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队伍建设为保障 推动执法监察上水平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 推动执法监察上水平
黑龙江省小煤矿多,灾害重,风险高,事故多发。执法监察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制度规范为抓手,以从严执法为手段,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2018年全省煤矿事故死亡22人,同比减少10人、下降31.3%,是建局以来首次死亡人数降到30人以内,首次未发生10人以上事故。主要做法是:
一、“龙头”摆起来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只有领导班子这个“龙头”舞起来,才能带出一支风气正、战斗力强、整体形象好和“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进取”的队伍。
一是加强党内民主,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修订了《党组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做到“统揽不独揽,领唱不独唱”,充分调动班子的积极性,确保科学决策,避免决策失误。按照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深刻剖析、会后抓好整改“三步法”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注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班子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井下,始终战斗在执法的最前沿。省局领导每年下基层在100天以上;分局领导平均每月下井10次以上。省局领导随时掌握监察队伍的思想动态,分局领导经常与监察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谈心活动,排忧解难,让监察人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制定了《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的规定》,全面开展“三个专项治理”,锲而不舍反“四风”、转作风。出台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办法》,真正把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人才用起来,让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才“香”起来,使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才“立”起来。
二、制度立起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带队伍、从严抓执法的关键。一年来我们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
一是党建制度体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调整完善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意见》,印发了《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细化量化责任状内容,采取定期汇报、适时检查、跟踪督办等形式,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措施落实,抓党建、强党建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是执法监察制度体系。以规范执法为核心,建立了定期执法分析制度。以周调度和月例会为平台,以周促月、以月保年,确保照计划执法、按计划完成。制定了《监察“十步工作法”》《执法监督办法》《行政处罚证据规则》,严格规范执法、监督、考核行为,形成了富有特色的监察执法和内部监督、纠偏容错机制,切实提高了文书质量和执法权威。
三是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深刻汲取以往案件教训,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执法严起来
打铁必须自身硬。实现煤矿安全生产长治久安,根本靠法治,关键看执法者的水平和担当。坚持目标导向,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从严开展执法监察,倒逼企业安全隐患减存量、遏增量。
一是全面推进执法监察深严细实。坚持责任监察不放松,将责任监察与各项监察深度融合,推动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坚持执法六个精准,使执法工作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把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内容纳入各项监察,实现了一体化执法。借鉴安全“体检”的做法,完成了“五个专项监察”规定动作和瓦斯、冲击地压防治“两个专项监察”自选动作。
二是全面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向纵深发展。制定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突出重点地区、企业、环节和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狠抓风险管控。出台了《瓦斯综合治理办法》,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倒逼瓦斯防治措施落地。组织专家对13处高、突矿井“会诊”,提交报告14份。宣贯了《防治水细则》,确定2018年为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年,组织了《防冲细则》专项培训,开展了专项监察,倒逼企业强化源头和综合治理。
三是全面深化打非治违和对地方安全监管工作检查指导。开展了百日攻坚执法行动,依法精准打击和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最大限度地用好建议书、通报、约谈、责任追究等手段,不断压实政府领导和部门监管责任。制作了两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了为期6个月的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和专项督查,开展了法制建设大培训,提升了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全年共举办警示教育、法制培训等活动305场,13071人次受到教育。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对已批复结案的7起事故,140人受到责任追究,11名责任人和8处煤矿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一年来,在国家局大力支持下,我局主动发声,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政策。制定了《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意见》,通过严把“三关”,助推淘汰退出工作落地。2018年,全省共关闭煤矿245处,占年初煤矿总数的42%,退出产能149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