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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诺尔煤业矿山救护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01-16 09: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扎赉诺尔煤业矿山救护大队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Zha Lai Noor Coal Industry Co., Ltd. mine rescue brigade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二O一五年四月

目录

1、电话值班制度……………………………………………………3

2、值班工作制度……………………………………………………4

3、待机工作制度……………………………………………………5

4、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6

5、会议制度…………………………………………………………7

6、学习和训练制度…………………………………………………8

7、战后总结讲评制度………………………………………………9

8、下井预防检查制度………………………………………………10

9、内务卫生管理制度………………………………………………11

10、考勤制度……………………………………………………….12

11、交接班制度…………………………………………………….13

12、财务管理制度…………………………………………………14

13、计划管理制度…………………………………………………15

14、评比检查制度…………………………………………………16

15、车辆管理使用制度……………………………………………17

16、氧气充填管理制度……………………………………………18

17、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19

18、食堂管理制度………………………………………………….23

19、队容、风纪、礼节管理制度………………………………….24

20、技术管理制度……………………………………………………26

21、安全培训管理制度………………………………………………29

22、安全技术工作管理制度…………………………………………32

23、保管员管理制度…………………………………………………33

24、卫生、防火、防盗管理制度……………………………………34

25、奖惩制度…………………………………………………………46

26、矿山救护大队管理奖罚规定……………………………………47

电话值班制度

一、电话值班员由当日值班小队的人员轮流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副电话值班员,以加强此项工作。

二、时刻不离电话值班室,在班中不许做其他无关事宜,不许擅离职守,严禁他人聚集在值班室内嘻耍打闹等干扰值班工作的行为。

三、接听电话要及时,传达各种命令要准确,属于紧急事故电话,要在问清和记录矿井名称、事故地点、性质、遇险人员、通知时间、通知人姓名等情况后,填写好事故通知单,并在10秒钟内发出警报,并向当日值班指挥员汇报,严禁误接事故电话。

四、接听外援事故电话召请支援救灾时,电话值班员应请示大队长或大队值班指挥员同意后方可出动救灾。

五、在井下电话值班时,应时刻保持同工作小队和抢救指挥部的联系,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救护工作小队的停留地点和工作情况。

六、电话值班员因事离岗时,必须由副电话值班员接替,接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分钟,不许随意调岗。

七、电话值班员要保管好值班室内设施、装备和物品,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八、担任电话值班的同时履行门卫职责,上级通知的有关会议及工作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做好来客和离队人员的登记以及做好交接班工作。

值班工作制度

一、救护指战员轮流担负战备值班任务,坚持24小时战备值班工作,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应问清情况,按照救护规程规定时间内出动,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事故现场。

二、担负战备值班人员在班中不准外出请假,不准迟到早退,在班中只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活动,确保战备值班人力。

三、战备值班人员在班中的日常工作,要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完成每天的学习与训练计划和一般安全技术工作。

四、担负战备值班的指战员,在接班前要检查好小队和个人的仪器装备,以100%的合格状态担负战备工作,如发现仪器装备保养不合格,要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返回驻地,不论疲劳程度如何,都必须及时将仪器装备恢复到完好状态。

六、战备值班的各级指挥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救护规程,救护队闻警出动按事故类别携带技术装备,以不少于6人的救护小队编制担负救护工作。

七、所有担负战备值班的指挥员、战斗员、司机要坚守岗位,在班中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喝酒、赌博,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八、担负战备值班的指战员,无论在井上工作和井下救灾,必须着统一战斗服,严禁着化纤衣服下井。

九、担负战备值班的救护仪器装备和工具,严禁外借做与救灾无关的工作。

十、担负战备值班的救护车辆,任何人无权调动做与救灾无关的事宜。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但必须首先保障战备值班。

待机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战备值班,待机指战员不得少于7人,必须有1名指挥员。

二、当值班人员出动执行任务时,所有待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值班,并安排电话值班员。如果是重大灾害事故,待机队应即刻随值班队出动,一起担负救灾任务。

三、待机队在待机期间按照值班队标准管理,

四、担负待机工作的指战员,在接班前要检查好小队和个人的仪器装备,以100%的合格状态担负待机工作,如发现仪器装备保养不合格,要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五、待机小队工作内容,以预防性检查、学习业务理论知识、仪器操作、技能操作、体能训练为主,并做好内务管理工作,不得做与救护无关的工作。

六、待机队如执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或其他工作时,要明确检查地点和联络方法,必要时能够在较快时间内归队投入值班。

七、担负待机战备值班人员不准迟到早退,班中不准外出请假,在班中只允许在规定范围内活动,确保战备待机值班人力。

八、担负待机值班的救护仪器装备和工具,严禁外借做与救灾无关的工作。

九、担负待机值班的救护车辆,任何人无权调动做与救灾无关的事宜。

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一、救护队的仪器装备时刻达到100%合格率是完成抢险救灾任务的可靠保障,对未达到100%合格率的,根据考核制度进行处罚。

二、每个指战员都要爱护仪器装备,节约用氧、备品、备件,对无故损坏仪器装备者要追究责任。

三、坚持救护仪器装备检查制度,大队对中队救护仪器装备每月进行不定期抽查,中队对救护仪器装备执行15天检查制度,小队和个人对救护仪器装备执行10天检查制度。

四、救护指战员的仪器装备经检查和维护保养后,必须坚持填写记录,注清检查项目、数据、检查人,以便有据可查,并由小队长、中队长签字,发生问题后责任明确。

五、担负战备值班的指战员首先要检查个人的和负责保管小队的仪器装备是否能胜任值班工作。

六、抢险救灾前,救护指战员必须进行战前检查,查看仪器装备是否能投入救灾工作。

七、中、小队装备须根据中、小队人员进行分工保管,各种装备要保持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使用后应马上进行保养。

八、氧气呼吸器坚持每年拆装检修,三个月以上未使用过,清净罐内药剂要及时更换,氧气瓶要坚持三年加压试验,氢氧化钙药要坚持季度或半年进行化验,保证其合格使用。

九、大、中队库房备用的仪器装备及库存物品要保持完好状态,每月由专人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工作记录。

十、大、中队的大型仪器装备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季度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坚持建卡登记制度,责任明确,保障救灾随时调用。

十一、严禁仪器装备私自外借,否则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责任,指挥员批准如贻误战机等,视情节给予处罚。丢失仪器装备者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外单位仪器维修必须经领导批准,私自检修者追究责任。

会议制度

一、救护大队每年召开一次年度救护工作会议,总结一年的工作情况和查找不足,布置下一年的工作任务。

二、大、中、小队要坚持每天召开早会,总结上天的工作情况,具体安排当日的工作任务。

三、救护队按月召开大、中队工作例会,听取各中队工作情况汇报,传达上级的工作指示精神,布置下月工作安排。各中队要根据大队工作计划,合理制定本中队月工作安排,推行中队目标化管理。

四、中队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地总结评价个人的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领导水平改进工作方法。

五、救护大队要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表彰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营造浓厚的政治氛围。

六、救护队所召开的各种会议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对会议所制定安排的各项工作,要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兑现。

七、参会人员要有时间观念,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要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小队中去。

八、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的临时会议,由主管负责人另行安排。

学习和训练制度

一、救护大队每个指战员都要接受政治理论、国家法律法规、业务理论、文化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二、各级指挥员要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制定好年度、季度、月份的工作与学习训练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救护大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

四、救护大队必须将军事化训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全体指战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军事化训练。

五、中队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技术课的学习,为不断提高救护指战员的技术业务素质,指挥员要经常的研究探讨战术运用、学习事故案例,提高指挥作战能力。

六、救护中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佩戴氧气呼吸器适应性演习训练,每季要进行一次高温浓烟佩机训练。每年进行一次万米佩机的耐力训练,不断提高身体素质和佩机适应能力。

七、各小队每周至少要有一天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学习,重点学习《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救护500题、救护的有关标准、要求等,以及各类救护理论知识。

八、救护指战员要按训练计划每天坚持体质训练,每月对训练量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最大量地提高训练成绩,真正起到锻炼队伍的目的。

九、学习和训练做到月初有布置,月末有考核,有总结,学习与训练的个人成绩作为竞赛评比的依据和条件,并存档备查。

十、战训科每月要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一次新技术新装备的培训及辅导工作。

战后总结讲评制度

救护中队每次参加抢险救灾任务后,各级指挥员都应认真做好总结,并在较短时间内召开会议进行总结讲评。

一、各小队应重点总结:闻警出动到达矿井的时间,个人装备的使用情况,处理事故时每个队员的实际表现和抢险救灾中成功的方法及完成任务情况。

二、中队应在各小队总结的基础上,重点找出经验和教训,总结灾区行动、侦察和处理事故时,是否符合救护规程规定的行动原则。

三、中队还应对材料消耗情况、设备的使用情况、指挥员在执行任务和指挥救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各小队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总结,并给予科学的评价

四、对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或畏缩不前贻误战机者,中队要分别给予表彰或批评,同时报请大队给予奖励或处罚。

五、中队应在综合分析研究、科学评估整个救灾任务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小队的总结,重点对处理事故过程中的指挥工作、后勤保障工作、通讯工作以及与兄弟单位、部门的协同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救护大队对在抢险作战中为防止灾情扩大或减少伤亡损失做出贡献者,在抢救遇险人员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及时的表彰和奖励。

七、对在处理事故和抢救遇险人员过程中违章指挥、临阵脱逃造成后果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在抢险救灾中总结出来的可行性经验和暴露出来的不足以及需要努力的方向,要进行认真的推广和反思。

九、参战人员全部参加战后总结讲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下井预防检查制度

一、救护大队有计划地派出小队到服务矿井进行预防检查。检查前,要制定预防检查计划,并组织参加人员进行学习。

二、救护小队下井预防检查、熟悉巷道时,必须认真、仔细,做到有巷必查,发现事故隐患果断处理,无能力处理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处理。

三、预防检查人员下井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并着战斗服,携带自救器和完好的检测仪器、仪表等,在井巷中行进和工作面检查时都必须注意安全。

四、预防检查、熟悉巷道应注意以下情况:

1、熟悉了解矿井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的分布和管理情况。

2、熟悉了解矿井巷道通风、排水、运输、输配电、压缩空气,消防管路系统的基本情况。

3、检查矿井有害气体情况。

4、了解矿井各硐室分布情况和防火设施。

5、掌握矿井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矿井火灾的分布与管理情况。

6、了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7、熟悉井下消防材料库的地点,了解库内材料设备的品名、数量和储存情况。

五、预防检查要认真负责,发现危及矿井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六、预防检查结束后,要绘出行走路线、通风系统示意图,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记入下井记录本内,不安全问题要填写三联单,送交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须立即汇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救护队是军事化管理的队伍,内务卫生要达到军事化管理要求,必须加强内务卫生管理,为指战员创造一个舒适、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室内卫生要保持窗明、壁净、无尘、无蛛网,地无痰迹、无杂物,无蚊蝇、无悬挂物,各类物品、被褥整齐成行成线。

二、室外卫生做到无杂草、无积水、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有计划的搞好绿化、美化环境。

三、个人要讲究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常理发、常换衣服,所用餐具放在指定地点。

四、指战员有病要早报告、早治疗,有传染病者要及时隔离。

五、坚持宿舍卫生值日制度,每班值日员要负责检查和整理内务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指战员宿舍除午休和夜间休息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躺卧在床铺上。

七、指挥员要经常组织对公共场所的清扫,并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明确。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全面打扫环境卫生时间,要求干净彻底。

八、每月进行一次由大队组织的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并将评比结果记录在册,作为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九、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身体力行,同时要及时发现和表扬在内务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考勤制度

一、救护大队后勤人员由后勤科负责考勤,各中队由值班中队长负责考勤,大队长负责全大队考勤情况的审核、抽查。

二、在岗指战员不准迟到、早退、脱岗。凡迟到、早退者(以15分钟为限)进行经济罚款(超1小时按旷工处理)。

三、事假、病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8小时以内报中队长批准,2天以内报分管大队长批准,2天以上报大队长批准,经批准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岗,归队要撤销审批手续,离队时间要登记入册,整天假条和临时假条应累计计算,作为考勤依据与经济挂钩。

四、请病假者须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经大、中队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病假工资;请事假超过3天(含3天)取消相应的岗位和绩效工资。三天以上按实际天数计算。请假到期的要及时归队销假。

五、病、婚、丧、探亲等假,3天以上(不含3天)要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中队领导审核,大队领导批准。

六、职工凡有事不请假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除扣当日所有工资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七、轮休人员原则上不准串班,特殊情况经中队长批准,并上报大队,串班者另一方违约或违反考勤制度,由串班者另一方承担责任。

八、救护指挥员要严格掌握值班人员的数量,严禁不按规定请假或乱准假,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发现弄虚作假严肃处理。

九、救护指挥员批准病、事假后,应立即安排好值班工作,调整好携带装备的队员名次,以免造成救灾时因装备不全的问题。

十、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不得代签,对代签者进行经济处罚。

交接班制度

一、救护队采用轮流战备值班,交接班时,必须严肃认真,要做到列队整齐,清点人数,交接班的指挥员要互相检查值班室内外的物品、设施及内务卫生,检查电话、警报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交接班时间为早8:00。

三、交班前,原值班小队队长要认真整理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整理好本小队的仪器装备等,搞好内务卫生,值班队长要进行检查验收。

四、交接班时,值班中队长要在交接班现场。交班队要与接班队讲清在班中或井下救灾现场的工作情况,按照工作安排做了哪些工作,存在什么问题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做好各种设施责任区交接班工作, 交接完成后,交、接班小队长及值班中队长共同在交接班登记簿上签字。

六、接班后,值班中队长要组织值班小队对值班车辆、小队装备、个人装备进行全面、认真、细致地检查,使之处于战备完好状态。

七、各级指战员要遵守交接班制度,对于不履行交接班手续或不认真交接发生问题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直接负责,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八、接班队做好战备值班工作后,方可通知交班队退出战备值班,如果正在交班时发生突发事故,应由交班队马上出动抢险。

财务管理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年有计划,日结月清,年底结算,严格财务审批,报销制度,差旅费报销单,应附经批准的派遣单。反对铺张浪费。

二、财务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做到收支平衡。

三、实行财务专项、公开管理,费用支出实行专人管理,公开透明。

四、财务管理人员所设帐目清晰,明了,不准营私舞弊,不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现象,违者按国家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处罚。

五、严格执行财会,出纳,分管制度,收入支出手续齐全。

六、每月的工资支付台帐,需经基层单位上报,领导核实审批后方可上报。

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纪律,保证做到不发生任何差错。

八、按时上报有关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计划管理制度

一、救护大队计划管理应根据本队的实际情况,做到:大队年有计划,季、月有安排, 并有年、季、月工作总结,月有工作流程,中队月有工作与学习日程表。

二、计划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培训和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矿井预防检查,内务管理,战备管理、演习训练,设备维修与购置等。

三、购置仪器装备和配件要事先提出书面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

四、固定资产维修。固定资产维修应提出书面计划,交大队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五、在制定计划时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把计划与自身实际、市场调查、工作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尽量克服资金浪费、库存积压现象。

六、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盲目性。

七、各项工作计划要突出重点、难点和热点,要与上级的要求和具体工作任务紧密结合,重点突出队伍的建设和战斗力提高、装备水平的提高、管理水平的提高上。

八、各中、小队要按照大队的计划制定本队的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具体计划中。

九、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要按阶段、按要求,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评比检查制度

一、竞赛评比工作在大队的领导下,坚持月竞赛、季评比、年考核。

二、救护中队每月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将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差。

三、救护中队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评比活动,以小队为单位,按照计划安排严格考核评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比要有侧重,要抓住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单项评比和多项评比,评比包括:事故处理与预防检查、装备维护保养、执行规章制度、政治与技术业务学习、演习训练、内务卫生、体质训练等,以此来体现综合评比的水平,达到推动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五、救护大队每半年要按照内蒙古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规定,进行一次等级考核评定、评比、奖励和处罚活动。

六、救护大队每年定期举办一次综合性集体和单兵岗位技能竞赛比武活动,推动全队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

七、大、中队评比要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有计划的进行,。每次评比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评比标准,评出先进,找出不足,促进小队和个人工作的提高。

八、竞赛评比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每月上榜公布一次。

九、加强宣传鼓动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表扬先进。促进评比工作的顺利开展。

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救护车是抢险救灾的重要装备,救护车要加强管理,保证发生各种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出车。

二、救护车由救护中队、后勤装备科负责按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管理不到位,追查救护中队、后勤装备科责任。

三、矿山救护车,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做到专车专用,专人管理,禁止私自开动车辆做与救护无关的事情。

四、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组织司机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使其时刻保持战斗准备状态。

五、值班车维护、保养要做到三勤:即勤擦洗、勤检查、勤保养,四足:即汽、油、水、电足,四不漏:即不漏汽、油,水,电。灯光全,信号响,制动好,方向灵,各紧固螺丝不松动。

六、值班司机必须经常保持车内外及车库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负责保管好车上所配装备。

七、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行车时要精神集中遵守交通规则,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八、值班司机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车出动返回后都必须补足燃料,并认真填写出车记录

九、值班司机要及时发现车辆问题、故障,及时排除故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执行任务后立即检修,恢复战备状态。

十、后勤装备科每年要制定车辆维修计划,负责车辆检验、维修,并认真填写材料领用登记簿。

十一、对驾驶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章守纪教育,同时要搞好业务技术学习和交通规则学习。

氧气充填管理制度

氧气充填泵必须专人操作,非充填人员不准充气。

充填工必须做到:

1,对氧气充填泵要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做到每月必须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充填泵表压在200个气压检查时,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无杂音,经常保持充填泵体清洁卫生。

2,充氧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

3,充填室内贮存氧气的大氧气瓶不得少于5个其压力在100个以上,少于规定时应报告领导,并及时补充。

4,氧气泵房的贮存室内,空、重瓶应分别存放,并标明充填日期,空瓶在充填室内不应超过10个。

5,充填室应安装防爆灯具,并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

6,氧气瓶应做到轻拿轻放,距暖气片和高温的距离在2m以上。

7,外单位充氧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准充氧。

8,新购进或经水压试验的氧气瓶在充填前须稀释2-3次后方可进行充氧。

9,充填泵房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整齐美观。

10,所有备用和使用的大小氧气瓶一律不准乱借乱用,数量必须清楚准确,及时填入牌板。

材料装备库房管理制度

一、救护大队的一切材料、设备均应分性质、用途、类别建卡立帐,力争做到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二、各种材料装备都要有固定地点,整齐清楚,完好备用。

三、库房要有专人负责,出入库存要严格批领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对入库器材要严格检查验收,保证质量。

四、战训技术科负责将所有库存装备、材料等登记造册,输入计算机,以便大队查询,根据出、入库情况每月进行修改。

五、库房要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通风系统。设备存放整齐有序,表面无灰尘。各种标签、卡片要齐全。

六、各中队备品备件的领用,必须经大队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不经审批一律不准发放。

七、按规定定期对库存二氧化碳吸收剂和气体检测管等进行检测,过期失效要报请大队立即清除。

八、经常检查物品及设备的完好情况,各种仪器、仪表须按国家计量标准要求校正,使之达到规定标准。

九、保管员对仓库内所有装备的数量、存放期、使用年限做到心中有数,每年根据技术装备、材料的使用情况,向大队提出装备的报废、更新、备品备件的补充计划。

十、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要健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库房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增强责任心,执行库房管理的一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保证随叫随到。

食堂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职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食堂管理责任人,中队长为安全防火、防盗、卫生管理责任第一人。实行逐级负责制。

三、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

四、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食堂内不得随地吐痰,食物不得乱堆乱放。

五、做饭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六、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炊事械具交接工作,避免丢失或损坏。

八、做饭人员负责责任区域(门前、水池)卫生。

九、大队将每周组织对食堂和责任区域进行检查或抽查。

十、各中队轮流负责防火、防盗、卫生管理工作。

队容、风纪、礼节管理制度

救护指战员必须严格遵守队容、风纪、礼节的规定,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树立队风队纪新形象。

一、指战员演习、训练和处理事故时,按规定着战斗服。着装顺序的规定按《矿山救护队军事训练教范》等规定执行。

二、为保持队容整洁,着队服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佩带帽徽、领花、肩章。

2、着装要戴队帽,扣好领扣、衣扣、裤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穿托鞋。

3、便服和队服不得混穿,内衣领不得高出外衣领2mm,内衣下边不得外露。

4、着队服时不准围围脖,带口罩时不得系在帽上或挂在胸前。

5、戴队帽时要端正,蓄发不得露在外,不准留胡须。

三、指战员着队服外出时,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正。行走时两人成行,三人成列,不准吸烟、吃东西、手插入口袋内、东张西望、搭肩挽臂。

四、指战员外出时,要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公共秩序。

五、集体执行任务时,队伍要整齐,着装要统一,口令要清楚响亮。

六、指挥员在队列前发布命令或讲评时,全体队列人员要双目注视指挥员,停止任何活动。

七、上级有关领导来队检查工作时,当班指挥员要下达停止操课的命令,喊“立正”口令,然后向上级领导行举手礼(不戴队帽行注目礼)后,再报告有关情况。

八、召开大会或上课操练时,个人请示问题或发表意见,应先举手报告,取得指挥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九、下级到上级办公室请示工作时,首先敲门取得上级同意后,方可进入。

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救护大队技术管理工作,实现安全救援目标,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救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规定。

一、大队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救援的第一责任者。加强对救护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二、副大队长应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分管战备训练、战备管理工作,对安全技术服务、抢险救灾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带队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对主要负责人负责,主管技术工作。对重大事故抢救技术问题提出方案和措施,经主要负责人审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加强对技术人员的领导,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强化培训。明确职责范围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五、总工程师负责收集辖区内服务矿井的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救护队服务矿井的各种矿图及有关资料。

六、总工程师组织开展煤矿事故处理经验研论会,研究救援技术,保证实现安全救援目标。

七、中队技术员参与每年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起草,并负责审核,要及时完成每年的编制工作。

八、中队技术员负责本中队安全技术服务行动计划编制,按程序上报审批工作。

九、中队技术员对中队技术装备,建卡立账,定期检查;大、中队仓库保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大型装备,建立相应技术档案和装备定期检查记录。

十、中队技术员整理好预防检查、安全技术服务、日常训练等有关资料

十一、做好技术装备的更新记录,中队技术员要建立技术管理挡案,所有上报的材料除保存电子版以外,保存一份书面的材料。

十二、中队技术员具体负责中队技术工作,整理经验材料,本年度的书面的技术资料整理存档,建立健全各种记录。

十三、中队技术员对历年的事故处理总结及事故地点示意图进行存档管理,每次事故处理总结5日内写出事故救援报告交战训科或总工程师。

十四、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对发生自身伤害的“三违”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十五、不及时传达《安全技术措施》,不按措施施工,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十六、加强救护科技情报的交流工作,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工程技术人员经常撰写技术论文,每年至少发表1篇论文

十七、做好救护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救护队服务矿井的地质、生产、通风、安全及五大灾害的预防措施等基本概况和有关技术资料,对技术性的文件、图纸、印刷品、总结资料、经验与教训材料,事故的救援报告等,注意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存案备查。

十八、开展救护科学技术研究,革新改造技术装备,发表科研成果,使救护技术、装备更适合于救护工作的需要,发挥积极的作用。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矿山救护培训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全体指战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和《矿山救护规程》,具备必要的救护专业知识,掌握本岗位的专业技能,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对指战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逐步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的运行机制,确保实现安全救援目标。

二、救护大队成立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大队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大队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贯彻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办法、措施。

三、领导小组下设战训科。负责组织落实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安全培训规定;起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工作。

四、战训科负责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日常培训管理工作,中队技术员负责本中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战训科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应当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六、建立大队主要负责人、科室、中队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动态管理档案,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动态管理档案。

七、大、中队组织业务理论考试,严格考场纪律,禁止作弊,发现作弊者按零分论处,对作弊者严肃处理;考试监考不负责任,发现对作弊行为不加制止的,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八、中队应每月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解决日常学习中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救护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各种仪器装备的应知应会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不按规定组织学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严肃培训课堂纪律,上课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禁课内大声喧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十、参与培训的教师应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进行教学,教师授课前应做好授课准备,写好教案,教案编写使用专用本,可建立电子教学教案,结业后交战训科存档备查。

十一、落实培训计划,做好救护队员的培训、复训和知识更新教育,确保队员培训率达100%,大、中队负责监考,战训科收卷、阅卷及审查、存档,有计划的安排大中队指挥员、科室人员外出培训取证和复训,确保培训率达到80%以上。战训科负责培训工作总结

十二、爱护好教学所用的电脑、多媒体设备,保证设备的完好率100%,教学、办公环境整洁卫生,损坏或丢失物品照价赔偿。

十三、大、中队每次安全教育培训都要在培训登记单上人人签字存档,中队技术员负责把培训登记单交战训科。

十四、严把新队员入队关,做好3个月的强制性基础培训工作,组织单人单桌考试。再经过3个月的编队实习,通过综合考评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队员。

十五、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是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十六、搞好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提高救护队员的专业技能,适应新形势下救护工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需要。

十七、年终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写出检查考核总结报告。

安全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矿山救护队佩用氧气呼吸器在井下从事的各项非事故性工作,均属安全技术性工作。矿山救护队从事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场所都是处于具有窒息性、有毒有害气体或高温、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为了加强安全技术工作的管理,安全地完成救护工作任务,实现安全救护,特制定扎煤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安全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安全法》。

二、安全技术工作主要包括: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性放炮、反风演习、建造密闭、井下待机、有害气体检测、采取气样、盲巷探查等非事故性工作。

三、矿山救护队从事安全技术工作前,必须由矿井有关部门制定专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救护队方可执行工作。

四、矿山救护队在从事安全技术工作时,必须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并制定出全面的方案与措施。

五、救护指战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技术性工作。严禁思想麻痹、不佩机入井、脱下呼吸器工作或单独行动,严禁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任务。

六、要强化安全思想教育,克服不良作风,严格落实执行救护队的管理制度,加强演习训练力度,不断提高救护队的整体作战能力。

七、各救护中队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对于违犯制度的行为和造成后果的要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保管员管理制度

一、保管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做到随叫随到。

二、保管员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装备、设备、器材的性质、

用途、类型分别建立相应的明细账薄和标牌,确保账、物、卡相符。

三、保管员必须严格按照装备库房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对当日发生的出入库事项必须及时登记,并进行微机管理。

四、认真清点入库装备、设备的数量,并检查好装备、设备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

五、物品出库,领用人需填写《材料领用单》,保管员应认真核对领用单上的时间、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实物相一致,并查看审批人是否签字,核对无误后出库。

六、库房救援装备要排列整齐有序,装备之间留有间距,大件成行,小件成方,矮件成堆摆放。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七、如遇到紧急领用装备时,领用人应用电话请示主管领导批准,保管员核实后方可办理出库事宜,但事后领用人须补报领导签字批准手续并交于保管员。

八、保管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后,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卫生、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二、装备库房要经常保持库内卫生清洁,装备、设备、设施表面无灰尘、无油迹,门窗干净,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浮土,四周墙壁及照明灯上无蜘蛛网。

三、每周进行一次责任区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卫生死角,装备进出库要及时将包装箱和垃圾清理干净。

四、库房内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经批准使用的电器设备,由电工定期维修保养。库房停水、停电时,必须关闭水源和电源开关。

五、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对库房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保管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七、库房保管员每天下班前,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盗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源及水源,方可离开库房。

八、救护大队组织有关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卫生、防火防盗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留隐患。

奖惩制度

一、奖励对认真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坚持《煤矿安全规程》作业,在安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

二、奖励在事故处理中英勇作战,抢救人员和防止灾情恶化、减少损失和伤亡,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三、奖励敢于管理、坚持原则、制止“三违”、防止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集体或个人。

四、表彰奖励在日常工作(学习、训练、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五、奖励在新技术、新装备开发利用中有突出贡献和在管理上有创新成果的集团或个人。

六、表彰奖励在社会上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集体或个人。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与批评或处罚。

1、在处理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发生事故时,应召不到,临阵脱逃,畏缩不前,拒绝执行命令者。

3、在抢险救灾中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者。

4、在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工作中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不积极工作者。

5、隐瞒和谎报案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6、在大、中队综合素质考核中,单项不达标者。

7、工作中违反《矿山救护队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者。

矿山救护大队管理奖罚规定

每个队(人)必须严格遵守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罚。

1、矿山救护车,应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影响出动者罚司机500元;发生事故无法出动者值班队中队长、司机各罚款500元,中队长罚款300元,司机待岗6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2、车库和值班司机休息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室内物品、床铺、被褥叠放整齐,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3、擅自动用车辆者,对于责任人给予罚款200元;

4、由于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者,扣发本人当月奖金,再依据责任大小、损失大小,按比例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具体规定如下:(1)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负全部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2%;负主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0%;负同等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6%;负次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3%。(2)损失额在5000-10000元的,负全部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0%;负主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6%;负同等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4%;负次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2%。

5、后勤装备科要按规定组织车辆检验、维护、保养,否则罚后勤装备科长50元;影响救护工作罚后勤装备科长100元,影响出动罚后勤装备科长500元。

6、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火灾、失盗的,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

7、电话值班员擅自脱岗一次罚款100元;贻误战机罚款500元,待岗3个月;不使用文明用语每次罚款20元;值班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人每次罚款10元;不按规定填写记录、乱写乱画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值班室内有闲杂人员闲聊或看电视,对值班人员罚款100元。

8、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工作中,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罚当事责任人200元。

9、在救灾中不积极工作避让者,罚当事人100元。在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工作中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者罚款200元。小队长及以上指挥员必须24小时开机接召请电话,接到电话后立即回复并及时归队,在处理事故时应召不到,罚款300元,待岗3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发现临阵脱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清除出队。

10、小队人员佩用呼吸器进行训练,包括:万米耐力训练、高温浓烟训练及其他佩机工作,完不成训练任务的罚当事人50元(身体患有疾病者或中暑除外),拒不参加者罚款100元。值班队长弄虚作假不处理,罚款5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

11、严禁污言秽语中伤他人产生矛盾。否则,骂人者罚款50元,动手打人者罚款200-500元,待岗3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12、、值班、待机人员脱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因脱岗影响出动,贻误战机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日常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进行待岗处理。

14、在宿舍内下棋、玩牌及其他娱乐活动的,在工作期间下棋、玩牌的(午休除外),值班中队长、小队长管理不到位的罚50元,罚当事人每人10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值班中队长和小队长参与的罚款20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50元。

15、严格遵守签到制度,不得代签,代签者罚款100元;迟到、早退者(以15分钟为限)每人每次罚款20元;(超1小时按旷工处理)。累计迟到、早退3次者,扣除一日绩效工资。

16、不按规定请假或中、小队长乱准假,罚责任人50元;

请事假超过3天(含3天)记为缺勤一天,并取消一天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病假、伤假,必须由医院出据证明,中队长向大队长汇报验证批准,签字生效,对先休假后交证明人员,不予考勤(特殊情况除外)。因工作需要召请不到者,罚款100元。

17、严禁中、小队人员私自替班,对于私自替班人员罚款100元,特殊情况,由中队长向大队长申请批准。否则罚值班队长100元、中队长50元。

18、副中队长以上指挥员有事外出时,必须向大队长或副大队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罚款50元。

19、值班小队不得少于7人,小队少于7人请假须由中队长向大队长请示批准,中队要根据情况调整配齐值班人员,否则,值班小队少于7人不向大队长请示,对中队长罚款20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100元,对值班小队长罚款50元

20、值班人员午餐,不按照规定时间用餐,违犯者每人罚款10元,值班队长不履行职责罚款20元。

21、当班全体队员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的要求进行工作和休息(夏:晚23时熄灯,冬:晚22时熄灯),值班队长、小队长不履行职责,罚款10元,对于违犯和不遵守者,每次罚款10元。

22、值班、待机人员班中禁止喝酒、打麻将等娱乐活动,违犯者罚当事人500元、值班队长罚款200元、小队长罚款100元、中队长100元;当班副中队长及小队长视而不见、不制止或参与活动给予撤职处理,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0元。休班人员喝酒后到单位逗留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3、旷工一天罚款50元,并扣除当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当年累计旷工30天,开除单位,送交公司。

24、每项工作结束后,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否则每次罚当班副中队长、小队长或责任人10元;撕毁各种记录、资料者,罚责任人100元。

25、不按规定着装每人每次罚款20元;军容风纪不整(留长发、留大胡子、留光头、穿拖鞋、敞怀等)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

26、各小队不按规定清理卫生责任区,经指出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责任人20元,值班队长、小队长各罚款2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在各小队卫生责任区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室内有烟头、痰迹,每发现一处扣每人10元。

禁止楼上向楼下倾倒垃圾杂物等,否则,每发现一起,对责任人罚款50元,值班队长罚款30元、小队长罚款2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

27、各队按救护队内务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元,发现三处(含三处)以上,小队长罚款10元、值班队长罚款10元。

28、各队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学习、训练及活动内容、项目进行活动,否则责任人罚款50元,值班队长、小队长各罚款5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

29、保证安全用电,办公室、宿舍不点长明灯,不得使用电炉子及其它电器取暖、做饭,违者罚款20-200元(规定地点除外),值班队长罚款20-100元,小队长罚款10-5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10-50元。

30、业务理论考核,60分及格,得分不足60分者,扣除当月生产奖10%,连续两月成绩不及格者,扣除当月生产奖50%,连续三个月成绩不及格者,扣除当月70%生产奖,连续四个月成绩不及格者,扣除当月全部生产奖。发现作弊者按零分论处,对作弊者扣除当月全部生产奖,考试监考不负责任,发现对作弊行为不加制止的,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

应知应会问答考核,60分及格,得分不足60分者,每项罚款20元。每项不参加者罚款40元。

31、体质训练考核按内蒙古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体质项目规定施行,一项不合格者罚款20元(40周岁以下)、一项不合格者罚款10元(40周岁以上),一项不参加者罚款40元。

因有伤病,不能参加体质单项考核,有公司总医院或上一级医院诊断证明者,经大队领导批准后,可不参加体质单项考核,但不参加的体质项目,每项罚款20元。

每天晨练必须坚持,按规定起床,进行集体训练,未按时间起床和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元,不参加者罚款50元。值班队长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者罚款50元。

32、仪器操作考核按内蒙古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仪器项目规定施行,一项不合格者罚款20元。一项不参加者罚款40元。

33、一般技术操作按内蒙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拒不参加者罚款100元。

34、按规定检查,中、小队的装备及备品,在检查中发现仪器装备及备品不合格时,每台(件)罚当事人20-50元。

35、救护仪器装备因个人管理不到位,造成救护仪器装备损坏者,罚款100-200元。

36、各小队要严格细致检查所辖仪器装备,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否则因贻误战机,在救灾现场发现小队仪器装备不完好或不能使用时,取消当事人或保管人绩效工资,罚责任小队长50元。

37、处理事故或演习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装备,并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否则,对正、副小队长及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值班队长罚款50元并追究中队长责任。

38、各小队每天早上列队报名后要及时将小队仪器装备上车(包括中队指挥员),否则每缺少一台(件)仪器装备,罚当事人或保管人50元。

39、中、小队所辖技术装备不得私自外借,外借时必须经大队领导批准,写好借条按时归还,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者罚款100元。罚责任中、小队长100元。对无故损坏,丢失仪器装备者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0、中队应每月组织培训不少于3队次,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经检查发现不按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负责人一次罚款20元。发现无故不组织培训,一次罚责任人50元。

41、上课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违者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20元,无故旷课者,一次罚款50元。

42、中队技术员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和“工作日程图表”,及时对中队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月度总结、培训登记单每月28日前上报战训科及大队有关领导,不能按时上交,一次罚款20元。

43、中队技术员负责本中队安全技术服务行动计划编制,按程序上报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技术服务工作,否则,对中队责任人罚款50元。

44、 中队技术员对中队技术装备,建卡立账,定期检查;大、中队仓库保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大型装备,建立相应技术档案和装备定期检查记录,季度检查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一次每项罚款20元。

45、 做好技术装备的更新记录,中队技术员要建立技术管理挡案,

所有上报的材料除保存电子版以外,保存一份书面的材料,季度检查

达不到要求,每项罚款20元。

46、 中队技术员具体负责中队技术工作,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季度检查达不到要求,每项罚款20元。

47、 对历年的事故处理总结及事故地点示意图进行存档管理,每次事故处理总结5日内写出事故救援报告交战训科,对不能按期上交

者,一次罚款50元。

4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对发生自身伤害的“三违”人员,一次罚款 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49、 不及时传达《安全技术措施》,不按措施施工,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

50、仪修室不做仪器装备记录,罚当事人20元。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1、外单位仪器维修必须经领导批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私自检修者罚款50元。

52、氧气充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非充填人员不准充气,否则罚当事人50元,氧气充填工100元。不做氧气充填记录,罚当事人20元。氧气充填泵不进行维护保养,罚当事人50元。氧气充填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3、矿灯因非工作需要,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外借造成矿灯损坏或丢失,由责任者按价赔偿。罚当事人50元。充电室不做交接班记录者,每次罚款20元、充电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4、气体分析室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非机房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微机及其它室内机械。否则罚当事人50元,气体分析室工作人员100元。气体分析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5、多媒体教室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非多媒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多媒体教学设施,否则罚当事人50元,工作人员100元,多媒体教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56、为防止病毒的入侵,监控系统、多媒体教学设施不得随意连接U盘或笔记本电脑等,否则罚当事人50元,工作人员100元。

57、发现非工作人员或非专业人员随意摆弄监控系统设备,值班人员不制止者,罚款100元;造成监控系统瘫痪,罚责任人200元,值班人员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主管领导连带责任罚款100元。

58、食堂内有烟头、痰迹、杂物、池内有污水、餐具有污渍、餐桌凳摆放不整齐,罚责任人10元/每处;发现三处(含三处)以上小队长罚款10元、值班中队长连带责任10元。

59、食堂用过电器冷却后未及时断电或拔电,罚责任人100元,小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50元。造成火灾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小队长罚款100元、值班队长罚款20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100元。造成重大损失者,交于上级部门处理。

60、餐具及食堂内其他用品因人为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61、大队召开会议,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罚当事人50元;出席会议应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若发生响铃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62、严禁会议迟到或中途退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有关领导及部门请假。严禁会议期间随意进出和交头接耳,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50元。

63、大队所制定安排的各项工作,中队落实不到位,罚责任中队长50元。

为提高救护队指战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其规定如下:

1、业务理论大、中队考核得分100分者,奖励100元;

2、仪器操作全部合格(满分基础上),成绩前三名者,奖励20元、40元、60元;

3、体质项目考核全部合格,成绩前三名者,奖励30元、50元、70元(40周岁以上人员参与成绩排名,必须达到内蒙古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体质项目规定标准);

4、在抢险救灾中,工作表现突出,对救灾工作起到决定作用者,中队提出申请,报大队审批,奖励100元—300元;

5、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上报公司统一表彰及奖励。

6、在公司矿山救护技术比武中,个人综合成绩获得前6名,小队集体成绩获得前3名,给予表彰及奖励。

7、在国家、省(自治区)级矿山救护技术比武中,个人综合成绩获得前10名,集体成绩获得前三等奖,报请公司给予表彰及奖励。

其他补充规定:

1、40周岁以上人员,爬绳标准为2.0米;引体向上标准为4次。其它体质项目正常;

2、因身体缺陷(在救护队工作中,所造成的损伤),有公司总医院或上一级医院诊断证明者,大队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可免于不能考核的体质项目;

3、在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者,视轻重程度,原则上3个月内不得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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