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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上海地区,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每月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的问题?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02-27 11:31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根据上海市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11 年第 3 期 ) 的规定,该费用的支付办法,即: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 ( 乡 ) 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独生子女奖励费系政府为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一种奖励措施,是否支付与公民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是否付出劳动无直接关联,即要求支付独生子女奖励费不是因履行劳动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2 条规定的劳动争议范畴。故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或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不属于仲裁机构或法院的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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