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房沟煤矿瓦斯检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瓦斯检查员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负责分工区域内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检查测定和汇报。上岗前提前一小时到达值班室,了解当班的现场情况,听从本队值班的安排。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瓦斯检查的规定。负责对本工作区域内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等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
4、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按公司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班组长签字”,严禁虚报、假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5、负责及时发现和汇报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煤尘、自然发火等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发现井下某地点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有权责令现场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汇报通风队值班室和公司调度室,进行处理。
6、每班瓦斯检查次数要符合《煤公司安全规程》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7、检查区域内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罚责遇险人员自救、互救、安全脱离险区和参加抢救工作。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次检查瓦斯的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记录牌板、瓦斯牌板上,认真填写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执行跑头盯面瓦斯检查的,在本头面交接班,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执行巡回检查的,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一通三防”的临时性和紧急性工作。
10、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积极参加公司及通风队组织的各种会议、安全活动、业务培训并加强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