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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铺矿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6-09-29 10:2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火铺矿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熟悉本变电所各类电气设备。

1.1.熟悉各类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结构性能。

1.2.掌握主要电气设备铭牌规范、主要技术参数。

1.3.了解设备定级状况和尚存的设备缺陷。

2.执行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2.1.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员和非值班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当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2.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2.5.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配电值班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用,一把专供值班员使用,其它可以借给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3.按照规定的巡视检查路线进行巡视检查。每个变电所都应研究并绘制一幅设备巡视检查路线图,报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在设备现场巡查路径上应有明显的前进箭头标记。值班员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进行巡查,可以避免重复或漏巡。

4.设备巡视检查要做到认真、仔细、负责,要以主人翁的态度严肃认真做好工作。依次巡视检查每台设备每个部位,对于重要设备、关键部位的巡查要一丝不苟,发现设备缺陷及时做好记录,重要缺陷及时报上级处理。巡查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

5.设备巡查时间的规定:

5.1.交接班巡查。在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应各派一名人员对一、二次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查。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方式、设备修试情况、接地线装拆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情况等。

5.2.正常巡查:值班人员每日至少巡查4次,可在每日10时、15时、19时、22时进行。

5.3.所长(班长)的例行巡查:变电所所长(班长)每天应巡查一次。

5.4.夜巡:每周应闭灯巡查一次,巡查人员应携带手电筒,主要观察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更要通过夜巡发现问题。

5.5.特殊巡查:遇有下列任一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气象条件恶劣的雷电、暴雨、大风、浓雾、冰雪、高温等天气时。

出线和设备在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

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

新投入、修试后投入运行设备需监视时。

法定节日确保用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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