费用的管理制度
矿发〔XX〕115号
2.对计划内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程、设备、材料计划基础表所列材料、费用指标各单位必须确保投入到位;各种消耗和费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和控制,企管科要认真考核,严格执行材料、费用计划。
3.对专项工程资金计划的管理规定:专项资金计划是指公司下达给我矿的维简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各项安全专项工程。各单位在操作和办理专项奖金计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1.专项资金计划中各种矿建、土建、安装工程,在开工前必须具有经过分管领导签字、符合审批手续的工程设计施工图。
3.2.图中标明设计工程量和主要材料消耗量,并附必要的设计说明。
3.3.设计报送生产技术科。生产技术科按公司计划管理规定办妥有关手续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下达可以开工通知,施工单位接通知后开工,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执行。
3.4.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资料和工程资料并接受有关职能科室的施工质量监理。
3.5.各单位按安全专项资金计划需要购进设备、支领材料书面申请必须说明购置事由及数量并经分管领导签字。
4.安全投入计划的调整和控制。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计划部门报送调整计划,由计划部门请示主管领导及会同有关部门平衡批准下达后,方可执行或有效。
5.矿安全副矿长每月预提一定数额的安全专门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急需支出,
6.本制度由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