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煤矿“10·26”煤仓埋人事故和淮北矿业集团袁店二井煤矿“10·26”运输事故的通报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淮北矿业集团、淮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中煤新集公司:
10月26日0时34分,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煤矿西二采区煤仓修护作业时,仓内煤矸突然塌陷,1人被埋致死。初步分析,施工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矿业工程分公司)采用煤仓内堆积煤矸作为施工平台进行浇注混凝土修护作业时,安全措施不完善,未对煤矸堆积虚实情况进行探查,作业人员佩戴的保险带未生根,导致事故发生。
10月26日1时左右,淮北矿业集团袁店二井煤矿7221综采安装工作面风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现场作业人员在无极绳绞车运输过程中发现梭车掉道后,未按规定汇报,擅自站在梭车上处理掉道,处理过程中梭车突然向前方运动,死者从梭车上摔下,被挤伤胸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以来,全省已经发生6起事故、死亡5人。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把制度措施制定得实而又实,把具体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吸取事故教训,强化防控措施落实
今年以来,淮南矿业集团潘二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突水事故和一起煤仓埋人事故;矿业工程分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在谢桥煤矿、潘二煤矿组织施工时各发生一起事故。事故发生集中,反映出两个单位均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采取针对性防范和整改措施,导致事故不断发生。
淮北矿业集团2015年发生两起同类型运输事故:2015年1月18日,海孜煤矿作业人员在无极绳绞车运输过程中发现叉车掉道后,未按规定汇报,复轨时无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未严格执行复轨时下方严禁站人的规定,导致事故发生。2015年5月14日,石台煤矿作业人员在无极绳绞车运输过程中发现叉车掉道后,未按规定汇报,违章采用绞车倒车方式复轨,导致事故发生。袁店二井煤矿“10.26”运输事故与这两起事故原因如出一辙,反映出煤矿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各煤矿企业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一矿出事故、矿矿受教育”。对事故多发的单位,要从思想上查找根源,深层次查找原因。对同类型事故,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煤矿要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分级分类,做到底数清楚、心中有数,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视线。要采取组织、制度等各方面措施,强化风险管控,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三、逐级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四季度向来是事故多发期。当前,煤炭市场需求旺盛,部分煤矿抢生产、抢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全力做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煤矿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析研究重点时段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领导带班跟班,压责任、查问题、除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从事井下烧焊、安装拆除、运输大件、处理事故隐患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宣贯,必须安排区队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请淮北、宿州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把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地方煤矿,各集团公司把本通报传达到所属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集团公司要督促各煤矿落实本通报要求。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