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停送电制度
煤矿停送电制度为确保井下安全供电,规范检修程序,落实检修过程中每位参与人员的职责,特规范停送电管理及签字确认制度。
一、停送电制度
(一)变电所内停送电
供电单位在变电所内检修,井下巷修、机运区队需要在变电所内接线或停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工作票应注明停电影响范围及时间,经调度室与机电队队长签字确认后,方可到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严禁预约停送电。
2、所有人员到变电所后,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严肃处理。
3、变配电工接到“停电工作票”后,必须严格审查,发现停电范围及时间与实际有出入时,一律不予办理。
4、停电必须由持证值班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严禁操作,停电前,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说明停送电人员和范围,调度室负责向受停电影响单位通知,同意后,方可停电。
5、停风机专线时,区队必须办理停风措施,否则不予停电。
6、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做到:停电、闭锁、挂牌,并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7、当两家以上人员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家检修结束,全部摘牌后,方可送电。
8、送电前,办理停电手续人员签名后必须说明巷道瓦斯情况,当瓦斯情况不明或浓度高于1%时,严禁送电。
(二)非变电所内停送电
井下巷修、机运区队,需要在自己巷道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电或停电检修前,必须向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两科室同意后,方可停电。
2、停电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停电。
3、停电必须在上一级电源上进行,并做到: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
4、当两人以上不在同一地点检修时,必须分开挂牌,只有当最后一个人员检修结束摘牌后,方可送电。
5、送电前,必须由停电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后,到开关处送电;送电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1%
时,严禁送电。
(三)变电所断电试验
1、变配电工每天必须对变电所内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先试分检,后试总检,发现问题,立即停电,并汇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运行,忘试或漏试的,当事人记“三违”一次,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低压检漏人为远端模拟漏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每月进行一次,不合格的必须立即处理,试验结果报机电科。
3、瓦斯断电试验,试验前必须汇报调度室影响范围,由调度室负责联系。
(一)需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按上述程序,办理停电手续并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二)检修人员必须监督停电的全部过程,确认停电、闭锁、挂牌、留专人看管后,方可进行检修。
(三)打开设备前,必须再次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打开设备,准备检修。
(四)检修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用导体进行充分放电,最后挂短路线,短路线必须三相全挂,且接地(先接地,后短路)。
(五)检修过程中,必须实时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高于1%时,必须立即停止检修,并查明原因。
(六)检修应至少两人进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任何人不得单独作业。
(七)检修结束后,应先检查设备室内(或腔内)情况,清除杂物,确认无工具或其它导体时,再拆除短路接地线(先拆短路处,后拆接地处)然后到停电处办理送电手续。
三、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操作,必须按下列制度进行:
(一)变电所内一切操作必须由变配电工进行,其它人员(含电工)严禁操作,巷修队、机运队在自己巷道内停电时,必须由电工进行。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高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低压负荷(无低压时直接停),再停负荷开关(观察电流变化情况,无电流时,方可继续操作),最后拉开关小车;送电时,应合小车,再送负荷开关,最后送低压负荷。
(四)低压设备操作时,必须做到:停电时,先停分支,后停总开关;送电时,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开关。
(五)送分开关时,必须试送一次,确保安全。
(六)操作过程必须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四、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为确保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认真执行,停电检修在执行上述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执行下列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
(一)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执行范围:
1、所有电气检修、电气设备搬迁或更换。
2、机械检修:更换减速机、顺轴、联轴节、半圆滚筒、槽子、滚筒、机尾轴、链轮、皮带打卡子、绞车及扒渣机钢丝绳、绞车闸皮、添加或去掉刮板链子等突然来电会严重威胁检修人员安全的工作,必须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对以下安全系数相对较高检修较为频繁的工作,可以不执行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但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如:减速机加油、滚筒加油、皮带添加托辊、皮带H架、纵梁、皮带换帮皮、更换清扫器等工作。
(二)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表填写具体要求:
1、该制度适用于上述范围内所有停电检修,同时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遵守来人来客登记制度。
2、需在变电所停电时,各检修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停电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如停风措施等),现场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不予停送电。
3、各单位内部检修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否则,对当事人记严重“三违”一次。
4、检修过程严格按矿下发的停送电管理制度执行。
5、停送电签字确认记录公司统一印制,使用单位规范填写。
6、按照停送电签字确认要求明确停电影响范围。
7、检修负责人负责检修过程的安全、协调联系工作、停送电条件的创造及判断工作、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
8、停电人与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负责在检修负责人、要求停电人签字后(两人都必须签字)具备停电条件时进行停电、挂牌、闭锁。
9、要求停电人与要求送电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且必须在检修负责人签字后具备停电条件情况下,才能要求停电;在检修负责人确认检修结束并签字后具备送电条件时,才能签字并要求送电。
10、看电人负责现场监督供电设备停电状态,在检修负责人、要求送电人(两个人都必须签字)未签字前严禁任何人取下停电牌或打开闭锁或进行送电。
11、所有人员均有权监督停送电签字确认制度及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