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煤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关于下发《曙光煤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矿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集团公司《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汾煤办发【2016】288号),为促进我矿创业创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曙光煤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暂行)》,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成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
组 长:孙 岩 韩鹏飞
常务副组长:贾晓峰
副 组 长: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设立七个工作组,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作组的协调领导。职责和分工如下:
1、政策研究工作组。负责研究国家、地方政府及两级集团公司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我矿特点制定与之配套的相关落实措施及政策。(负责人:郭宏宾)
2、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及管理制度。(负责人:梁克胜、戴士钢)
3、项目论证工作组。负责项目论证、储备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落实保障措施,汇总创业创新工作成果。(负责人:贾晓峰、项目分管领导)
4、信息收集组。负责征集、发布创业创新项目,开展项目展示推介。对产业资源进行分类、建档。(负责人:吕建路、贾晓峰)
5、项目实施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创业创新工作会议协调机制,并组织落实;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解决创业创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选树宣传推广创业创新先进典型和经验介绍。(负责人:贺永平、武成栓、曹世魁、汪小琪)
6、综合事务组。负责对创业单位及个人创业者在公司注册及章程、证件办理、工商管理、贷款、法律咨询等方面予以帮助、指导。(负责人:吕建路)
7、督察考核工作组。负责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人:梁克胜 贾晓峰)
领导组下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办公室(简称:“双创办”)
办公室主任:吕湖平
副 主 任:郭 琪
为促进此项工作开展,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特设立八个“双创”工作实施小组和一个创新工作室:
八个“双创”工作实施小组:
2、生产技术“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李洪宾)
3、机电区“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郭西峰)
4、运输区“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高建忠)
5、通风区“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杜学明)
6、洗煤厂“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任增良)
7、机关科室“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武赟哲)
8、后勤部“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候建兵)
一个工作室:
“常有煤矿设备创新发明工作室”(负责人:常有)
二、“双创”工作目标
进一步激发全矿干部职工创业创新创效的主力军作用,汇聚助推企业深化改革、跨越发展、转型升级、突围解困的新动能,激励职工勇于创业,敢于创新,在全矿范围内形成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企业最终达到降本提效、增收节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三、主要任务
1、对我矿职工宣传解读集团公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及托底政策,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
2、对外积极争取政府人社、商务、科技、财政等方面对创业创新的专项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与上级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并协调矿属各单位,最大限度为我矿创业职工和团队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3、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瞄准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控、修旧利废、降本增效等工作中的难点和关键点,开展以“五小革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效活动;
4、鼓励和支持职工发明创新,帮助职工申请专利并开展专利交易业务(矿职工“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后,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一次性奖励;职务发明专利,在专利期内,经对外转让取得经济效益,按对外转让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金);
5、帮助职工申请专利并开展专利交易业务,并酌情将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产品采用自制和委派方式进行试加工生产,在相关领域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由企业与发明者个人协商进行分配;
6、组织实施开发新产品、产品的技术升级、进行专业化制造和矿井的专业化服务,做为创业创新、拓宽新业务的切入点,通过创新为创业搭建平台;
7、对我矿职工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焦煤、汾西矿业的科技奖、五小成果奖逐级申请表彰奖励;
8、各“双创”工作小组针对“双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计划、建档、资料按季上报给“双创办”,由“双创办”汇总后上报;
9、各“双创”工作小组及“常有煤矿设备创新工作室”要利用各自工作条件等优势认真遴选项目并组织进行实施;“常有煤矿设备创新工作室”负责人每月要编写教案,针对技术创新方面的工作对有关职工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
四、考核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各单位和“双创”工作实施小组及创新发明工作室的“双创”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创业创新意识和工作热情,使“双创”工作逐步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督察考核工作组负责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组 长: 梁克胜 贾晓峰
副组长:吕湖平 郭 琪
成 员:史政浩 赵祜茂 郭云平 马步峰
刘令平 王承铭 韩 威
(一)考核方式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项目、明确责任人、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做好督促落实工作,每季度进行阶段性总结、部署一次,半年进行考核一次。对于经济效果明显、贡献突出的项目可以及时表彰奖励。
(二)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计分法)
宣传、组织、管理占20分;遴选项目占30分;“双创”工作开展的成效占50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双创”政策宣传、管理方面 (20分)
(1)“双创”政策的宣传以及职工的参与度得5分。
(2)制定“双创”的工作计划得2分,实施方案得2分,建立组织机构得3分。
(3)建立“双创”工作档案得4分
(4)“双创”工作资料及时上报“双创”办公室得4分。
2、“双创”项目的遴选 (30分)
(1)开展的项目具有实用性、长效性、经济性得10分。
(2)结合本单位工作优势和现状,遴选适合本单位的项目,完成矿“双创”工作领导组既定任务得15分。
(3)与外单位成功取得合作得5分。
3、“双创” 工作开展成效(50分)
(1)有新的工作思路、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得4分,能有效地用于到实际工作中得6分。
(2)能在带动就业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得5分。按期组织“双创工作”示范现场会得5分。
(3)积极组织和参加有关“双创”工作的培训得5分。
(4)加强双创工作期间安全管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得4分,做好记录得2分;无安全事故得4分。
(5)“双创”项目有规划目标得5分;“五小”革新能节约材料并产生经济效益得5分;对矿井发展有积极作用的得10分。
五、奖罚
1、为搞好“双创”工作,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此项工作的考核。对考核评比排名前三名的“双创”工作实施小组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奖励集体1万元;第二名奖励集体5000元;第三名奖励集体3000元(由小组负责人制定奖金分配办法,按照贡献值大小对个人进行奖励)。
2、“双创”项目经实践验证收效显著者予以重奖。
3、对在“双创”工作开展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4、将“双创”工作纳入矿综合考评体系,对考核排名后二名的“双创”工作小组取消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等的评比;对考核排最后一名的“双创”工作实施小组组长进行问责处罚。
六、有关要求
1、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领导组下设的“双创办”应按照汾煤办发[2016]288号关于下发《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等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双创”工作;
2、各单位及“双创”工作实施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创”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3、各单位自主创业人员,不得带走本矿的各种技术资料和成果、技术专利、各类数据和信息,不得带走本矿办公器材、办公用具用品等。个人创业或合伙创业原则上不得使用山焦汾西品牌,股份制创业和公司创业需要使用山焦汾西品牌时,须向本矿和集团公司申请,经本矿和集团公司及山西焦煤批准后方可使用,且按相关法规按期交纳一定费用。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曙光煤矿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