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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员工服务期内严重违纪被解除是否应当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7-03-22 15: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 专业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故,员工服务期内严重违纪被解除的,不免除违约责任,同样应当支付服务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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