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张百强深入临汾宏大龙驭煤业公司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矿区和谐稳定,7月17日,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派出所副所长张百强到该公司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调研。公司党总支副书记闫宏、工会主席王占海、矿长助理李明军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党总支副书记闫宏有关汇报后,张百强副所长再次传达了中央、省市、县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并强调:
一、广泛宣传,形成舆论声势
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栏、微信群、短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向职工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张贴公告、建立有奖举报等方式,进一步畅通职工群众举报渠道,发动职工群众参与,迅速掀起扫黑除恶的宣传声势。三是把扫黑除恶与普法、禁毒、禁赌等宣传结合,广泛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的危害性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二、深入摸排,强化精准打击
煤矿企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大且复杂性强的特点,针对这一特点,提三点要求:一是综治办要严把政审关。对每一个到公司工作的人员都要求出具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政审过关后方可进入公司工作;二是加大对涉黑涉恶人员排查力度。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安监部加大,重点摸排周边“村霸”、宗族恶阿势力和各施工队组人员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政审备案的人员,以及其他潜逃隐藏的犯罪人员。三是实施精准打击。对群众举报和摸排过程中发现有涉黑涉恶现象的,一经查实,立即上报当地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如有涉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其对进行追责。
会后,党总支副书记闫宏作表态发言:一是认真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象。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矿区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