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日库车县永新煤矿透水事故2人遇难
2018年4月25日6时35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永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新煤矿在其A302轨道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当班4名工作人员被困。经过救援,2名工人获救,2名工人遇难,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该矿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水患风险意识淡薄、现场管理不到位、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等诸多问题。
该起事故的发生,正值自治区安委会召开全体会议期间,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朱昌杰副主席、赵青副主席均对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均做出了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按照《自治区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新安办〔2018〕22号)要求,一是各地要以正常生产建设煤矿、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煤矿、列入当年化解过剩产能退出计划煤矿、托管煤矿、长期停产停工或“僵尸”煤矿等作为重点打击整治范围。二是凡是没有落实包矿盯守责任的煤矿,不得组织生产和建设,务必做到辖区内各类煤矿包矿盯守全覆盖。三是要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以及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检查重点,坚决消除各类隐患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重点排查治理水灾隐患
一是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加强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深入井下、靠前指挥,现场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和问题。
三、强化煤矿防治水基础管理
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一是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健全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二是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要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否则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三是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四是要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四、加强煤矿瓦斯重大灾害防治
要按照《自治区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新煤监管发〔2018〕69号)要求,认真开展瓦斯专项治理工作,一是以瓦斯“零超限”为目标,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综合体系。二是要加强通风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违规串联通风和循环风。三是要根据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达标煤矿组织生产,“四量”不平衡和抽采掘严重失调的,不得组织生产。四是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电撤人、查明原因、消除隐患,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五是要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和日常维护,定期调校瓦斯传感器,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五、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和公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并培训教育职工正确使用;组织职工开展上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自治区直接监管煤矿企业要迅速传达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再次部署煤矿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大检查工作,与正在实施的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瓦斯专项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一并开展,打好组合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各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自治区直接监管煤矿企业于5月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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