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党委工作 推动企业发展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中央对国企党组织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坚持党要管党,履行好自己的使命与责任,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正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探索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新经验。
1、围绕企业中心任务抓党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推动企业发展上
发展是企业的第一要务,企业党委工作必须服务于这个中心。在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下围绕发展抓党建,重点是“三抓”。
一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要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重点是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班子成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度,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领导能力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加强道德作风建设,形成艰苦奋斗、联系群众、团结协作、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要通过中心组学习和通气商量、广泛征求意见、集体决策的形式,统一班子的决策思想,明确工作思路。
二抓参与企业内部的决策。党委要通过参与制定企业战略把握发展方向,参与企业决策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创造健康的发展环境,从而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把关,积极参与企业带有根本性、方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贯彻落实,切实承担起党和国家赋予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内容是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紧紧围绕决策方案的形成过程参与决策,通过党组织内部健全的民主集中制以及建立民意反映机制,进行决策前的意见征询、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和民主协商,对重大问题加强调研,畅通广大党员职工反映意见的渠道,充分了解群众意见,在党内形成决策建议方案,保证各种决策方案充分体现民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党委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搭建党组织与企业产权代表、经营管理层沟通思想、统一步调的平台和载体,形成党政组织“目标一致、相互信任、能力对等、信息对称”的工作局面;要善于通过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中的党员干部和民主协商机制,将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体现在决策方案中,保证决策程序的民主合法性。
三抓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在决策落实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和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执行力、增强创造力,保证决策实施的有效性,体现出国有企业管理上、发展上的政治优势,推动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围绕加强管理和提高经营水平抓党建,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建设高素质干部和人才队伍上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的素质是决定企业经营和管理水平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从企业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出发,把党建工作的重点放到抓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上,认真做好干部培养、选拔、考察和推荐工作。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群众推荐、公开招聘、任前公示的方法,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激发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要根据企业组织结构、职责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岗位选人用人的标准和条件,建好后备人才队伍,把好入口关,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保证。同时,又要做到依法管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保证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依法用人权。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对董事会、经理层选人用人的监督,防止出现不正之风;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已提拔使用的领导人员要加强监管,对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跟不上企业改革发展步伐的,要批评教育或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要把“党管干部”的外延扩大到党管人才上,与行政经理层紧密配合,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制定好的政策来促使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所需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和使用,为人才成长和发挥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建立健全党员培养和优秀人才培育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企业的优秀人才,把企业优秀人才培育成为党员,从而不断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打造一支勇于创新、善于攻坚的优秀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
3、围绕项目各项具体目标和急难险重任务,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上
要创新工作载体和活动方式,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现场思想政治工作和外协队伍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有关规定,健全党的机构,保证党组织参与项目重大问题决策,坚持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管理之中,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考核。要明确党组织书记与行政干部两个文明建设共同负责,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要以组织健全、活动规范为基础,在党建工作中继续开展好“五先五最”、“党员先锋工程”、“红旗项目部”、“创岗建区”等活动,完善党组织工程施工走访制;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门别类,突出重点,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分类指导、选树典型、总结推广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力争出经验、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