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灯工操作规程
充灯工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一、日常管理规定:
1、岗位现场交接班时,共同对工具、材料、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做好文明生产,保持充灯架清洁并做好记录。
2、对刚上架的矿灯要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头开关、灯圈、玻璃、灯头壳及灯线等有无损坏,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是否有破损、变形;
3)有无红灯、灭灯现象;
4)短路保护装置或短路保护器是否正常;
3、当矿灯充电时间大于48小时,应将矿灯旋离充电座;
4、矿灯每次放电不足3小时,应连续使用2次再对其进行正常充电。
5、矿灯更换灯泡或其他零件,必须在地面进行;灯泡使用专用灯泡。
6、矿灯需打开或更换零配件时,由专职维护人员进行。
7、对报废的电池及其配件应指定专人回收,保持室内的良好通风,做到卫生清洁。
8、充灯工认真清点当班发放矿灯数量,对应交的矿灯逾期未交的上报至区队,区队询问矿灯使用人员的具体情况。
二、矿灯充电
1、矿灯依次放在充电电架上,关闭灯头开关,把灯头充电插关孔插到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º直到固定位置,电路接通,充电指示器有指示,表示充电正常。
2、是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充电完了时,充电电流应低于0.1安.
三、充电注意事项
1、充电过程中由于充电电压高于灯泡额定电压,容易烧坏灯泡,故应关闭灯头开关使灯熄灭。
2、初充电过程中,充电24小时后,各电池的充电指示器指针应都在0.9—1.0安左右,如个别充电指示器指针不动或相差太远,应当检查各处接触情况。
3、初充电过程中不得中断充电电流,否则将影响电池性能。
4、对经过一段正常放电的电池,在充电开始时,其充电电流约在2安左右,由于放电情况不同,充电电流会有差异,如有个别电池的充电电流特别小,则应仔细检查充电回路内各接点情况。
5、矿灯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接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小时。
6、公休节假日电池可以不拿下充电架,也不必把充电电路切断,同时由于电池放电情况不一,可以利用节假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使各电池达到相同的充电状态。
7、在充电过程中,若电源突然被切断,则应立即把每个灯的灯头向逆时针方向旋转,切断充电电路。
四、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本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严守岗位、集中精力、工作中不打闹、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干私活、班前班中不饮酒。
4、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5、岗位作业坏境保持清洁卫生。
6、每年按规定参加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7、每年积极主动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