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公司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年,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活动实施方案
东新安字〔2018〕22号
东新公司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年,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决战四季度,实现安全生产年,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巩固东新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推进平安和谐东新建设,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信心,坚决实现四季度安全生产目标,结合东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伊旗煤炭局、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持“认识到位,谋划到位,细节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的工作思路,坚持“稳、准、细、严、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深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准军事化”建设,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全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提级从严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活动目标
1、消灭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二级以上非伤亡列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2、推动“三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的顺序进行,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赵士华
副组长:付崇禹 完红红 戴凤岐 李 伟 王 禹 赵志勇
刘忠利 刘哲峰 呼天宇
成 员:安监科、生产科、机电科、技术科、调度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主任戴凤岐(兼任),负责活动的日常指导、检查及考核工作。
四、重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四季度正值年终岁尾,影响东新公司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很多,如:节日的因素、季节的因素、人的思想因素、现场环境的因素、机械设备的因素、外部环境因素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增大,公司上下必须深刻认识抓好年终岁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认识,认清当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骄傲自满、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始终把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全力以赴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从上到下要认真落实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考核机制,逐级考核,逐级兑现。各分管领导要转变作风,亲历亲为、扑下身子、深入现场、提振精气神,发挥表率作用。各职能科室要做好走动式管理,做好业务保安,指导基层保质保量保证安全的做好本职工作。要全矿上下拧成一股绳,干群同心,上下同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辽委办发〔2018〕108号)和《铁法能源公司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实施细则》要求,以及伊旗煤炭局关于《集中整顿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安全压力,促进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
3.持之以恒的抓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各分管矿领导要认真做好每旬一次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活动,要认真组织本系统人员,集思广益,逐项逐个岗位的进行辨识排查,不能避重就轻,对辨识出的风险和排查出的隐患要结合工作的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要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同时进一步做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定期的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的闭环管理。基层单位自查的隐患要实行扣分制,矿职能科室查处的隐患要实行罚款制。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职能科室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安监科要牵头组织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二夜班、双休日、交接班等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制定和采取临时安全保障措施,加强跟踪检查,强力督促整改。同时要做好迎接的各项检查工作,准备好内业资料随时备检。
5.突出重点,强化现场安全管控。要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抓好顶板管理。要认真抓好5-2轨道巷、皮带巷、综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运、回顺施工期间的顶板管理,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靠前指挥,严把安全和工程质量关。
抓好“一通三防”管理。加强对各地点风门、风窗、风障和密闭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灵敏可靠。要重点抓好综采工作面风量调整及掘进工作面长距离通风和贯通后风量的调整工作,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同时根据季节性特点,加强采空区和各密闭的日常检查,杜绝假检、漏检,对综采工作面后三角点氧气的变化情况要安排专人重点检查,做好低氧置换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抓好机电运输管理。做好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杜绝电气失爆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行。各种保护、防护设施要灵敏可靠。加强停送电管理,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挂牌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杜绝胡干蛮干,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大件起吊、装卸、捆绑和调运环节的现场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绞车司机、电瓶车司机、把钩工的安全教育,定期对绞车、轨道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加强对主井排矸皮带的检查,确保大提升、大运输的安全。
抓好防治水管理。坚决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要重点观察好各采场和掘进工作面的涌水情况,做好52201采空区积水探查工作及时施打钻孔,通风队、技术科要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防止水灾事故发生。
抓好安拆管理。安拆期间各单位领导、职能科室管理人员要现场交接班,矿领导要现场跟班。加强大件起吊管理,规范井上下装、卸车操作行为,确保起吊工具完好、捆绑牢固。做好斜巷、平巷大件车辆的运输管理,重点岗位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上岗,确保运输安全。
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领取、运输、使用返库和申报制度。保卫科要加强火工品运输及库房管理,库管人员要做到帐、卡、物相符。保卫科、生产科、安监科做好火工品出入井登记及地面、井下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护。井下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加强残剩炮的检查,一经发现,严格按程序处理。
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加强地面安全管理,抓好季节性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冻、防触电、防高空坠物、交通运输等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冬季即将来临,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季节变化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特殊天气,要提前落实好应对措施。
6.深入推进“三化”建设。“三化”工作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要以“三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结合东新公司“三化”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在做实做细上多下功夫,安监科和职能科室要在指导和考核多动脑筋,做到真做、真查、真考核、持续改进、持续提升。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7.坚持“稳、准、细、严、狠”,做到“认识到位,谋划到位,细节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要稳住思想,稳住生产节奏。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妥善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宁可不生产,也不能出安全事故。要根据实际认真制定采掘作业计划,避免超强度组织生产,超作业时间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保证产量和进度的持续和稳定。
要精准思维。着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以有害气体防治、防治水、薄煤层作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强化现场管理,由人防向技防和综合治理转变,坚决防范和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要精细管理。按照“三化”建设标准要求,逐条逐项地开展好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要开展好教育培训,让每名职工做到应知、应会,切实提升职工素质。
要严字当头。要严管理、严措施、严作风。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新版《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从严规程措施审批程序,要根据井下实际,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复审,增强规程措施的指导性、可操作性。
要严肃问责。教育千次不如问责一次,责任追究要“狠”。要结合决战四季度,加大对习惯性三违和各种违章操作的处罚力度,对重复出现的三违行为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全力营造职工“不敢违章、不想违章、不能违章”的安全作业环境。
8.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结合近年来公司内外发生的事故和伊旗煤矿发生的事故,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查找在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问题,认真整改,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筑牢安全防线。
五、重奖重罚规定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现,公司决定在四季度推行重奖重罚的规定。
奖励标准:实现活动目标,四季度安全奖励执行现有标准,月考核、月兑现。
处罚标准:
1、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取消公司全体人员当月安全奖励。
2、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和非伤亡列级事故,取消公司全体人员当月安全奖励60%,取消分管领导安全奖励100%、取消责任单位所有奖励。
3、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取消该单位领导班子及伤者所在班组人员当月的安全奖励60%,取消分管领导安全奖励的60%,取消该单位其他班组当月安全奖励30%。
4、发生一起微伤事故,取消伤者本人及直接责任者当月安全奖励,取消该单位领导班子及伤者所在班组人员当月的安全奖励30%,取消分管领导安全奖励的30%。
5、凡是发生“三违”的责任者,一律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罚条例》给予加倍处罚并在生产奖励、安全奖励、特别安全奖励中同额减发,严重“三违”取消责任者当月安全奖励。
6、调出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不予奖励。新调入人员奖励部分按出勤工作日比例计算。
7、井下单位入井人员入井次数低于20个,按地面单位人员考核。达不到本工人员,取消安全奖励。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东新公司。
中共铁煤集团内蒙古东新煤炭有限 铁煤集团内蒙古东新煤炭
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会 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日
铁煤集团内蒙古东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