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长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指令,并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制定方案和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3、负责建立、健全本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负责保障本矿安全生产投入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负责督促、检查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履行下井带班工作。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矿的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
9、必须加强对“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重点工作的领导,防止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10、当矿井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救灾指挥部,组织抢救,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处理。
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对全矿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3、组织审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考核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矿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存在问题,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履行下井带班工作,督促检查“三大规程”执行落实情况,狠反“三违”;监督矿井防治水、防治瓦斯、爆破、顶板、机电提升运输等措施的现场执行,并经常检查其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对重点工程、采掘工作面、防治瓦斯工程、防治水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安全责任。
7、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协助矿长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并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生产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矿井新采区、新采面投产前的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4、狠抓工程质量,采取措施加强采面初放、撤面、过断层等薄弱环节的管理,杜绝顶板事故。
5、抓好矿井防治水、防治瓦斯、顶板等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其落实情况。
6、履行下井带班工作,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和工程质量,负责排查治理生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顶板管理措施和安技措工程项目。
7、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
8、积极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不断改善劳动环境,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9、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协助矿长参与事故抢救和调查分析工作。
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矿长领导下,对分管的机电工作负安全责任。
2、负责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执行和落实情况。
3、负责确保矿井通风、排水、供电、提升运输、压风、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矿井通风、排水、“雨季三防”管理工作,保证通风、排水系统满足安全要求。
4、坚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器,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维护工作,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坚持使用井下供电“三大保护”装置,防止电器火花、电器燃烧及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保证主扇、局扇供风稳定可靠;督促检查落实井下供电“十不准”和“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加强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提升运输的安全防护装置。
5、负责矿井设备检测,在矿井设备日常、月度和年终检修工作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和使用安全。
6、认真组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履行下井带班工作。
8、当矿井发生事故时,参加事故抢救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矿长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生产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
2、负责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技术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煤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和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并审批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技术制度;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安全生产规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4、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掘采平衡、合理集中生产、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和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问题。
5、组织研究和编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if !supportLists]-->6、<!--[endif]-->组织编制矿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负责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业务考核。
<!--[if !supportLists]-->7、<!--[endif]-->每月组织管理技术人员、通风、地测人员召开技术例会,开展采掘、地测、防治水、防治瓦斯、顶板管理等技术研究和制定技术措施。
<!--[if !supportLists]-->8、<!--[endif]-->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履行下井带班工作。
<!--[if !supportLists]-->9、<!--[endif]-->当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时,协助矿长组织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达标规划、安全工作计划,并现场监督实施。
3、负责跟踪督促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的落实整改,负责隐患的挂牌督查整改工作。
4、负责监督矿井“三大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执行和实施。
5、负责监督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及其它安全保障系统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并监督其检查、检测、检验等情况,确保系统安全、正常、可靠。
6、参与编制和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技措工程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参与编制、修改与演练。参与矿井设计、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7、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狠反“三违”,排查隐患;监督矿井防治水、防治瓦斯、爆破、顶板管理等措施的现场执行,并经常检查其落实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8、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排查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落实安全监控管理重点,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验收等活动。
9、完成规定的下井工作任务,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情况;完成矿长和安全矿长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生产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落实三大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在生产矿长领导下,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搞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编制矿井生产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方案及接续计划进行审查,确保矿井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参与编制月度生产接续计划。
3、参加调度例会和技术例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检查采煤、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和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
4、组织落实并执行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工作面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贯彻执行“三大规程”、矿井防治水、防治瓦斯等安全措施,制止“三违”行为,排查治理隐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6、负责采掘区队的采掘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采掘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7、完成规定的下井工作任务,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情况;完成矿长和生产副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落实三大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措施计划、通风工作计划,组织审查“一通三防”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认真落实执行。参与编制瓦斯治理长远发展规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
3、抓好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坚守岗位,守职尽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措施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if !supportLists]-->4、<!--[endif]-->经常深入亲临现场,解决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确保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施、防治瓦斯与突出、监测监控、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正常。
5、保证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出现瓦斯超限、突出预兆必须立即采取断电撤人等安全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置瓦斯超限事故,负责瓦斯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6、负责组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7、参加调度会、技术例会并组织“一通三防”例会、防突专题会议,解决通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认真搞好“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规程措施出现的问题负责,对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负责。
8、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负责通防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9、完成规定的下井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情况;完成矿长和总工程师交办的临时工作。
机电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机电矿长领导下,对分管的机电管理工作负安全责任。
2、负责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执行和落实情况。
3、负责确保矿井供电、提升运输、压风、通风、排水、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矿井通风、排水、“雨季三防”管理工作,保证通风、排水等系统满足安全要求。
4、坚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器,加强防爆电器的维护管理工作,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坚持使用井下供电“三大保护”装置,防止电器火花、电器燃烧及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保证主扇、局扇供风稳定可靠;督促检查落实井下供电“十不准”和“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加强矿井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提升运输的安全防护装置。
5、认真组织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
7、完成规定的下井工作任务,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情况,保证特作人员持证上岗;完成机电矿长交办的临时工作。
技术(地测)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技术政策,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采掘设计、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工作负全面安全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防治水规划和方案计划;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技措工程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
3、负责地测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地质、水文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测量填绘矿井图纸,保证图纸的精度,为矿井安全开采提供可靠依据。
4、负责及时、准确查清矿界内地质构造、采空区积水面积和水量、保安煤柱情况;对地质资料不及时、不准确而造成的事故负主要技术责任。
5、做好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作,在探放水时要亲临现场,监督指导探放水工作。
6、加强对矿井采掘、重点工程的施工检查和指导工作;参加采掘工作面的投产验收、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安全技术责任。
7、建立健全采掘、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各种技术图纸、资料及时归档。
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矿井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和考核。
9、完成规定的下井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情况;完成矿长和总工程师交办的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