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统一安排的员工集体出游能否抵消员工未休的年休假?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9-01-03 08:55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专业解答]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因此,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统一安排集体出游替代年休假的方式属于双方约定的休假方式,或劳动者对此同意,否则,不能抵消员工应当享有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