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2019修,3万字带答案)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 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 供电、 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 (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和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和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和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提升机盘式制动装置空动时间不得超过(0.3 )s。
34、水冷式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水)保护装置或者断水信号显示装置
35、人员位置检测系统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当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
36、盘圈或者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等移动设备供电电缆及通信、信号电缆不受此限。
37、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
38、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 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39、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40、煤矿企业应当(每年 )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 )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煤矿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从业人员公布。
一、选择题(共259)
1、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A)负责组织实施。
A、矿长 B、总工程师 C、安监处长 D、分管矿长
2、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B)次应急演练。
A、2 B、1 C、3 D、4
3、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A)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A、矿总工程师 B、矿长 C、安监处长 D 、分管矿长
4、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c)min。
A、25 B、35 C、30 D、40
5、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必须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内避灾路线设置标识的间隔距离:采区巷道不大于(A)m,矿井主要巷道不大于(A)m。
A、200,300;B、200、350;C、300,300;D、300、200
6、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C)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A、20;B、25;C、30;D、35
7、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D)mm,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D)mm。
A、100,60;B、100、40;C、50,100;D、100、50
8、突出矿井必须建设采区避难硐室,采区避难硐室必须接入矿井压风管路和供水管路,满足避险人员的避险需要,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A)h。
A、96;B、48;C、120;D、60
9、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 且预抽率应当达到(A)以上。、
A.30% B.40% C.50% D.60%
10、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 (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C)m。
A.3 B.4 C.5 D.6
11、由下向上施工(D)以上的斜巷时, 必须将溜矸 (煤 )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A.18° B.20° C.22° D.25°
12、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C)m。
A.800 B.900 C.1000 D.1200
13、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B)m。
A.1.8 B.2.0 C.2.2 D.2.1
14、在双向运输巷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对开时不得小于(B)m。
A.0.6 B.0.8 C.1.0 D.1.2
15、在采煤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B)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A、煤机 B、液压支架 C、液压支柱 D、支柱镀层
16、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A)°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A、25 B、28 C、30 D、33
17、当采高超过(D)m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D)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A、2.5、3.5 B、3、4 C、2.5、4 D、3、4.5
18、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C)m。
A、0.3 B、0.45 C、0.5 D、0.85
19、单轨吊车运输巷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D)m。
A、0.3 B、0.5 C、0.8 D、0.85
20、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B)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A、100 B、90 C、80 D、70
21、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D)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A、5 B、6 C、7 D、8
22、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B)m。
A、10 B、15 C、20 D、30
23、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A)装置。
A、闭锁 B、限位 C、断电 D、急停
24、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D)装置。
A、防崩 B、防过卷 C、自移 D、安全防护
25、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A)支护。
A、超前 B、临时 C、单体 D、架棚
26、采煤工作面(A)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A、初次 B、自然 C、全部垮落 D、开始
27、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A)。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A、支柱 B、支架 C、截齿 D、平板车
28、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D)、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A、工字钢 B、“π”型梁 C、铁鞋 D、金属顶梁
29、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A)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A、伪顶 B、直接顶 C、砂岩顶板 D、再生顶板
30、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C)。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A、抵车 B、护帮 C、移架 D、跟机
31、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B)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A、大于 B、小于 C、超过 D、限制
32、当采高超过(C)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A、3 B、3.5 C、4.5 D、5
33、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C)、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A、煤种 B、煤质 C、倾角 D、倾向
34、采煤工作面的伞檐不得(D)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
A、小于 B、大于 C、低于 D、超过
35、(C)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A、挖装机 B、钻装机 C、耙装机 D、综掘机
36、(B)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或者与抓岩机同时作业时应当明确各自的作业范围,并设专人指挥。
A、1 B、2 C、3 D、4
37、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A)设置防止跑车装置。
A、上口 B、下口 C、平段 D、中间
38、在吊盘上或者在(B)m以上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A、1.5 B、2 C、2.5 D、3
39、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A)m。
A、2 B、2.5 C、3 D、3.5
40、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当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C)m。
A、0.3 B、0.5 C、0.7 D、1
41、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应当采用(D)。
A、预裂爆破 B、浅孔爆破 C、深孔爆破 D、光面爆破
42、(C)采用锚杆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牌板上。
A、煤巷 B、岩巷 C、煤巷、半煤岩巷 D、岩巷
43、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B)。
A、观察孔 B、泄水孔 C、水沟 D、沉淀池
44、报废的井巷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在(D)上标明,归档备查。
A、采掘工程平面图 B、巷道布置图 C、矿井通风系统图 D、井上、下对照图
45、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和井底、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必须设置(A)。
A、阻车器 B、捕车器 C、绞车 D、栅栏
46、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作业时,应当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D)MPa,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D)MPa。
A、2、3 B、1、2 C、3、4 D、2、4
47、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B)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B)m。
A、1、1.5 B、1、1.8 C、0.7、1.5 D、0.7、1.8
48、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A)m,不行人的不小于(A)m。
A、2.2、2.1 B、2、2.1 C、2.1、2.3 D、2、2.5
49、锚喷巷道对喷体必须做(B)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A、厚度 B、厚度和强度 C、强度 D、硬度
50、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B)m。
A、0.2 B、0.5 C、0.9 D、1.2
51、锚杆钻车作业时必须有(C),支护作业时必须将临时支护顶棚升至顶板。
A、风 B、水 C、防护操作台 D、液压动力
52、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D)、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D)、空气成分符合规程要求时,才能作业。
A、0.8%、1.5% B、1.0%、1.0% C、1.0%、2.0% D、1.0%、1.5%
53、耙装机上山施工倾角大于(C)时,在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柱或者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
A、12° B、16° C、20° D、25°
54、在双向运输采用单轨吊车运输的巷道两车对开时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C)m。
A、0.3 B、0.7 C、0.8 D、1
55、采用注浆法防治井壁漏水时,最大注浆压力必须( B )井壁承载强度。
A、大于 B、小于 C、等于 D、无所谓
56、冻结深度应当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 A )以上,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当加深冻结深度。
A、10米 B、20米 C、30米 D、50米
57、建井期间应当形成( B )供电,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A、单回路 B、双回路 C、三回路 D、通电就行
58、立井凿井期间,井筒内吊桶最突出部分与孔口之间( C )。
A、≥50mm B、≥100mm C、≥150mm D、≥200mm
59、建井期间采用吊桶提升时,吊桶必须沿钢丝绳罐道升降,无罐道段吊桶升降距离不得超过( D )。
A、10m B、20m C、30m D、40m
60、距掘进工作面(A)m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A、10 B、20 C、30 D、40
61、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 B )m。
A、10 B、20 C、30 D、40
62、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D)设计。
A、满足 B、超过 C、大于 D、符合
63、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 B )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A、超前 B、端头 C、液压 D、超强
64、运输巷与短壁工作面或者回采支巷连接处(出口),必须(A)支护。
A、加强 B、提前 C、及时 D、采用单体
65、工作面倾角在( B)°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A、12 B、15 C、16 D、20
66、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进行(D)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A、拉伸 B、工阻 C、伸缩量 D、压力
67、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B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A、1 B、2 C、3 D、4
68、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A)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A、无隐患 B、无瓦斯 C、无积水 D、无危险
69、煤矿井下爆炸物品库每个爆破物品库房必须有(B)个出口。
A、1个 B、2个 C、3个 D、多个
70、在爆破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者超过(B)时,严禁装药、爆破。
A、0.5% B、1% C、1.5% D、3%
71、井下人力运送爆炸物品时,(B)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A、炸药 B、电雷管 C、发爆器 D、大线
72、炮眼深度为超过1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B)m。
A、0.3 B、0.5 C、0.7 D、1
73、炮眼深度超过2.5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B)。
A、0.5 m B、1.0 m C、1.5 m D、 2 m
74、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B)m的巷道中必须洒水降尘。
A、10 B、20 C、30 D、50
75、浅眼装药、爆破大块岩石时,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B)。
A、0.2 m B、0.3m C、0.5m D、1.0 m
76、爆破母线连接脚线必须由(C)完成。
A、班组长 B、瓦斯检查工 C、爆破工 D、安全检查员
77、检查爆破线路必须由(B)完成。
A、班组长 B、爆破工 C、瓦斯检查工 D、安全检查员
78、装配引药时,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A)装入。
A、顶部 B、聚能穴一端 C、一侧 D、任意位置
79、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炸物品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B)m/s。
A、1 B、2 C、3 D、5
80、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B)。
A、100 ms B、130ms C、150ms D、180ms
81、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B)后方可起爆。
A、3s B、5s C、30s D、1min
82、爆炸物品库和爆炸物品发放硐室附近(C)m范围内,严禁爆破。
A、100 B、50 C、30 D、10
83、(C)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
A、班组长 B、瓦斯检查工 C、爆破工 D、安全检查员
84、井下爆炸物品库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矿井(B)天的炸药需用量。
A、1 B、3 C、5 D、10
85、井下爆炸物品库的发放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B)箱。
A、2 B、3 C、5 D、10
86、突出矿井,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B)级的煤矿许用安全炸药。
A、二 B、三 C、五 D、特
87、爆破母线与电缆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B)以上的距离。
A、0.1 B、0.3 C、0.5 D、1
88、处理拒爆时,在距据爆炮眼(B)以外另打与据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A、0.1 B、0.3 C、0.5 D、1
89、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A)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A、0.5% B、1.0% C、1.5% D、20%
90、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D)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A、0.5% B、0.8% C、1.0% D、1.5%
91、矿井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C)。
A、2.4ppm B、240ppm C、24ppm D、1000ppm
92、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C)℃,必须停止作业。
A、26 B、28 C、30 D、34
93、进风井口以下空气温度应保持(C)℃以上。
A、0 B、1 C、2 D、4
94、矿井至少要有(A)个安全出口。
A、2 B、3 C、4 D、5
95、采区进、回风道最低允许风速为(B)m/s。
A、0.15 B、0.25 C、0.35 D、0.5
96、掘进巷道中的最高风速为(C)m/s。
A、2 B、3 C、4 D、5
9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B)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A、5 B、10 C、15 D、20
98、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B)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
A、5 B、10 C、15 D、20
99、非突出煤层倾角大于( C)°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应当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A、8 B、10 C、12 D、15
100、每(B)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A、1 B、2 C、3 D、4
101、停工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B)h内封闭完毕。
A、12 B、24 C、36 D、48
102、矿井应当每(B)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A、日 B、周 C、旬 D、月
103、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D)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A、20 B、30 C、40 D、50
10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2.0%时,附近(D)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A、5 B、10 C、15 D、20
105、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者等于(D)m3/min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者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A、10 B、20 C、30 D、40
106、矿井总回风巷或者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B)%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0.5 B、0.75 C、1.0 D、1.5
107、采用扩散通风的硐室,其深度不得超过(D)m、入口宽度不得小于( )m,并且无瓦斯涌出。
A、6、1 B、5、1.5 C、5、1 D、6、1.5
108、瓦斯喷出区域和突出煤层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必须采用(B)。
A、抽出式 B、压入式 C、混合式 D、其它
109、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C)。
A、95% B、96% C、97% D、98%
110、每(D)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A、周 B、旬 C、月 D、季度
111、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当敷设到采掘工作面,每隔(B)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当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A、50m B、100m C、150m D、200m
112、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A)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
A、20m B、40m C、60m D、80m
113、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应当至少有(A)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A、1 B、2 C、3 D、4
11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A),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A、0.5% B、0.75% C、1% D、1.5%
115、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D)m3的水量。
A、50 B、100 C、150 D、200
11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B)批准
A、集团总工程师 B、矿长 C、总工程师 D、安全矿长
117、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应当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A)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A、1 B、2 C、4 D、6
118、封闭火区时,应当合理确定封闭范围,必须指定专人检查(A)、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和风向、风量的变化,并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A、甲烷 B、乙烯 C、乙炔 D、二氧化碳
119、认为火已熄灭的条件之一: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C)℃以下,或者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A、10 B、20 C、30 D、40
120、认为火已熄灭的条件之一: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B)%以下
A、20 B、5.0 C、8.0 D、12
121、认为火已熄灭的条件之一: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B)℃,或者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A、20 B、25 C、26 D、30
122、启封火区时,应当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A)、甲烷浓度和风流温度。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A、一氧化碳 B、乙烯 C、乙炔 D、二氧化碳
12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B)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B)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A、45、每天 B、45、每周 C、30、每天 D、30、每周
12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在采(盘)区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C)的位置。
A、封闭墙 B、风门 C、防火门 D、风桥
125、每个密闭墙附近必须设置(A)、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A、栅栏 B、风门 C、警戒网 D、老虎牌
126、采用灌浆防灭火,安排生产计划时,应当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C)和灌浆量。
A、发泡剂量 B、灌浆人员 C、灌浆浓度 D、阻化剂量
127、(C)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A、可以 B、允许 C、不得 D、应该
128、煤层倾角在(A)及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A、35° B、5° C、12° D、60°
129、一个矿井只要有(A)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A、1 B、2 C、3 D、4
130、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B)Mt/a。
A、1 B、0.9 C、0.8 D、0.7
131、突出矿井的新采区和新水平进行开拓设计前,应当对开拓采区或开拓水平内平均厚度在(A)m以上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估。
A、0.3 B、0.4 C、0.5 D、0.6
132、突出危险区域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A)进行采掘活动。
A、严禁 B、可以 C、不得 D、无所谓
133、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或者经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后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行揭煤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A)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A、工作面预测 B、区域预测 C、其他预测 D、地质勘探预测
134、穿层钻孔预抽巷道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应当控制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并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D)m以前实施。
A、1.5 B、3 C、5 D、7
135、当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C)m。
A、40 B、30 C、20 D、10
136、突出矿井应当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凡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B)。
A、无突出危险区 B、突出危险区 C、无突出威胁区 D、突出威胁区
137、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法向距离大于(C)m处开始,直至揭穿煤层全过程都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A、1.5 B、3 C、5 D、7
138、(A)煤层的石门揭煤、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反向风门。
A、突出 B、无突出 C、突出危险区 D、无突出危险区
139、井巷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作业,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应在措施明确规定, 但不得小于(A)min。
A、30 B、20 C、60 D、15
140、突出煤层、有瓦斯喷出危险或者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D)检查。
A、1次 B、2次 C、3次 D、专人经常
141、高瓦斯矿井是指 (D )
A、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10m3/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B、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³/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³/min
C、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³/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³/min
D、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³/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³/min,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³/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³/min
142、低瓦斯矿井是指 (D )
A、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10m3/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40m3/min
B、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10m³/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40m³/min
C、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10m³/t且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不大于3m³/min
D、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10m³/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不大于40m³/min且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不大于5m³/min且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不大于3m³/min
143、对因甲烷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甲烷浓度降到(A)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A、0.5% B、1.0% C、1.5% D、2.0%
144、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甲烷浓度(B)至少检查1次。
A、每班 B、每天 C、每周 D、每旬
145、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A)MPa的煤层,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A、0.74 B、1 C、1.5 D、8
146、突出煤层中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A)作业。
A、风镐B、爆破落煤 C、爆破掘进D、手镐
147、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A)m之前必须至少施工2个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A、20 B、30 C、10 D、50
148、在开采保护层时,应优先选择(A)保护层。
A、上 B、下 C、中 D、无所谓
149、高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0、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1、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2、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4、高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5、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6、井下临时瓦斯抽采泵站下风侧栅栏外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7、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8、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 C )% 。
A、≥0.5 B、≥0.8 C、≥1.0 D、1.5
159、滚筒绳槽磨损深度不应超过( A )mm。
A、70 B、80 C、90 D、100
160、空气压缩机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 (C )倍。
A、1.5 B、2 C、1.1 D、1.0
161、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以保证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 (D)。
A、0.5m/s B、1m/s C、1.5m/s D、2m/s
162、当提升机在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A )时,必须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A、10% B、15% C、5% D、1%
163、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D )时,防止过卷装置必须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A、0.2m B、0.3m C、0.4m D、0.5m
164、主提升机的过卷保护、(A )、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A、超速保护 B、欠压保护 C、仓位超限保护 D、闸瓦间隙保护
165、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对提升装置装设的安全保护中,新增了(D )保护。
A、超速 B、欠压 C、仓位超限 D、错向运行
166、提升机电控系统在检修方式下运行,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D )。
A、3m/s B、1m/s C、1.5m/s D、2m/s
167、 (A )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A、严禁 B、可以 C、必须 D、应当
168、立井中升降人员应当使用 (B ) 。
A、箕斗 B、罐笼 C、吊桶 D、以上三种都可以
169、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当不小于( B ) m2。
A、0.2 B、0.18 C、0.25 D、0.19
170、提升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 (D )记录。
A、可以不 B、应当 C、必须 D、应当详细
171、立井提升装置的缓冲托罐装置必须 ( A ) 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保养。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天
172、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定期检验时,当专为升降人员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小于(D ) 时,应当及时更换。
A、10 B、9 C、8 D、7
173、升降人员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B )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
A、3 B、6 C、9 D、12
174、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D) 个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1次性能检验。
A、3 B、6 C、9 D、12
175、生产矿井立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不得超过( A )层。
A、1 B、2 C、3 D、4
176、更换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时,( C )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
A、可以 B、不一定 C、必须D、不得
177、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 A )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A、每年 B、每季度 C、每月 D、每天
178、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C )时必须更换。
A、10% B、15% C、5% D、25%
179、安全监控系统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当在( B ) 内自动投入工作。
A、2min B、5min C、8min D、10min
180、人员位置检测系统在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C )。
A、0.5h B、1h C、2h D、4h
181、人员位置检测系统数据每 (C )个月进行备份。
A、1 B、2 C、3 D、6
182、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台必须设置在(A ),全面反映监控信息。
A、矿调度室 B、矿值班室 C、信息中心主任室 D、矿长办公室
183、安装图像监视系统的矿井,应当在(D )设置集中显示装置。
A、矿值班室 B、矿长办公室 C、信息中心机房 D、矿调度室
184、矿井6000V 及以上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生产矿井不超过(D)。
A、1A B、5A C、10A D、20A
185、(B)及以上的电动机,应当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A、25KW B、40KW C、55KW D、90KW
186、硐室必须装设(B)开的防火铁门。
A、向内 B、向外 C、向左 D、向上
187、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当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者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C)。
A、0.2m B、0.3m C、0.5m D、1m
188、(B)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1次跳闸试验。
A、每班 B、每天 C、每周 D、每月
189、硐室内各种设备之间留出(C)以上的通道。
A、0.3m B、0.5m C、0.8m D、1m
190、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D)师批准。
A、机电科长 B、机电副总 C、机电矿长 D、矿总工程师
191、在水平巷道或者倾角在(C)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当用吊钩悬挂。
A、10° B、15° C、30° D、45°
192、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者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C)。
A、1m B、2m C、3m D、5m
193、在巷道内,通信和信号电缆应当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A)以上的地方。
A、0.1m B、0.2m C、0.3m D、0.5m
194、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C)。
A、5m B、10m C、15m D、30m
195、任一组主接地极断开时,井下总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B)。
A、1Ω B、2Ω C、5Ω D、10Ω
19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C)1次
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季
197、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C)。
A、1个 B、2个 C、3个 D、5个
198、(D)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A、1.2kV B、3.3kV C、6kV D、10kV
199、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要在投入运行(A)测定。
A、以前 B、期间 C、以后 D、一周后
200、电压在(C)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钢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A、12V B、24V C、36V D、127V
201、低压配电点或者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当装设(A)。
A、局部接地极 B、辅助接地极 C、漏电保护 D、接地保护
202、连接主接地极母线,应当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 的(B)
A、钢绞线 B、铜线 C、扁铁 D、铝导线
203、蓄电池机车应当在专用充电硐室或者地面(A)。
A、充电 B、维修 C、安装 D、调试
204、必须用(D)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
A、短路电流 B、两相短路电流 C、三项短路电流 D、最小两相短路电流
205、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 B ) 装置。
A、 温度保护 B、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 C、自动洒水 D、烟雾监测
206、在大于( A )°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A、 16 B、18 C、20 D、25
207、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 C )℃,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A、 75 B、76 C、77 D、78
208、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 D )℃。
A、 75 B、85 C、90 D、95
209、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A)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 A °
A、 28 25 B、25 22 C、25 28 D、22 25
210、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B) 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B ) m。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A、 4 5 B、5 6 C、6 7 D、7 8
211、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运行速度超过(C) 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运行速度超过(C)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A、 1.1 1.2 B、1.2 1.3 C、1.2 1.4 D、1.1 1.4
212、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D)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A、防过摆、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油温检测
B、防过摆、防脱绳、张紧力下降、油温检测
C、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油温检测
D、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
21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轨道倾斜巷道中(A)同巷布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A、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
B、架空乘人装置与斜巷轨道绞车
C、斜巷轨道绞车与带式输送机
D、无极绳绞车与带式输送机
214、人员乘坐人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D)。
A、摇灯、跳车和坐矿车 B、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C、摇灯、跳车和超员乘坐 D、扒车、跳车和超员乘坐
215、使用的单轨吊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安全闸应当具备下列性能:绳牵引式运输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 (B) 时,其他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B)时,能自动施闸;施闸时的空动时间不大于0.7s。
A、 15% 30% B、30% 15%
C、25% 15% D、 15% 25%
216、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绳牵引单轨吊车,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必须设置 (C)等保护。
A、过速、欠速、张紧力下降
B、越位、速度、紧急停车
C、越位、超速、张紧力下降
D、过卷过放、速度、紧急停车
217、采用单轨吊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柴油机单轨吊车运行巷道坡度不大于(D),蓄电池轨吊车不大于(D),钢丝绳单轨吊车不大于(D)。
A、22°、18°、22° B、25°、18°、25°
C、22°、15°、22° D、25°、15°、25°
218、使用的单轨吊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当不超过相当于在这一速度下(C)s的行程。
A、4 B、5 C、6 D、3
219、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 (A) m,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
A、1 B、1.1 C、1.2 D、0.7
220、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D)工作。
A、物探 B、钻探 C、化探 D、勘探
221、井筒检查孔必须(C)取芯,全孔数字测井。
A、标志层 B、基岩段 C、全孔 D、松散层段
222、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B)组织审定。
A、矿长 B、矿总工程师 C、煤炭企业总工程师 D、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
223、基建矿井、露天煤矿(B),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
A、设计前 B、移交生产前 C、移交生产后 D、建设过程中
224、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 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C)。
A、掘进地质说明书 B、回采地质说明书 C、揭煤地质说明书 D、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
225、关于新建矿井地质保障工作说法错误的是(C)。
A、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
B、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
C、不需要编制主要井巷过含水层技术方案。
D、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
226、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内的设备、管线、物品等应当采取固定措施,管路应当吊挂在巷道(B)。
A、腰线以上 B、腰线以下 C、左帮 D、 右帮
227、埋深超过(A)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的坚硬岩层,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A、400m B、600m C、800m D、 1000m
228、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在应力集中区内不得布置(A)工作面同时进行采掘作业。
A、2个 B、3个 C、4个 D、5个
229、下列关于冲击地压防治说法不准确的是(A)。
A、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可以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
B、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施解危措施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
C、进入严重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采取特殊的个体防护措施。
D、必须建立区域与局部相结合的冲击地压危险性监测制度。
230、下列关于保护层说法错误的是(D)。
A、防冲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保护层的选择。
B、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冲击地压煤层,应当开采保护层。
C、应当根据矿井实际条件确定保护层的有效保护范围。
D、开采保护层后,仍存在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可以开采。
231、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C)的原则。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预测预报、超前探查、综合治理、安全评估、验收审批
C、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D、预测探查、综合治理、效果验证、安全评估
232、防治水工作应当采取防、堵、疏、排、(A)的综合治理措施。
A、截 B、探 C、注 D、放
233、水文地质条件(C)及以上的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A、简单 B、中等 C、复杂 D、极复杂
234、煤矿必须配齐专用(B)设备。
A、注浆 B、探放水 C、物探 D、钻探
235、煤矿必须建立专门的(A)作业队伍。
A、探放水 B、注浆 C、物探 D、钻探
236、煤矿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A)技术人员。
A、防治水专业 B、注浆 C、物探 D、钻探
237、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进行重新确定。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B)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A、半年内 B、恢复生产前 C、1年内 D、2年内
238、当导水裂缝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者老空积水等水体影响采掘安全时,应当超前进行(D)或者注浆改造含水层,待疏放水完毕或者注浆改造等工程结束、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A、物探 B、巷探 C、化探 D、钻探疏放
239、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h内排出矿井(C)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A、8 B、12 C、24 D、48
240、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C)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A、3m B、5m C、7m D、10m
241、某矿正常涌水量1200m3/h,则该矿井下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为(D) m3时,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A、1800 B、2400 C、6000 D、8400
242、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应当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1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A)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A、1 B、2 C、3 D、4
243、矿井建设和延深中,当开拓到设计水平时,必须在建成(D)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A、供电 B、运输 C、瓦斯抽排 D、防、排水
244、煤层顶、底板分布有强岩溶承压含水层时,主要运输巷、轨道巷和回风巷应当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胁的层位中,并以石门分区隔离开采。对已经不具备石门隔离开采条件的应当制定防突水安全技术措施,并报(C)审批。
A、矿长 B、煤矿企业总工程师 C、矿总工程师 D、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
24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B),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
A、双回路供电 B、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 C、由井下直接供电控制 D、具备自动排水功能
246、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在预计水压大于(A) 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
A、0.1 B、0.5 C、1 D、1.5
247、预计钻孔内水压大于(D) MPa时,应当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A、0.1 B、0.5 C、1 D、1.5
248、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等。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放水时,应当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和水压等,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并进行(B)。
A、注浆封孔 B、检测验证 C、透孔 D、长期观测
249、严禁在(C)中进行采掘活动。
A、河流冲刷区 B、三维地震反射波异常区 C、设计确定的各类防隔水煤(岩)柱 D、采区保护煤柱
250、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B)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A、弱 B、中等 C、强 D、极强
251、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D)、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做出具体规定。
A、钻机能力 B、排水能力 C、积水量 D、水压大小
252、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A)、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等。
A、空间位置 B、水温 C、补给通道 D、水质
253、井下防水闸墙的设置应当根据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确定,防水闸墙的设计经(A)批准后方可施工。
A、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 B、矿长 C、矿总工程师 D、煤炭企业负责人
254、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B)报告存档备查。
A、后评估 B、探放水总结 C、采后总结 D、水文地质情况分析
255、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C)℃、机电设备硐室超过(C )℃时,必须停止作业。
A、26、30 B、26、34 C、30、34 D、34、35
256、煤矿作业场所空气中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上限(游离SiO2含量<10%)为( B)mg·m-3。
A、10、3.5 B、4、2.5 C、2.5、1.0 D、1、0.7
257、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h的,噪声声级限值为(C )dB(A)。
A、65 B、80 C、85 D、95
258、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其中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B )。
A、1次 B、2次 C、3次 D、经常
259、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其中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A )。
A、每年1次 B、每2年1次 C、每3年1次 D、视企业经济状况
三、判断题(共227题)(0:错 1:对)
1、(0)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可少量运送爆炸材料。
2、(1)井上、下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1)井下爆炸物品库的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
4、(0)雷管和炸药可由放炮员一人运送。
5、(0)井下处理大块岩石可以裸露爆破或放明炮、糊炮。
6、(1)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7、(1)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8、(0)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可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爆破器材。
9、(0)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后,在1个采煤工作面可以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爆破。
10、(0)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内照明设备或者线路发生路障时,检修人员可以在库房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携带矿灯进入库内工作。
11、(1)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机械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12、(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域,并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布置专人担任警戒工作。
13、(1)严禁采用发爆器打火放电的方法检测电爆网路。
14、(1)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者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15、(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16、(0)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班组长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17、(1)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8、(1)有水的炮眼,应当使用抗水型炸药。
19、(1)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应当安设一氧化碳、甲烷、温度传感器,实现实时监测监控。
20、(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超过5m/s。
21、(1)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22、(0)溜煤眼可作风眼使用。
23、(0)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
24、(1)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测定1次。
25、(1)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必须进行性能测试。
26、(1)反风时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27、(0)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不必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8、(0)抽采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当有1套备用,备用泵能力可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
29、(0)高瓦斯矿井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必安设隔爆设施。
30、(1)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风巷时,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栅栏设置的位置是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
31、(1)抽采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当超过泵房房顶3m。
32、(1)地面泵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栅栏或者围墙保护。
33、(0)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当每班至少检查1次。
34、(1) 每天应当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35、(0)高瓦斯、突出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36、(0)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1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37、(1)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者用火炉取暖。
38、(0)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小于90%。
39、(1)木料场、矸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40、(1)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1、(1)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2、(1)与封闭采空区连通的各类废弃钻孔必须永久封闭。
43、(1)突出矿井井下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以及其他所有扰动突出煤层的作业。
44、(0)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
45、(1)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46、(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47、(0)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极易自燃、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4类。
48、(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当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49、(1)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50、(1)每个密闭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51、(1)启封火区时,应当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一氧化碳、甲烷浓度和风流温度。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52、(0)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3、(1)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54、(1)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应当及时构筑各类密闭并保证质量。
55、(0)矿井在采掘过程中曾发生过3次煤(岩)与瓦斯突出,该矿井才能被定为突出矿井。
56、(0)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可以采用震动爆破的方式。
57、(0)采煤工作面经抽放和增大风量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符合要求的,可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后,设置专用排放瓦斯巷。
58、(0)突出煤层非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可以不用设置反向风门。
59(0)发生突出事故的煤层不能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60、(1)突出危险区域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61、(1)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突出危险区、无突出危险区。
62、(0)突出煤层无突出危险区内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3、(1)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必须有防突设计篇章。
64、(0)对于煤巷条带处于开采应力集中区的,可以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65、(1)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煤层突出参数测定取样时不受此限制。
66、(1)石门揭煤起爆及撤人地点必须位于反向风门外500m 以上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者300m 以外的避难硐室内。
67、(1)在突出煤层的煤巷中安装、更换、维修或者回收支架时,必须采取预防煤体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68、(1)当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者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69、(0)工作面执行防突措施后,只要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结果小于指标临界值,就认为措施效果有效。
70、(1)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出现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该煤层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71、(1)突出矿井的采掘布置应当减少井巷揭开(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开(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带。
72、(1)突出煤层工作面的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工、班组长应当掌握突出预兆。发现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报告矿调度室。
73、(1)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
74、(1)严禁安全监控系统与图像监视系统共用同一芯光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当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75、(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
76、(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77、(1)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78、(1)机电部门改接或者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79、(1)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当监视监控信息,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并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80、(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81、(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连续运行;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应当能保持系统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82、(0)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也可以进行煤矿设计。
83、(1)井筒设计前,必须按规定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84、(0)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50m。
85、(1)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
86、(1)冲击地压矿井应当按防冲要求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
87、(1)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88、(1)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进行区域危险性预测和局部危险性预测。
89、(0)每次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并制定恢复工作的措施。
90、(1)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
91、(1)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92、(0)井下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前,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孔位置,并负责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等。
93、(1)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94、(0)使用中的钻孔,可以不安装孔口盖,但必须定期检查孔口有无杂物,防止异物掉入孔内。
95、(0)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的急倾斜煤层。
96、(1)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充水溶洞、强或者极强含水层等存在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和封闭不良钻孔等通道时,应当查明其确切位置,并采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防治水措施。
97、(1)井下采区、巷道有突水危险或者可能积水的,应当优先施工安装防、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98、(0)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当及时清理,每年年底前必须清理1次。
99、(0)当地表出现威胁矿井生产安全的积水区时,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100、(1)对于煤层顶、底板带压的采掘工作面,应当提前编制防治水设计,制定并落实水害防治措施。
101、(1)井巷揭穿含水层或者地质构造带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102、(0)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应当能配合工作水泵在1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103、(0)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30%以上。
104、(1)钻孔放水时,应当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105、(1)煤层顶板存在富水性中等及以上含水层或者其他水体威胁时,应当实测垮落带、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进行专项设计,确定防隔水煤(岩)柱尺寸。
106、(1)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应当大于实际水头值。
107、(1)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当进行疏干,疏干工程应当超前于采矿工程。
108、(1)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以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必须经过试采。试采结束后,必须由原试采方案设计单位提出试采总结报告。
109、(1)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地面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
110、(1)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111、(0)钻探接近老空时,应当安排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
112、(1)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113、(0)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区或者相邻煤矿时,应边掘边探。
114、(0)煤矿可以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15、(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116、(0)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117、(1)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118、(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119、(0)开凿或者 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 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后,应当先短路贯通,形成至少3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120、(1)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
121、(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122、(0)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3个。
123、(0)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20m。
124、(0)采取措施后,可以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
125、(1)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
126、(1)建 (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 井巷煤柱开采,必须设立观测站,观测地表和岩层移动与变形, 查明垮落带和导水裂缝带的高度, 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情况。
127、(1)严禁煤仓、溜煤 (矸)眼兼做流水道。煤仓与溜煤 (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128、(0)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开工。
129、(0)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箱应当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泵站柱塞密封损坏。
130、(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31、(1)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32、(0)检修好的支柱,还必须拥有检修合格证方可使用。
133、(1)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134、(1)采用人工假顶分层垮落法开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顶必须铺设完好并搭接严密。
135、(1)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浆或者注水。
136、(1)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137、(0)、采用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下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上一分层顶板垮落的稳定区域下面进行回采。
138、(1)工作面两端必须使用端头支架或者增设其他形式的支护。
139、(0)放顶煤工作面初采期间应当根据需要采取强制放顶措施,使直接顶和老顶充分垮落。
140、(1)运输巷与短壁工作面或者回采支巷连接处(出口),必须加强支护。
141、(0)工作面倾角在18°以上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142、(0)工作面遇有坚硬夹矸或者黄铁矿结核时,使用采煤机截割时,必须使用无火花耐磨截齿。
143、(0)掘进工作面顶板条件较好时可以空顶作业。
144、(1)使用挖掘机下坡运行时必须使用低速挡,严禁脱挡滑行,跨越轨道时必须有防滑措施。
145、(0)耙装机运行时,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倾斜井巷移动耙装机时,下方除信号工外不得有人。
146、(1)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147、(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148、(0)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下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149、(1)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150、(0)主要绞车道可以兼作人行道。
151、(1)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m。
152、(1)单轨运输巷道宽度应当大于2.8m,双轨运输巷道宽度应当大于4.0m。
153、(0)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遇顶板破碎、淋水,过断层、老空区、高应力区等情况时,可不加强支护,但要有矿压观测办法。
154、(1)掘进机和掘锚一体机开机前,在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
155、(0)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上、下段可同时作业。
156、(1)倾角在25°以上的小眼、煤仓、溜煤(矸)眼、人行道、上山和下山的上口,必须设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设施。
157、(0)检查煤仓、溜煤(矸)眼和处理堵塞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情况紧急时,人员可从下方进入。
158、(1)煤仓与溜煤(矸)眼内有淋水时,必须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不得使用。
159、(0)冻结站可以采用燃性材料建筑,安装设通风装置。
160、(1主井、副井和风井布置在同一个工业广场内,主井或者副井与风井贯通后,应当先安装主要通风机,实现全风压通风。
161、(0)煤矿建设单位和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
但可以超资质承揽项目。
162、(1)斜井(巷)施工时15°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163、(1)立井凿井期间采用吊桶升降人员时,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悬挂牢固,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超出吊桶边缘。
164、(1)锚喷巷道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165、(0)耙装机上山施工倾角大于16°时,在司机前方必须设护身柱或者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
166、(0)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采取临时支护。
167、(1)绞车滚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的位置。
168、(1)绞车闸间隙超过规定时,应报警并闭锁下次开车。
169、(1)过卷保护装置是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位置0.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170、(0)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5%时必须更换。
171、(1)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172、(0)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300 mm。
173、(1)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是提升装置必须装设的主要保险装置之一。
174、(0)盘式制动器的闸瓦间隙规定不得超过2.5mm。
175、(1)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176、(0)自动化运行的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机,可以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177、(1)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178、(0)提升机的最大静张力和最大静张力差应当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最大载荷差运行。
179、(1)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检测,其他提升系统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80、(1)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181、(0)螺杆式空压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50℃。
182、(1)提升容器的罐耳在安装时与罐道之间所留的间隙,采用滚动罐耳的矩形钢罐道的辅助滑动罐耳,每侧间隙应保持10~15mm。
183、(1)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检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184、(0)公司机关检查下井人员可以不携带人员定位标示卡。
185、(1)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186(0)、安全监控系统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小于1年。
187、(0)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电源线路必须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
188、(0)矿井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5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
189、(0)、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也应当设设专人值班。
190、(0)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
191、(0)井下低压不超过660V。
192、(0)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3个月1次。
193、(0)、变电硐室长度超过5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194、(1)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195、(1)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96、(1)井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者2种以上电压时,配电设备上应当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97、(1)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198、(1)井下配电系统图中应当注明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199、(1)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
200、(1)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0.1m。
201、(1)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应当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功能。
202、(1)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203、(1)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配备灭火器。
204、(0)轨道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30kg/m 的钢轨;其他线路应当使用不小于24kg/m 的钢轨。
205、(1)长度超过1.5km 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 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206、(0)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每周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207、(1)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绳牵引卡轨车、绳牵引单轨吊车,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运送人员时,必须设置卡轨或者护轨装置,采用具有制动功能的专用乘人装置,必须设置跟车工。制动装置必须定期试验。
208、(1)单轨吊车的检修工作应当在平巷内进行。若必须在斜巷内处理故障时,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209、(0)单轨吊车运行中应当设置跟车工。起吊或者下放设备、材料时,人员必须在起吊梁两侧;机车过风门、道岔、弯道时,必须确认安全,方可缓慢通过。
210、(0)采用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运输时,严禁在巷道弯道外侧设置人行道。
211、(1)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2、(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213、(0)卡轨车、齿轨车和胶套轮车运行的轨道线路,应当采用不小于24kg/m 的钢轨。
214、(1)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215、(0)除主要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得调动矿山救护队、救援装备和救护车辆从事与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不得挪用紧急避险设施内的设备和物品。
216、(0)煤矿作业人员可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具有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知识。
217、(1)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
218、(1)班组长应当具备兼职救护队员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发生险情后第一时间组织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和安全避险。
219、(1)煤矿必须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控,其中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220、(1)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
221、(1)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222、(0)孔隙率大于4%的煤层采煤工作面可以不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
223、(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24、(0)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原件。
225、(1)心、血管器质性疾病,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226、(0)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当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227、(1)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